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后期,山东电力技术监督包括绝缘监督、化学监督、金属监督、电测监督、热工监督和环保监督6项。随着电力工业的快速发展和电力生产技术的进步,技术监督向全过程方向发展,扩展到电力建设的工程设计、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和试生产及运行检修、停备用、技术改造、设备报废等全过程监督。1991年,省电力局制定《技术监督全过程管理办法》,除生产环节的监督外,突出设备监造和安装投产阶段的技术监督。1996年7月,根据电力工业部《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技术监督范围及主要内容,相继增加锅炉运行监督、汽机运行监督和发电机励磁系统监督3项。1997年,制定《发电企业节能技术监督规定实施细则》,开展发电企业节能监督。1998年,制定《山东电网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开展继电保护监督以及电能质量监督,形成山东电力系统的12项监督。
山东电力技术监督中心(挂靠试研所)负责全省电力技术监督的管理工作,是全省电力系统技术监督网的负责单位。主要工作任务是:建章立制,开展技术监督的日常业务,对局属有关单位进行技术监督的检查、考核、定期组织交流等。针对各项技术监督的要求,山东电力技术监督中心先后建立电力环保检测监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发电用煤质量监督检测、电力计量检测、电能质量检测等9个检测中心。其中,发电用煤质量监督检测、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电力节能检测、动力设备化学清洗中心具有国家电力公司的资质认证。劳动环境检测监督中心通过省卫生厅资质认证。电力计量检测中心和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中心通过省技术监督局的资质认证。煤检中心和计量中心获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2002年,省经贸委下发《关于委托山东电力研究院承担山东省电力行业技术监督工作的通知》,由山东电力研究院承担技术监督工作。
一、金属监督
20世纪90年代后,山东电力技术监督中心先后查出邹县电厂4号发电机组主汽门前蒸汽管道裂纹、6号机组(60万千瓦)低压缸裂纹、辛店电厂4号机组(20万千瓦)转子励侧护环严重电击伤、潍坊电厂1号机组(30万千瓦)汽机末级隔板断裂、威海电厂3号机组(30万千瓦)断叶片等重大缺陷,及时进行了消缺处理。
1993年,威海电厂1号机组(12.5万千瓦)锅炉安装中,发现再热器管壁严重腐蚀,蚀坑深度最大达2毫米(管壁厚度为7毫米)。1995年,莱芜电厂3号机组(12.5万千瓦)大修,发现低压内缸多处产生穿透性裂纹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完成加固消缺工作。同年,山东电力技术监督中心印发《发电机组大修金属监督标准检测诊断项目》。1998年,石横电厂2号机组(30万千瓦)大修,发现汽包东侧封头环形焊缝后侧下部存在裂纹缺陷,裂纹长约320毫米,最深处12毫米;4号机组(30万千瓦)小修,检查发现除氧器人孔门角焊缝存在长200毫米的裂纹。同年5月,莱芜电厂1号机组(12.5万千瓦)大修,检测发现主汽集汽联箱安全阀管座、再热器出口联箱三通焊缝及其安全阀管座焊缝等多处焊熢存在严重的裂纹超标缺陷。1999年,邹县电厂2号机组(30万千瓦)大修,检测发现锅炉甲、乙侧主蒸汽管道支吊架吊耳焊缝处存在裂纹,及时采取了消缺措施。
随着设备检修全过程管理和金属监督水平的不断提高,山东电力所管辖的发电设备承压部件和转动机械的磨损、爆漏明显减少,至2005年底,发电设备承压部件泄漏率低于1台次/年。
二、绝缘监督
1986—1990年,试研所和主要发供电企业配置绝缘油气相色谱分析仪。期间,通过油色谱分析查出变压器故障24台,及时进行处理,避免了设备损坏。
20世纪90年代,山东电网对避雷器和电容器设备进行带电测试技术有新发展。1993年,济南供电局水屯站220千伏和110千伏各有1只避雷器运行中带电测试泄漏电流偏高,经停电复测证实严重超标,立即退出运行。1991—2005年,山东电网经带电测试避雷器泄漏电流偏高退出运行的近200台,避免了多起事故的发生。
