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章 燃料管理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电力工业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5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5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52/article/3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52/article/3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七五”时期前,电厂燃料供应由国家计划部门安排,煤炭数量、价格由政府控制,发电成本、效益盈亏完全受国家计划控制。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煤炭行业逐步走向市场,煤炭价格放开。山东电力发电燃料供需矛盾日趋突出,给全省电力生产造成很大影响,因发电用煤供应不足和煤质差,停机或降出力现象时有发生。1993年,省电力局决定对燃料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将燃电处更名为燃料公司。同时,将各电厂分散的管理体制改为省电力燃料公司统一集中管理。此后,省电力燃料公司调集的煤炭基本满足各发电厂用煤需要,煤质也得到有效控制。2002年后,全国电力管理体制改革,电力燃料供应由各发电集团公司组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