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节 节约用电

档案浏览器

全省供电系统和各地用电单位一直把节约用电放在重要位置,大力开展节电活动,挖掘用电潜力。1986年9月,省“三电”办公室贯彻国家标准局颁发的《产品电耗定额制度和管理导则》和《评价企业合理用电导则》,在全省开展节电检查,制定评分标准,推动节约用电工作全面开展。
1987年10月,省政府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用电的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提出16项节电措施重点推广。
1989年12月,省电力公司转发能源部、机电部、冶金部、国家科委《磁性槽泥应用推广会议纪要》,在全省推广电动机磁性槽泥节电技术改造。1986—1990年,全社会节电29.76亿千瓦·时。
1991年10月7—12日,按照《199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和能源部部署,全省各级供电部门与当地经贸委配合,举办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开展社会节电宣传,增强全民节电意识,评选、表彰在节能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企业、集体和个人。活动期间,全省2万余名电力职工上街进行宣传活动。12月,省“三电”办公室制订《1992年全省社会节电工作计划》,对各市(地)社会节电指标、全面搞好节电管理、深化节电承包与经济责任挂钩办法、对非生产性用电严格实行计划用电、全面开展电力平衡测试和评价企业合理化用电工作、积极开展技术节电、推广节电新技术新产品等进行规划,提出要求。
1992年,省电力公司就进一步降低火电厂煤耗、降低电网线损等做出部署,并进一步加强社会节电工作,引导全社会树立强烈的节能节电意识,把节约用电变为自觉行动。同时,加强用电定额管理,大力推广节电新技术、新产品。
1994年,在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省电力公司在全省组织开展节电知识竞赛,推广节电新技术、新工艺活动。全省共推广使用节能灯具3260万只,节约高峰负荷近11万千瓦,为缓解高峰负荷紧张局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图4-3 1997年,全省“三电”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

1995年,全省电力供应仍十分紧张,电力缺口达到150万千瓦,电量60亿千瓦·时。省政府于5月21—28日在全省开展节电宣传周活动,要求各市(地)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节电协调小组,采用法律、技术、行政、经济手段,加强节电工作,搞好协调和服务。省“三电”办公室要求各供电单位,组织指导用电企业抓好用电设备的经济运行,加强技术改造和产品消耗管理,核定非生产用电单位的用电定额,发放用电凭证,严格进行考核。同时,大力推行峰谷电价,提高电能利用率。当年,全省共完成社会节电量11.28亿千瓦·时。
1997年,全省“三电”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继续利用峰谷分时电价的经济手段、负控限电的技术手段和调整生产班次的行政手段,做好均衡用电工作,提高资源利用率。下半年,山东电力供应紧张局面缓和,用电管理重点转向开拓电力市场,鼓励多用电。
1999年以后,电力体制逐步实施政企分开。2001年1月,省电力局撤销,其行政管理职能移交省经贸委,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作为电力生产企业,不再行使社会节电行政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