1995年2月,石横电厂引进型2号30万千瓦发电机组发生定子线圈严重烧伤事故。经检测,确定事故原因,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修复后发电机安全运行。10月,青岛南京路变电站220千伏1号机组主变压器(SFPS7-150000/220)因未严格按规定周期进行油色谱分析,未及时发现主变内部缺陷而发生设备损坏事故,教训深刻。
1997年,石横电厂1号机组主变压器发现色谱数据出现重大异常,经试研所专业人员现场检测发现,该变压器高压线圈A相分接开关接触不良,造成多处过热烧熔。由于处理及时,避免了一次重大事故。至2005年底,山东电网未再发生类似事故。
三、化学监督
1989年6月,按照《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化学监督技术条例》要求,省电力局、试研所、各厂(局)均成立化学监督网,设立化学监督专责人,化学监督工作逐步规范化。
1995年,省电力局印发《山东电网电力用油新油质量验收管理条例》,强化进入山东电网的各种油的质量管理。1996年,在大修的7台30万千瓦机组中,发现汽机通流部分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结盐和腐蚀。青岛电厂1号机组运行不到5个月,其通流部分的沉积物年沉积量已超标,说明蒸汽品质不良。针对这一问题,山东电力技术监督中心制定化学监督办法,采取提高水、汽品质的技术措施。1997年6月,邹县电厂投运8个月的5号60万千瓦机组透平油酸值严重超标,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了事故隐患。同年,山东电网13台30万千瓦机组使用4个牌号的合成磷酸脂抗燃油,不少机组抗燃油酸值超标,影响安全运行。1998年,省电力局制定《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火电厂抗燃油监督维护管理实施细则》,使抗燃油管理维护纳入正轨。至2005年底,各电厂机组透平油未再发生酸值超标情况。
四、环保监督
1986年9月,省电力局先后成立环境监测研究中心站(挂靠试研所)和直属电厂厂级环境监测站,分别对水、气、渣及噪声等全面开展监测。1997年,省电力局印发《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条例》。山东电力环保机构、环保管理和专职环保监测人员一直比较固定,为搞好环保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至2005年底,专职环保工作人员102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95人,高中学历7人。
废水处理。1986年,省政府颁发《山东省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省电力局在抓超标治理的同时,重点抓节约利用,一水多用,要求各电厂利用废水作冲灰水,灰水回收利用。经过多年努力,发电企业废水排水量显著降低,达标率提高。2002年与1990年相比,废水回收量从4275万吨提高到12984万吨,废水回收率从48.4%提高到64.86%;在发电装机迅速增加的情况下,废水排放量从582935万吨降低到5390.7万吨,废水达标率从75.72%提高到96.02%,冲灰水排放达标率从75.1%提高到98.67%。
除尘与脱硫。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省电力局先后投入资金2.5亿元,将11个电厂23台锅炉的除尘器改造为高效静电除尘器。改造后直属电厂锅炉平均除尘效率达到98.2%。在发电装机逐年增长、燃煤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实现烟尘排放逐年减少的目标。1997—1999年,关停坊子、新汶、烟台、南定等电厂的25台容量小、煤耗高、污染严重的老小机组,为全省环境保护做出了贡献。
为减少二氧化硫排放对环境的污染,1992年9月,根据国际绿色援助计划,日本通产省委托日本电源开发株式会社与中国能源部签订协议,合作进行旋转喷雾半干法烟气脱硫技术的工业试验,选择在黄岛电厂实施。经过3年半的工业试验,达到了中日双方协议书的预定目标,脱硫率达70%。1999年,山东电力大机组烟气脱硫工作正式起步,并在黄台电厂30万千瓦机组进行试点。其他发电机组的改造,逐步进行。至2005年底,大型发电厂烟气脱硫率都达到了国家控制标准。
