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为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省电力局开始对电厂烟气脱硫技术进行探索和实践。1992年在黄岛电厂进行的烟气脱硫工业试验立项,1999年在黄台电厂试点,标志着山东电力大型机组烟气脱硫工作正式起步。
一、黄岛电厂中日合作烟气脱硫实验装置
中日合作脱硫试验是中国烟气脱硫六大示范工程之一。1992年9月16日,该项目由能源部与日本通产省委托的日本电源开发株式会社联合签署协议,日方投资36.5亿日元,中方提供水、汽、电、场地等折合人民币1.5亿元,中日双方投资在中国首次进行高硫煤烟气脱硫技术工业试验——旋转喷雾法脱硫工业试验合作项目。项目在山东黄岛电厂进行。
1993年5月12日,黄岛电厂旋转喷雾法脱硫工业试验工程动工。1994年10月3日,一套每小时处理烟气量30万立方米的脱硫装置正式投入工业试验。试验目的是寻求比较经济的高硫煤电厂脱硫技术和工艺,为推广采用脱硫技术积累科研、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和管理经验,为控制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找出合理的方式。
1998年3月31日,中日合作试验结束,日方专家撤出。此后,黄岛电厂单独负责运行与维护,进一步积累技术经验。该厂掌握了脱硫装置的性能,找到最佳运行工况和提高脱硫性能的方法和途径,使设备脱硫效率保持在70%80%之间,烟气出口温度(比差温度)小于18℃,处理烟气量25万立方米/小时30万立方米/小时,年运行时间6000小时以上,维护费1800万元/年。
1999年2月23—26日,国家电力公司召开中日合作山东黄岛电厂脱硫示范项目现场评估会。会议认为:在技术性能方面,项目达到了中日双方协议书预定的目标,为火电厂采用半干法脱硫工艺提供了宝贵经验。该脱硫装置自1994年10月5日投入试运行至1999年11月10日累计运行7788小时。脱硫装置调节控制性能良好,可适应设计范围内的负荷(烟气量、烟气二氧化硫浓度等)变化。在普及推广前景方面,该项目具有工艺系统简单和水耗能耗低等优点,比较适宜于缺水又缺少脱硫预留场地的中小发电机组进行脱硫改造。另外,由于占地面积小,比较适用于老电厂脱硫改造。
二、黄台电厂30万千瓦机组烟气脱硫装置
黄台电厂7台锅炉年耗煤量近300万吨,约占济南市总耗煤量的40%。按低硫煤计算,年二氧化硫排放量5万余吨,对济南市区的空气质量产生很大影响。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日益重视,1998年1月,济南市被国务院划入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的“两控区”范围。为加快环保工程建设,黄台电厂1999年10月启动2台30万千瓦机组烟气脱硫技改工程,对7号、8号机组进行100%烟气脱硫。
2000年9月25日,国家经贸委和国家计委下发《关于下达2000年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第四批国债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明确将8号机组烟气脱硫工程予以立项,列入国家重点工程。2001年11月8日,国家经贸委将7号机组烟气脱硫工程列入第二批国家重点技术改造“双高一优”(高新技术产业化、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优化重点产品和技术结构)项目予以立项。该厂2台30万千瓦机组烟气脱硫工程成为中国首家30万千瓦等级大型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国产化示范项目。该工程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硫效率达95%,吸收剂利用率90%。该脱硫工程概算总投资3.96亿元,单位千瓦投资654.3元,投产后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3.8万吨,年减少烟尘排放量2000吨。
第五节 烟气脱硫
20世纪90年代,为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省电力局开始对电厂烟气脱硫技术进行探索和实践。1992年在黄岛电厂进行的烟气脱硫工业试验立项,1999年在黄台电厂试点,标志着山东电力大型机组烟气脱硫工作正式起步。
一、黄岛电厂中日合作烟气脱硫实验装置
中日合作脱硫试验是中国烟气脱硫六大示范工程之一。1992年9月16日,该项目由能源部与日本通产省委托的日本电源开发株式会社联合签署协议,日方投资36.5亿日元,中方提供水、汽、电、场地等折合人民币1.5亿元,中日双方投资在中国首次进行高硫煤烟气脱硫技术工业试验——旋转喷雾法脱硫工业试验合作项目。项目在山东黄岛电厂进行。
1993年5月12日,黄岛电厂旋转喷雾法脱硫工业试验工程动工。1994年10月3日,一套每小时处理烟气量30万立方米的脱硫装置正式投入工业试验。试验目的是寻求比较经济的高硫煤电厂脱硫技术和工艺,为推广采用脱硫技术积累科研、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和管理经验,为控制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找出合理的方式。
1998年3月31日,中日合作试验结束,日方专家撤出。此后,黄岛电厂单独负责运行与维护,进一步积累技术经验。该厂掌握了脱硫装置的性能,找到最佳运行工况和提高脱硫性能的方法和途径,使设备脱硫效率保持在70%80%之间,烟气出口温度(比差温度)小于18℃,处理烟气量25万立方米/小时30万立方米/小时,年运行时间6000小时以上,维护费1800万元/年。
1999年2月23—26日,国家电力公司召开中日合作山东黄岛电厂脱硫示范项目现场评估会。会议认为:在技术性能方面,项目达到了中日双方协议书预定的目标,为火电厂采用半干法脱硫工艺提供了宝贵经验。该脱硫装置自1994年10月5日投入试运行至1999年11月10日累计运行7788小时。脱硫装置调节控制性能良好,可适应设计范围内的负荷(烟气量、烟气二氧化硫浓度等)变化。在普及推广前景方面,该项目具有工艺系统简单和水耗能耗低等优点,比较适宜于缺水又缺少脱硫预留场地的中小发电机组进行脱硫改造。另外,由于占地面积小,比较适用于老电厂脱硫改造。
二、黄台电厂30万千瓦机组烟气脱硫装置
黄台电厂7台锅炉年耗煤量近300万吨,约占济南市总耗煤量的40%。按低硫煤计算,年二氧化硫排放量5万余吨,对济南市区的空气质量产生很大影响。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日益重视,1998年1月,济南市被国务院划入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的“两控区”范围。为加快环保工程建设,黄台电厂1999年10月启动2台30万千瓦机组烟气脱硫技改工程,对7号、8号机组进行100%烟气脱硫。
2000年9月25日,国家经贸委和国家计委下发《关于下达2000年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第四批国债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明确将8号机组烟气脱硫工程予以立项,列入国家重点工程。2001年11月8日,国家经贸委将7号机组烟气脱硫工程列入第二批国家重点技术改造“双高一优”(高新技术产业化、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优化重点产品和技术结构)项目予以立项。该厂2台30万千瓦机组烟气脱硫工程成为中国首家30万千瓦等级大型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国产化示范项目。该工程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硫效率达95%,吸收剂利用率90%。该脱硫工程概算总投资3.96亿元,单位千瓦投资654.3元,投产后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3.8万吨,年减少烟尘排放量20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