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2005年,山东农电管理从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入手,落实各级农电管理部门责任,加大考核力度,认真开展农电职工队伍培训,不断提高农电队伍素质。从实际出发,开展“三为”(电力为农民生活、为农业生产、为农村经济服务)达标竞赛活动,组织实施“彩虹工程”,实现了行业作风的全面好转。
一、管理制度
1986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电力局《关于加强农电管理的报告》。省电力局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用电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若干措施》《关于做好计划用电,保证农村照明,提高社会综合效益的规定》等管理办法,加强全省农电行业管理,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同年,推广长清县万德供电站电费按月上墙公布,杜绝“人情电”的经验。山东省推行用电村每月上墙公布电费情况,防止乱摊派、乱收费的做法,引起全国电力行业的关注,并逐步在全国推广,对规范电费管理起到重要作用。
1987年3月,省电力局修订公布《山东省农村供电站管理制度》,对供电站的职责、设置原则、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和技术资料作出具体规定。1989年,省电力局印发《山东省县级供电企业技术管理条例(试行)》,与省劳动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农电企业定员管理的通知》,对农电职工人数增长过快、超员、耗费大量农电发展基金、削弱农电自我发展能力的状况,提出要求。1990年,省电力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电工作,切实做好行业管理的通知》,对加强农电工作的领导、搞好规划、安全生产、双增双节、标准化建设、科技进步、现代化管理、队伍建设、优质服务、理顺农电管理体制作出具体规定,促进了全省农电行业管理正规化、制度化建设。
1991年,为进一步提高县级供电企业变电站的安全经济运行水平,省电力局先后印发《山东省县级供电企业变电站运行管理制度》和《加强农电管理的五个办法》。1997年,印发《变电站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和《线路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为强化农电管理和创建一流县级供电企业奠定了基础。
1998年,为保证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省计委会同省财政厅、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等制定印发《山东省农村电网建设改造管理规定》。1999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制定《山东省乡镇供电站改革实施意见》。2000年,进一步规范农村企业电工管理,制定《县级供电企业窗口部门工作人员职责、工作标准》《供电所规范化服务标准》和《农电工工作标准》等8个标准以及《山东省县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山东省县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农电岗位培训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电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加强农村用电管理。
2002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制定农电管理考核办法。2005年,印发《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供电所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供电所安全管理,并制定《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县供电企业同业对标工作管理办法》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县供电企业同业对标指标体系》,全面开展县级供电企业同业对标工作。
二、农电职工培训
1986—1995年,省电力局根据各个工作岗位的责任要求,加强县级供电企业职工培训,开展以老带新、技术竞赛、以干促学、现场考问、技术问答、规程学习等活动。2000年,临沂电力技工学校改建成山东电力农电技工培训中心。至2002年,该中心共举办县供电企业职工岗位培训班10期12类计1390人次。
2003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举办县供电企业各类岗位培训班16期1038人次,县供电企业职工培训率88%,农电工培训率100%。组织参加国家电网公司第二届农村电工岗位知识及技能竞赛,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代表队取得团体二等奖和6个单项奖的好成绩。
2004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举办县供电企业脱产大专班5期,培训1597人,业余函授1209人,对县供电企业3735名职工学历进行认证。组织开展完成12期900人的岗位培训,县供电企业领导干部持证上岗率88%,职工培训率92%,农电工培训率100%。举办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第三届农电工岗位知识及技能竞赛,组队参加国家电网公司第三届岗位知识及技能竞赛,获团体三等奖。
2005年,全省县供电企业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供电所长持证上岗率均达到100%。全省县供电企业有2人获全国劳动模范,6个县供电企业被评为国家电网公司文明单位,3个县供电企业获富民兴鲁劳动奖状,13人获富民兴鲁劳动奖章,16个供电所获全国电力行业用户满意服务明星班组,11名职工获全国电力行业用户满意服务明星。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组织参加国家电网公司举办的农电工岗位知识技能竞赛,获得团体二等奖,连续四届保持团体前三名的好成绩。
三、“三为”服务达标
图6-4 1991年7月,能源部在山东省召开全国农电工作会议,现场推广山东省农电工作经验,部署在全国电力系统开展“三为”服务达标竞赛活动
1991年7月,能源部在山东省召开农电工作现场会,要求在全国电力系统开展以“电力为农民生活、为农业生产、为农村经济服务”为内容的“三为”服务达标竞赛活动。省、市、县三级供电部门成立 “三为”服务领导小组,县级供电局建立健全“三为”服务工作体系和监督体系,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提高农村通电率,努力保证农业季节性用电、抗旱防汛用电和水利工程用电,大力扶持支农工业和乡镇工业用电。落实“四公开一监督”制度,公开电价、公开电量、公开电费、公开抄表时间,公布监督电话。认真执行农村分类电价政策,纠正行业不正之风。1992年,省电力局把加大农电投入,加快农电发展、减人增效、多种产业指标等纳入“三为”服务标准。1995年,全省排灌用电量比1990年增长15%,农业季节性用电保证率100%,农村照明保证率95%,农村电价95%降到规定范围之内。至1999年,全省所有县供电企业(115个)全部成为省级“三为”服务达标单位,其中,有67个成为国家级“三为”服务达标单位。“三为”服务达标竞赛活动圆满结束。
