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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三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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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前期,由于电力供应紧张,省经贸委“三电”办公室(设在省电力局)和各市(地)“三电”办公室(设在当地供电部门)严格“三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管理工作。20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电力工业的迅速发展和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计划用电管理职能逐步弱化。
1997年下半年,全省出现暂时性的电力供应缓和局面。在电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电力营销逐步形成买方市场,计划用电的作用自行消失。省电力局及时调整营销思路,把用电工作的重点转向开拓电力市场,增供扩销。全省各供电单位逐步建立客户服务中心,实行承诺服务,通过提高供电服务水平,进一步开拓电力市场。
1999年以后,全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逐步实行政企分开。2001年1月,经国家经贸委批准,省电力局撤销,其原有的电力行业行政管理职能,包括电力市场运营、电力资源平衡、指导社会节约用电工作等,移交省经贸委,由省经贸委履行政府管电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