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五章 环境保护

档案浏览器

20世纪90年代后,各发电厂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和环保监督网络,完善规章制度,开展“三废”(废气、废水、废渣)综合治理工作。主要包括:对锅炉除尘器进行大规模更新改造,实现烟尘达标排放;开展烟气脱硫工业实验和实施烟气脱硫示范工程,控制二氧化硫排放;进行废水回收处理利用,实现废水达标排放,部分电厂实现废水零排放;开展灰渣综合治理,变废为宝,部分发电厂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实现灰渣零排放。新建和扩建电厂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标准,执行国家关于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建设各项环保设施,烟气、粉尘、废水、废渣均实现达标排放。至2005年底,各发电单位均实现国家环保总局提出的“一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双达标”(所有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重点城市的环境、空气、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划的质量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