粉煤灰利用。20世纪80年代中期,为节约土地资源,各级政府加大各发电厂粉煤灰综合利用力度。1987年10月,省政府颁发《山东省粉煤灰、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1988年4月,省电力局印发《粉煤灰综合利用承包办法》。与各发电厂签订粉煤灰综合利用承包合同,促进大宗用灰,用灰量大幅度增加。至2005年底,电厂产生的灰渣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1.9%。
五、电测监督
自20世纪80年代末,为加强全省电能计量管理,提高计量准确性,省电力局每年进行关口电能表和关口变送器的定期抽测。1994年,引进德国0.05级三相电能表标准装置,全省电能计量检定水平上了一个台阶。为规范电测仪表的监督工作,1997年省电力局颁布《电测仪表技术监督规程》。1998年,山东电网开始投用《电能计量自动计费系统》(TMS),至2005年底未变。
六、电能质量监督
随着电力生产技术的发展,国家对周波、电压、谐波等电能质量的控制和要求越来越高。1993年,省电力局召开山东电网谐波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印发《山东电网谐波监督管理暂行规定》。1997年,山东电网召开第二次谐波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提出建立健全谐波监督数据库、推广应用谐波在线监督装置和逐步展开谐波治理的几项重点工作。
1999年4月,省电力局印发《山东电网调频奖惩办法的补充规定》,补充频率±0.1赫兹越限的考核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加大两班制机组开停调峰工作力度,推广电网AGC(自动发电控制)功能技术,电网频率合格率不断提高。2005年,电网频率合格率为99.99%。
1999年,为提高电压合格率,省电力局下发《关于加强无功电压调整确保电压质量的通知》,对电网中统调发电厂和各市(地)电业局的调压工作提出严格要求。由于调压措施到位,山东电网电压合格率长期保持较好水平。
七、继电保护监督
20世纪70年代末期,山东逐步形成统一电网后,由山东电力调度中心负责电网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管理工作。1998年,明确山东电力调度中心具有山东电网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管理职能,省电科院具有技术监督职能。同年3月,省电力局印发《山东电网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
1999年,继电保护的重点工作是高频通道的规范与反措。2000年,工作重点是失灵保护。同年,山东电力调度中心下发《关于制定开关失灵保护完善和投运方案的通知》。2001年,山东电力研究院下发《关于下发失灵保护投运注意事项的通知》,山东电网继电保护实验室启用。2002年,为贯彻落实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山东电力调度中心印发《山东电网继电保护专业贯彻二十五项反措的继电保护实施细则》。
随着山东电网继电保护监督的不断加强,全系统建立起贯穿继电保护工作全过程的技术监督体系和管理制度,并配有详细的技术措施。同时,加强对继电保护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人员素质水平不断提高,责任事故大大减少。2002—2005年,山东电网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均达到99%以上。
八、节能监督
通过节能管理和设备节能改造,山东电网的发电潜力即机组的热效率不断提高,煤耗率指标逐年降低。在电源发展方面,选择高参数、大容量、低消耗机组,电源结构趋于合理;对运行设备特别是耗能大的设备进行节能改造,均取得很好效益。烟台电厂对4台机组的汽轮机通流部分和发电机进行节能增容改造,增容3万千瓦。十里泉电厂通过增容改造,1台机组出力由12.5万千瓦增至14万千瓦,供电标准煤耗率下降15克/千瓦·时。在节能管理方面,加强对设备操作的运行管理,逐步淘汰5万千瓦以下高耗能中低压机组,“九五”时期,相继关停烟台电厂、坊子电厂等一大批老小机组,全电网机组运行经济性明显提高。至2005年底,山东电网统调机组供电煤耗率为354克/千瓦·时,比1990年的395克/千瓦·时降低41克/千瓦·时。
九、热工监督