四、“彩虹工程”
2000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在全省组织实施以接受社会监督、改进供电服务,以促进行业作风根本好转为主要内容的“彩虹工程”。全省农电系统按照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服务方针和深化、完善、充实、提高的总体要求,全面兑现供电服务承诺,改善行业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山东农电“彩虹工程”实行行风举报和建议奖励制度,花钱买批评、买意见。各市、县供电单位分别出资10万元500万元,设立行风建设举报奖励基金。公开向社会作出10项优质服务承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凡举报属实和建议被采纳的,给予最低200元的奖励。为方便社会各界和客户投诉举报,设立全省统一的24小时举报电话和800免费服务电话。对违反电力行业纪律的电力职工和农电工给予严厉处罚。建立客户联系制度,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和新闻媒体成立客户关系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意见,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活动和直接听取客户批评和建议。
“彩虹工程”在农村客户和供电企业之间架起沟通联系的桥梁,截至2002年底,全省各代管县供电企业共发放征求意见“彩虹条”94.43万份,回收46.59万份,回收率49.3%。按照反映问题,共采纳53条,奖励51人次,奖励2.51万元。
“彩虹工程”的实施,使山东省农电职工的思想观念发生重大变化,按照“只要你一个电话,其余的事由我们来做”的服务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快捷、方便、周到的服务,行业作风实现全面好转。2000年4月,全国电力市场整顿暨优质服务经验交流大会在山东省召开,阳信县供电公司作为全国唯一的县级供电企业代表介绍经验。2002年,在开展行风测评的111个县供电企业中,有63个被当地政府定为免评单位,44个被评为第一名,3个被评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1个被评为行风建设十佳单位之一。所属17个市供电公司中,东营、泰安、威海、临沂、德州、滨州6个单位以及所属县供电公司,被当地政府定为免评单位,11个被评为第一名。
2003年,全省各代管县供电企业采纳“彩虹条”建议56条,受理各类属实举报319起,奖励44人次,奖励8000元。在开展行风测评的113个县(市、区)中,有31个县供电企业获免评单位,81个获第一名,1个被评为先进单位。滨州、青岛、日照、菏泽等15个市的县供电企业全部获行风测评免评或第一名。
2004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开展“彩虹工程”诚信服务教育活动。认真执行“彩虹条”管理和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及时调查处理举报问题,县供电企业开通95598客户电话咨询服务支持系统。在开展行风评议的98个县(市、区)中,有59个县供电企业被定为免评单位,38个获第一名,1个获先进单位。青岛、滨州、泰安、日照等13个市的县供电企业全部获行风测评免评或第一名。
2005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制定优质服务管理制度和奖惩意见,创新服务模式和收费方式,按照不同类型的客户实行个性化服务。在2005年行风测评中,全省有91个县供电企业获免评或第一名,10个被评为先进单位。
五、县供电企业及供电所规范化管理
(一)县供电企业创一流工作
1999年,为全面加强县供电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综合实力和整体素质,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在全国率先开展创建一流县供电企业活动。5月,制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创建一流县供电企业的具体指导意见。2000年4月,按照抓管理、抓队伍、抓行风、创一流的总体工作思路,修订印发《山东省县供电企业创一流标准和考核办法》,制定《山东电力农电经济技术指标体系》,突出安全、设备及生产管理、经济技术、财务效益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指标管理。全省农电系统以创一流为载体,企业的管理水平、效益水平、服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有了显著提高。
图6-51999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在全国率先开展创建一流县供电企业活动。图为济南供电局创一流企业责任状签字仪式现场。
2000年,全国9个县供电企业通过验收达到创国家一流标准,其中山东省有7个县供电企业达到创国家一流标准。同年8月,国家电力公司在威海市召开工作会议,推广山东省开展县供电企业创一流工作的经验。2002年末,全省有39个县供电企业被命名为全国一流县供电企业,73个县供电企业被命名为省一流县供电企业。
2003年,全省有国家电网公司一流县供电企业39个,省一流县供电企业90个。2004年,全省有国家电网公司一流县供电企业44个,列全国首位。其中,威海、日照两个市的县供电企业全部被命名为国家电网公司一流县供电企业,青岛、烟台、济南、潍坊等市的县供电企业被命名为国家电网公司一流县供电企业的比例达50%以上。省一流县供电企业46个。2005年底,全省有国家电网公司一流县供电企业52个,居各网省电力公司首位;省一流县供电企业47个。
(二)供电所规范化管理
2003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加强供电所基础管理和专业管理,供电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同年6月,全省1731个供电所全部达到国家电网公司制定的规范化管理标准,比国家电网公司要求的时间提前一年半完成。建成国家级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农电示范窗口80个,省级农电示范窗口492个。2004年,国家电网公司命名山东省64个农电示范窗口。在国家电网公司召开的供电所规范化管理暨优质服务经验交流会上,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作典型发言。2005年,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供电所基础资料管理的意见,对原来下达的供电所27种规章制度、14项记录、11项台账、电工组4项记录、3个台账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统一供电所资料规范和上墙图板要求。组织编写《供电所标准作业指导书》和《供电所法律制度标准汇编》,积极推进标准电工组、标准用电村建设,供电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