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安排,《山东省志·电力工业志(1986—2005)》(简称《电力工业志》)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牵头承编,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山东公司、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和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配合编纂,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审查、总纂,并交付出版。
2001年9月,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成立《电力工业志》编委会,下设办公室,并制订修编计划,拟订篇目和编写大纲。2004年11月,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正式启动续志工作,召开续志动员大会,对修志工作进行部署,把续志任务分解落实到公司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和全省电力行业相关单位。制定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史志工作管理办法,成立史志编纂委员会,设立史志编纂办公室。2014年9月,形成《电力工业志》评议稿。11月,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召开《电力工业志》志稿评议会,对志稿进行全面评议。会后根据评议会意见,对志稿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2017年3月形成送审稿,报省史志办。
2017年4月,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组成《电力工业志》总纂组,按照《山东省志》总纂规定及程序要求开始总纂。初审工作主要是调整结构、完善体例、补充内容、规范记述、考证资料、统一行文,5月完成。复审对志稿进行统编通纂,全面审查志稿的观点、体例、内容、资料、行文,进一步调整、优化全志结构,重点对志稿进行政治、保密和史实方面的审核把关。复审后的志稿经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核实认可,11月完成。12月总纂审定后,报主审终审,交付出版。
《电力工业志》编纂过程中,行业内有关单位、部门给予鼎力协助,得到全省电力系统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编者水平所限,难免存在不足,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山东省志·电力工业志》总纂组
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