1991年,为保障锅炉安全,省电力局要求各发电厂在原没有设计火焰丧失保护功能的5万千瓦、10万千瓦机组加装灭火保护装置,当年加装26套;对12.5万千瓦机组加装TSI(汽轮机状态监测与保护)系统。1992年,制定《山东省热工监督厂际竞赛评比办法》及《山东省火电厂电子计算机监视系统竞赛评比评分细则》,开展热工监督厂际竞赛。1994年,省电力局制定《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热工监督工作条例》。同年,组织召开全省热控DCS(分散控制系统)控制系统技术交流会。此后,新建、扩建机组均采用分散控制系统作为热工控制装置,老机组陆续改造为分散控制系统,逐步实现分散控制系统一体化。1996年,省电力局制定热工全过程管理《FSSS(炉膛灭火保护)技术管理细则》,并编制《1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DAS(发电厂数据采集)系统技术改造规范书》。1997年,解决DCS系统与DEH(汽轮机数字式电液控制)系统接口问题,先后在邹县电厂5号机组、青岛电厂1号机组实现AGC功能(自动发电控制功能)。1999年,山东电力重点完成发电厂计算机控制系统2000年问题测试和整改工作,确保全省热控设备正常运行。
2001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进行《热工技术监督规程》补充修改工作。2002年,修订《山东电力热工技术监督工作规定》,组织各电厂开展热工技术交流,出版发行《山东电力技术热控专辑》。为进一步加强DCS监督管理,做好检修维护,确保DCS可靠稳定运行,组织开展《DCS检修运行维护规程》编写工作,形成《火电厂分散控制系统检修运行维护手册》,2002年底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至2005年底,有关规程仍在执行。
十、锅炉、汽轮机运行及发电机励磁监督
1993年,电力工业部下发文件要求对锅炉、汽轮机运行以及发电机励磁进行监督。针对这三类设备的技术装备现状和技术要求,结合有关运行规程规定,围绕防止和杜绝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省电力局制定相应的监督实施细则,并不断加以修改补充。至2005年底,山东各发电企业仍沿用有关规程规定。
第六节 技术监督
20世纪80年代后期,山东电力技术监督包括绝缘监督、化学监督、金属监督、电测监督、热工监督和环保监督6项。随着电力工业的快速发展和电力生产技术的进步,技术监督向全过程方向发展,扩展到电力建设的工程设计、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和试生产及运行检修、停备用、技术改造、设备报废等全过程监督。1991年,省电力局制定《技术监督全过程管理办法》,除生产环节的监督外,突出设备监造和安装投产阶段的技术监督。1996年7月,根据电力工业部《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技术监督范围及主要内容,相继增加锅炉运行监督、汽机运行监督和发电机励磁系统监督3项。1997年,制定《发电企业节能技术监督规定实施细则》,开展发电企业节能监督。1998年,制定《山东电网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开展继电保护监督以及电能质量监督,形成山东电力系统的12项监督。
山东电力技术监督中心(挂靠试研所)负责全省电力技术监督的管理工作,是全省电力系统技术监督网的负责单位。主要工作任务是:建章立制,开展技术监督的日常业务,对局属有关单位进行技术监督的检查、考核、定期组织交流等。针对各项技术监督的要求,山东电力技术监督中心先后建立电力环保检测监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发电用煤质量监督检测、电力计量检测、电能质量检测等9个检测中心。其中,发电用煤质量监督检测、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电力节能检测、动力设备化学清洗中心具有国家电力公司的资质认证。劳动环境检测监督中心通过省卫生厅资质认证。电力计量检测中心和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中心通过省技术监督局的资质认证。煤检中心和计量中心获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2002年,省经贸委下发《关于委托山东电力研究院承担山东省电力行业技术监督工作的通知》,由山东电力研究院承担技术监督工作。
