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章 用电服务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电力工业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5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5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52/article/7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52/article/7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90年以前,全省供电紧张,为提高供电服务效率,各级电力部门实行电力定量控制到户,使有限的电力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需要。
    “八五”时期,随着电力发展,各地供电单位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建立优质服务窗口。报装接电工作实行“一口对外”,简化手续,强化供电一条龙服务。1995年,烟台电业局在全国电力系统率先实行社会承诺服务,受到社会各界欢迎。此后,全省供电系统陆续推行供电承诺服务,将供电服务工作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
    1997年以后,供电紧张局势逐步缓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组织各地供电单位由承诺服务转向为客户提供供电全过程优质服务,以树立供电单位良好的社会形象。
    2000年,山东电力全新的客户服务中心系统建成后,供电服务实现了“只要您一个电话,其余的工作由我们来做”的服务目标。同年,电力系统开始实施“彩虹工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内部管理,落实承诺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好评。在全省行风民主评议中,17个市供电单位中有13个被评为当地第一名,3个被评为公共服务行业第一名,1个被评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108个县级供电单位进入前三名,其中79个被评为当地第一名。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被国家电力公司授予“国家电力公司双文明公司”称号。
    2003—2005年,“彩虹工程”转入常态运行,进一步巩固提高供电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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