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三节 三项制度改革

档案浏览器

图8-6 1997年起,山东电力实行人才分级管理,对管理干部和专业人才实行“一推双考”选聘。图为济南供电局中层干部公开招聘考试现场

1992年,根据省政府和上级电力主管部门的要求,山东电力系统进行劳动、人事、工资三项制度改革。年初,印发《关于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意见》《推进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制度配套改革的若干意见》,并选择烟台电业局作为改革试点。2月,印发《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工人岗位劳动测评实施方案》《关于制定工人岗位规范的通知》《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劳动、人事、工资制度配套改革实施细则》《关于“三项制度”配套改革扩大试点单位的通知》,选择发供电、基建、修造等16个单位开展试点。8月,下发《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岗位技能工资实施办法(试行)》,全面实施岗位技能工资测评、归级等工作。9月,印发《关于制定干部岗位规范的通知》《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干部职位劳动评价实施方案》。10月,印发《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关于劳动、人事、工资制度配套改革兑现岗位技能工资考评认定试行办法》。12月,按照能源部下发的《全员合同化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印发《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关于劳动、人事、工资制度配套改革兑现岗位技能工资考评认定试行办法》,实行考试考核上岗,干部实行聘任制,职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
1993年,省电力局开展减人增效工作。7月,印发《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关于减人增效的实施意见(试行)》 《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关于减人增效的考核办法(试行)》,各单位开始组织人员分流、办理内部退养等工作。1997—2001年,省电力局直属单位共分流人员2124人,减人增效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从1997年开始,为巩固和发展三项制度改革成果,推行职工“一、二、三线”动态管理(“一线”为持证上岗人员、“二线”为离岗培训人员、“三线”为内部退养人员)。12月,省电力局印发《关于建立职工队伍“一、二、三线”动态管理机制试行方案的通知》。

图8-7 1998年1月16日,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首届一次职代会暨1998年全省电力工作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 建立全新的集团内部用人、分配机制的报告》

1998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下发《关于职工脱产培训期间工资待遇的通知》《关于成立“一、二、三线”职工动态管理机制领导机构的通知》《关于下发建立职工队伍“一、二、三线”动态管理机制验收考核暂行标准的通知》。6—9月,在石横电厂、聊城电厂、潍坊电业局、东营电业局、山东电建一公司、山东电力设备厂、鲁能信谊公司7个单位开展试点工作。
1999年7月,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下发《关于非试点单位可以建立职工动态管理机制并执行动态管理方面政策的通知》。至2005年,动态管理工作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