一、金属监督
20世纪90年代后,山东电力技术监督中心先后查出邹县电厂4号发电机组主汽门前蒸汽管道裂纹、6号机组(60万千瓦)低压缸裂纹、辛店电厂4号机组(20万千瓦)转子励侧护环严重电击伤、潍坊电厂1号机组(30万千瓦)汽机末级隔板断裂、威海电厂3号机组(30万千瓦)断叶片等重大缺陷,及时进行了消缺处理。
1993年,威海电厂1号机组(12.5万千瓦)锅炉安装中,发现再热器管壁严重腐蚀,蚀坑深度最大达2毫米(管壁厚度为7毫米)。1995年,莱芜电厂3号机组(12.5万千瓦)大修,发现低压内缸多处产生穿透性裂纹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完成加固消缺工作。同年,山东电力技术监督中心印发《发电机组大修金属监督标准检测诊断项目》。1998年,石横电厂2号机组(30万千瓦)大修,发现汽包东侧封头环形焊缝后侧下部存在裂纹缺陷,裂纹长约320毫米,最深处12毫米;4号机组(30万千瓦)小修,检查发现除氧器人孔门角焊缝存在长200毫米的裂纹。同年5月,莱芜电厂1号机组(12.5万千瓦)大修,检测发现主汽集汽联箱安全阀管座、再热器出口联箱三通焊缝及其安全阀管座焊缝等多处焊熢存在严重的裂纹超标缺陷。1999年,邹县电厂2号机组(30万千瓦)大修,检测发现锅炉甲、乙侧主蒸汽管道支吊架吊耳焊缝处存在裂纹,及时采取了消缺措施。
随着设备检修全过程管理和金属监督水平的不断提高,山东电力所管辖的发电设备承压部件和转动机械的磨损、爆漏明显减少,至2005年底,发电设备承压部件泄漏率低于1台次/年。
二、绝缘监督
1986—1990年,试研所和主要发供电企业配置绝缘油气相色谱分析仪。期间,通过油色谱分析查出变压器故障24台,及时进行处理,避免了设备损坏。
20世纪90年代,山东电网对避雷器和电容器设备进行带电测试技术有新发展。1993年,济南供电局水屯站220千伏和110千伏各有1只避雷器运行中带电测试泄漏电流偏高,经停电复测证实严重超标,立即退出运行。1991—2005年,山东电网经带电测试避雷器泄漏电流偏高退出运行的近200台,避免了多起事故的发生。
1995年2月,石横电厂引进型2号30万千瓦发电机组发生定子线圈严重烧伤事故。经检测,确定事故原因,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修复后发电机安全运行。10月,青岛南京路变电站220千伏1号机组主变压器(SFPS7-150000/220)因未严格按规定周期进行油色谱分析,未及时发现主变内部缺陷而发生设备损坏事故,教训深刻。
1997年,石横电厂1号机组主变压器发现色谱数据出现重大异常,经试研所专业人员现场检测发现,该变压器高压线圈A相分接开关接触不良,造成多处过热烧熔。由于处理及时,避免了一次重大事故。至2005年底,山东电网未再发生类似事故。
三、化学监督
1989年6月,按照《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化学监督技术条例》要求,省电力局、试研所、各厂(局)均成立化学监督网,设立化学监督专责人,化学监督工作逐步规范化。
1995年,省电力局印发《山东电网电力用油新油质量验收管理条例》,强化进入山东电网的各种油的质量管理。1996年,在大修的7台30万千瓦机组中,发现汽机通流部分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结盐和腐蚀。青岛电厂1号机组运行不到5个月,其通流部分的沉积物年沉积量已超标,说明蒸汽品质不良。针对这一问题,山东电力技术监督中心制定化学监督办法,采取提高水、汽品质的技术措施。1997年6月,邹县电厂投运8个月的5号60万千瓦机组透平油酸值严重超标,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了事故隐患。同年,山东电网13台30万千瓦机组使用4个牌号的合成磷酸脂抗燃油,不少机组抗燃油酸值超标,影响安全运行。1998年,省电力局制定《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火电厂抗燃油监督维护管理实施细则》,使抗燃油管理维护纳入正轨。至2005年底,各电厂机组透平油未再发生酸值超标情况。
四、环保监督
1986年9月,省电力局先后成立环境监测研究中心站(挂靠试研所)和直属电厂厂级环境监测站,分别对水、气、渣及噪声等全面开展监测。1997年,省电力局印发《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条例》。山东电力环保机构、环保管理和专职环保监测人员一直比较固定,为搞好环保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至2005年底,专职环保工作人员102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95人,高中学历7人。
