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全省各级农电管理部门通过对农村电网输配电设备治理改造,安装与推广剩余电流保护器,加强季节性安全用电管理和对农电职工的安全培训等措施,推动全省农村安全用电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设备治理
1986—1990年,全省农电系统改造35千伏线路216千米,改造10千伏线路8500千米,其中二线一地改三线3165千米,改造35千伏变电站56个。其中改造简易变电站26个,改造高耗配电变压器1.5万台,共6万千伏·安,增装高低压补偿电容器196万千瓦。达到标准化条件的变电站、供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线路及用电村分别占75%、74%、80%、69%、51%。
20世纪90年代,全省加大对农网输变电设备的管理改造。至1995年底,全省更新改造高耗能变压器6万台,简陋变电站74座。提高340千米输电线路、2100千米10千伏配电线路绝缘水平,增强防污闪能力。改造供电能力较小的导线、迂回线路2300千米。1991年,改造两线一地线路1550千米,全省1.33万千米两线一地线路全部改为三线运行。改造用电村变压器台室3650个,改造低压线路4.7万千米。输变电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高压配电设备完好率达90%以上,低压配电设备完好率达80%以上。 “九五”时期后,特别是1998年后,通过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全面实施,全省农村电网安全生产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至2005年,全省农电系统变电事故率为0,输电线路事故率为0.004次/百千米·年, 配电线路事故率为0.108次/百千米·年,分别比1995年下降0.00296次/台·年、0.0011次/百千米·年、1.352次/百千米·年。
二、剩余电流保护器的安装与推广
至1985年底,全省安装剩余电流保护器配变台数99146台,安装率99.3%,年农村触电死亡46人,触电死亡率为0.18人次/千米·年,创全国最好水平。1989年2月,省电力局印发《山东省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试行)》。1990年,全省农村剩余电流保护器安装率99.45%,触电死亡人数下降至16人,触电死亡率为0.048人次/千米·年。1986—1990年,全省农电触电死亡104人,平均每年20.8人,是农电死亡最少的时期。2005年底,累计推广安装剩余电流保护器1170万台,占全省农村用电总户数的83.89%,全省农村低压线路设备水平大大提高。当年全省农村触电死亡人数5人,农电死亡率为0.012人/(千千米·年),低于部颁标准0.4人/(千千米·年)。
三、季节性安全用电
县级供电企业十分重视农村季节性用电工作,在农村季节性用电高峰到来之前,每年都召开安全供电专题会议,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在科室、站(所)设立安全组织,加强季节性安全用电的组织领导工作。明确行政一把手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考核,重奖重罚,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农村季节性用电主要是指三夏、三秋、麦场、抗旱排灌等的安全用电,最为突出的是麦场安全用电。历年麦收来临前,县供电局下发有关文件,实行“三包”责任制,即县局领导、科室人员包乡镇,供电所人员包村,农电工包麦场,采取宣传车、标语、广播、电视等方式,部署麦场安全用电工作。制定高压线下不准设打麦场、破皮线不准进麦场、脱粒机不接地不准脱粒等“麦场安全用电20个不准”。严把麦场用电“申请、验收、拆除”关,组成服务小分队,深入麦场搞好现场服务,保证麦场安全用电。
第四节 农村安全用电
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全省各级农电管理部门通过对农村电网输配电设备治理改造,安装与推广剩余电流保护器,加强季节性安全用电管理和对农电职工的安全培训等措施,推动全省农村安全用电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设备治理
1986—1990年,全省农电系统改造35千伏线路216千米,改造10千伏线路8500千米,其中二线一地改三线3165千米,改造35千伏变电站56个。其中改造简易变电站26个,改造高耗配电变压器1.5万台,共6万千伏·安,增装高低压补偿电容器196万千瓦。达到标准化条件的变电站、供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线路及用电村分别占75%、74%、80%、69%、51%。
20世纪90年代,全省加大对农网输变电设备的管理改造。至1995年底,全省更新改造高耗能变压器6万台,简陋变电站74座。提高340千米输电线路、2100千米10千伏配电线路绝缘水平,增强防污闪能力。改造供电能力较小的导线、迂回线路2300千米。1991年,改造两线一地线路1550千米,全省1.33万千米两线一地线路全部改为三线运行。改造用电村变压器台室3650个,改造低压线路4.7万千米。输变电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高压配电设备完好率达90%以上,低压配电设备完好率达80%以上。 “九五”时期后,特别是1998年后,通过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全面实施,全省农村电网安全生产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至2005年,全省农电系统变电事故率为0,输电线路事故率为0.004次/百千米·年, 配电线路事故率为0.108次/百千米·年,分别比1995年下降0.00296次/台·年、0.0011次/百千米·年、1.352次/百千米·年。
二、剩余电流保护器的安装与推广
至1985年底,全省安装剩余电流保护器配变台数99146台,安装率99.3%,年农村触电死亡46人,触电死亡率为0.18人次/千米·年,创全国最好水平。1989年2月,省电力局印发《山东省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试行)》。1990年,全省农村剩余电流保护器安装率99.45%,触电死亡人数下降至16人,触电死亡率为0.048人次/千米·年。1986—1990年,全省农电触电死亡104人,平均每年20.8人,是农电死亡最少的时期。2005年底,累计推广安装剩余电流保护器1170万台,占全省农村用电总户数的83.89%,全省农村低压线路设备水平大大提高。当年全省农村触电死亡人数5人,农电死亡率为0.012人/(千千米·年),低于部颁标准0.4人/(千千米·年)。
三、季节性安全用电
县级供电企业十分重视农村季节性用电工作,在农村季节性用电高峰到来之前,每年都召开安全供电专题会议,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在科室、站(所)设立安全组织,加强季节性安全用电的组织领导工作。明确行政一把手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考核,重奖重罚,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农村季节性用电主要是指三夏、三秋、麦场、抗旱排灌等的安全用电,最为突出的是麦场安全用电。历年麦收来临前,县供电局下发有关文件,实行“三包”责任制,即县局领导、科室人员包乡镇,供电所人员包村,农电工包麦场,采取宣传车、标语、广播、电视等方式,部署麦场安全用电工作。制定高压线下不准设打麦场、破皮线不准进麦场、脱粒机不接地不准脱粒等“麦场安全用电20个不准”。严把麦场用电“申请、验收、拆除”关,组成服务小分队,深入麦场搞好现场服务,保证麦场安全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