废水处理。1986年,省政府颁发《山东省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省电力局在抓超标治理的同时,重点抓节约利用,一水多用,要求各电厂利用废水作冲灰水,灰水回收利用。经过多年努力,发电企业废水排水量显著降低,达标率提高。2002年与1990年相比,废水回收量从4275万吨提高到12984万吨,废水回收率从48.4%提高到64.86%;在发电装机迅速增加的情况下,废水排放量从582935万吨降低到5390.7万吨,废水达标率从75.72%提高到96.02%,冲灰水排放达标率从75.1%提高到98.67%。
除尘与脱硫。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省电力局先后投入资金2.5亿元,将11个电厂23台锅炉的除尘器改造为高效静电除尘器。改造后直属电厂锅炉平均除尘效率达到98.2%。在发电装机逐年增长、燃煤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实现烟尘排放逐年减少的目标。1997—1999年,关停坊子、新汶、烟台、南定等电厂的25台容量小、煤耗高、污染严重的老小机组,为全省环境保护做出了贡献。
为减少二氧化硫排放对环境的污染,1992年9月,根据国际绿色援助计划,日本通产省委托日本电源开发株式会社与中国能源部签订协议,合作进行旋转喷雾半干法烟气脱硫技术的工业试验,选择在黄岛电厂实施。经过3年半的工业试验,达到了中日双方协议书的预定目标,脱硫率达70%。1999年,山东电力大机组烟气脱硫工作正式起步,并在黄台电厂30万千瓦机组进行试点。其他发电机组的改造,逐步进行。至2005年底,大型发电厂烟气脱硫率都达到了国家控制标准。
粉煤灰利用。20世纪80年代中期,为节约土地资源,各级政府加大各发电厂粉煤灰综合利用力度。1987年10月,省政府颁发《山东省粉煤灰、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1988年4月,省电力局印发《粉煤灰综合利用承包办法》。与各发电厂签订粉煤灰综合利用承包合同,促进大宗用灰,用灰量大幅度增加。至2005年底,电厂产生的灰渣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1.9%。
五、电测监督
自20世纪80年代末,为加强全省电能计量管理,提高计量准确性,省电力局每年进行关口电能表和关口变送器的定期抽测。1994年,引进德国0.05级三相电能表标准装置,全省电能计量检定水平上了一个台阶。为规范电测仪表的监督工作,1997年省电力局颁布《电测仪表技术监督规程》。1998年,山东电网开始投用《电能计量自动计费系统》(TMS),至2005年底未变。
六、电能质量监督
随着电力生产技术的发展,国家对周波、电压、谐波等电能质量的控制和要求越来越高。1993年,省电力局召开山东电网谐波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印发《山东电网谐波监督管理暂行规定》。1997年,山东电网召开第二次谐波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提出建立健全谐波监督数据库、推广应用谐波在线监督装置和逐步展开谐波治理的几项重点工作。
1999年4月,省电力局印发《山东电网调频奖惩办法的补充规定》,补充频率±0.1赫兹越限的考核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加大两班制机组开停调峰工作力度,推广电网AGC(自动发电控制)功能技术,电网频率合格率不断提高。2005年,电网频率合格率为99.99%。
1999年,为提高电压合格率,省电力局下发《关于加强无功电压调整确保电压质量的通知》,对电网中统调发电厂和各市(地)电业局的调压工作提出严格要求。由于调压措施到位,山东电网电压合格率长期保持较好水平。
七、继电保护监督
20世纪70年代末期,山东逐步形成统一电网后,由山东电力调度中心负责电网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管理工作。1998年,明确山东电力调度中心具有山东电网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管理职能,省电科院具有技术监督职能。同年3月,省电力局印发《山东电网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
1999年,继电保护的重点工作是高频通道的规范与反措。2000年,工作重点是失灵保护。同年,山东电力调度中心下发《关于制定开关失灵保护完善和投运方案的通知》。2001年,山东电力研究院下发《关于下发失灵保护投运注意事项的通知》,山东电网继电保护实验室启用。2002年,为贯彻落实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山东电力调度中心印发《山东电网继电保护专业贯彻二十五项反措的继电保护实施细则》。
随着山东电网继电保护监督的不断加强,全系统建立起贯穿继电保护工作全过程的技术监督体系和管理制度,并配有详细的技术措施。同时,加强对继电保护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人员素质水平不断提高,责任事故大大减少。2002—2005年,山东电网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均达到99%以上。
八、节能监督
通过节能管理和设备节能改造,山东电网的发电潜力即机组的热效率不断提高,煤耗率指标逐年降低。在电源发展方面,选择高参数、大容量、低消耗机组,电源结构趋于合理;对运行设备特别是耗能大的设备进行节能改造,均取得很好效益。烟台电厂对4台机组的汽轮机通流部分和发电机进行节能增容改造,增容3万千瓦。十里泉电厂通过增容改造,1台机组出力由12.5万千瓦增至14万千瓦,供电标准煤耗率下降15克/千瓦·时。在节能管理方面,加强对设备操作的运行管理,逐步淘汰5万千瓦以下高耗能中低压机组,“九五”时期,相继关停烟台电厂、坊子电厂等一大批老小机组,全电网机组运行经济性明显提高。至2005年底,山东电网统调机组供电煤耗率为354克/千瓦·时,比1990年的395克/千瓦·时降低41克/千瓦·时。
九、热工监督
1991年,为保障锅炉安全,省电力局要求各发电厂在原没有设计火焰丧失保护功能的5万千瓦、10万千瓦机组加装灭火保护装置,当年加装26套;对12.5万千瓦机组加装TSI(汽轮机状态监测与保护)系统。1992年,制定《山东省热工监督厂际竞赛评比办法》及《山东省火电厂电子计算机监视系统竞赛评比评分细则》,开展热工监督厂际竞赛。1994年,省电力局制定《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热工监督工作条例》。同年,组织召开全省热控DCS(分散控制系统)控制系统技术交流会。此后,新建、扩建机组均采用分散控制系统作为热工控制装置,老机组陆续改造为分散控制系统,逐步实现分散控制系统一体化。1996年,省电力局制定热工全过程管理《FSSS(炉膛灭火保护)技术管理细则》,并编制《1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DAS(发电厂数据采集)系统技术改造规范书》。1997年,解决DCS系统与DEH(汽轮机数字式电液控制)系统接口问题,先后在邹县电厂5号机组、青岛电厂1号机组实现AGC功能(自动发电控制功能)。1999年,山东电力重点完成发电厂计算机控制系统2000年问题测试和整改工作,确保全省热控设备正常运行。
2001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进行《热工技术监督规程》补充修改工作。2002年,修订《山东电力热工技术监督工作规定》,组织各电厂开展热工技术交流,出版发行《山东电力技术热控专辑》。为进一步加强DCS监督管理,做好检修维护,确保DCS可靠稳定运行,组织开展《DCS检修运行维护规程》编写工作,形成《火电厂分散控制系统检修运行维护手册》,2002年底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至2005年底,有关规程仍在执行。
十、锅炉、汽轮机运行及发电机励磁监督
1993年,电力工业部下发文件要求对锅炉、汽轮机运行以及发电机励磁进行监督。针对这三类设备的技术装备现状和技术要求,结合有关运行规程规定,围绕防止和杜绝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省电力局制定相应的监督实施细则,并不断加以修改补充。至2005年底,山东各发电企业仍沿用有关规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