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起,青岛海关统计部门开始在数据审核和数据分析过程中注意发现进出口异常情况和海关执法问题,不断强化海关统计监督职能,对国家政策和措施执行情况、重点敏感商品进出口情况、进出口企业守法情况和海关执法情况进行统计监督。
1996年,青岛海关统计部门加强审单及数据分析力度,对业务现场应发现而未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按月整理,向各业务现场进行反馈,发现多起逃证、低报价格等情况,其中逃避许可证管理5起,低报价格9起。
1997年8月18日至9月15日,青岛海关根据海关总署要求,对全关区海关及相关预录机构和报关单位实施统计执法大检查,成立由主管关长、处长、科长组成的执法大检查工作小组,检查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通过此次外部大检查,较为系统地了解了关区统计工作的现状和不足,对企业的报关管理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
1998年,青岛海关将统计监督工作作为全关区统计质量评比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效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1999年起,青岛海关向海关总署报送统计监督信息。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改变原有统计工作的局限性,使统计工作与海关监管的全过程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全年向海关总署报送统计监督信息35份,居全国海关前列。
2000年,在中国统计学会海关统计分会第一届第三次常务理事会暨海关执法评估论文研讨会上,青岛海关统计处推荐的《海关执法评估的现实意义》获一等奖,青岛海关杨立新撰写的《海关执法评估体系是海关统计为海关管理服务的重大突破》获三等奖。
2001年,执法评估职能从统计分析中分离出来。11月,海关总署正式确定青岛海关作为执法评估试点海关。青岛海关根据海关总署执法评估系统进行自查,针对问题查找管理薄弱环节,对加工贸易管理和税收管理分别进行评估分析。在硬件配备和运行环境方面,申请专门用于执法评估的服务器和计算机;在软件方面,提前对SAS统计分析系统进行学习,基本实现熟练运用;配备具有较好数学和英语能力的专职执法评估人员2名;同时准备1998年、1999年和2000年的可靠数据。年内,编发统计监督信息253篇,涉及货值1.19亿元,实施处罚144起,罚款16.8万元。
2002年5月,海关总署下发《关于加强海关统计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青岛海关全面树立统计服务和统计监督意识,严格数据质量管理,密切跟踪加入WTO后的进出口动态,紧紧围绕税收征管这一轴心工作以及山东省外贸走势等重点热点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海关统计的辅助决策、监督预警作用进一步发挥。同年,青岛海关顺利安装运行直属海关执法评估系统,对2000年后的统计数据进行重新审核,对2000年1—4月数据中存在的结关日期不符问题及时更正处理;对每月的口岸反馈等基础数据,进行二次审核无误后,由专人对执法评估系统进行数据转换和加载等维护工作。全年撰写综合评估报告1篇,专题评估报告4篇,两次完成海关总署的核查工作。并按照海关总署的要求,对业务职能部门和有需求的隶属海关开放执法评估数据库。
2003年,青岛海关对关区2002年和2003年上半年的各项业务工作进行2次综合评估、11次专题评估,共完成《2002年青岛海关执法评估情况》等综合和专题评估13篇。针对执法评估结果在关区范围内进行2次核查,直接追补税款及罚没金额超过300万元,两次的核查命中率分别为20.3%和17.4%。在关区全面推广执法评估系统,对加工贸易监管处、关税处、调查局等业务职能部门开放执法评估数据库,积极参与海关总署执法评估系统(二期)的设计开发,进一步提升青岛海关执法评估工作的层次和在全国海关执法评估工作的地位。紧密围绕以税收为轴心的海关工作,抓住热点敏感问题,开展对关区毛净重对比异常商品的监控分析、对加工贸易内销料件价格的评估、对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净重比不平衡问题的评估等专题评估。
2004年,青岛海关组织撰写综合评估报告2篇,专题评估12篇,被《海关统计工作与研究》采用4篇。在执法评估核查中,统计部门与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共发现异常手册130本,涉及金额1.6亿美元,补税入库金额8935万元;涉案手册3本,涉案金额492万美元,罚没入库1397万元;对进口低价信息核查后,补税124万元,罚没入库2万元。青岛海关执法评估核查工作受到海关总署通报表扬。
2005年9月1日,青岛海关按照海关总署要求,率先成功试运行统计预警监测系统,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发挥海关执法评估作用,撰写《2004年青岛海关执法评估报告》和《2005年上半年青岛海关执法评估报告》,借助风险管理平台数据源,挖掘并分析统计数据,发现风险点并撰写深层次的统计监督信息,上报统计监督信息27篇,被海关总署刊物采用5篇。
第二节 统计监督
20世纪90年代起,青岛海关统计部门开始在数据审核和数据分析过程中注意发现进出口异常情况和海关执法问题,不断强化海关统计监督职能,对国家政策和措施执行情况、重点敏感商品进出口情况、进出口企业守法情况和海关执法情况进行统计监督。
1996年,青岛海关统计部门加强审单及数据分析力度,对业务现场应发现而未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按月整理,向各业务现场进行反馈,发现多起逃证、低报价格等情况,其中逃避许可证管理5起,低报价格9起。
1997年8月18日至9月15日,青岛海关根据海关总署要求,对全关区海关及相关预录机构和报关单位实施统计执法大检查,成立由主管关长、处长、科长组成的执法大检查工作小组,检查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通过此次外部大检查,较为系统地了解了关区统计工作的现状和不足,对企业的报关管理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
1998年,青岛海关将统计监督工作作为全关区统计质量评比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效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1999年起,青岛海关向海关总署报送统计监督信息。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改变原有统计工作的局限性,使统计工作与海关监管的全过程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全年向海关总署报送统计监督信息35份,居全国海关前列。
2000年,在中国统计学会海关统计分会第一届第三次常务理事会暨海关执法评估论文研讨会上,青岛海关统计处推荐的《海关执法评估的现实意义》获一等奖,青岛海关杨立新撰写的《海关执法评估体系是海关统计为海关管理服务的重大突破》获三等奖。
2001年,执法评估职能从统计分析中分离出来。11月,海关总署正式确定青岛海关作为执法评估试点海关。青岛海关根据海关总署执法评估系统进行自查,针对问题查找管理薄弱环节,对加工贸易管理和税收管理分别进行评估分析。在硬件配备和运行环境方面,申请专门用于执法评估的服务器和计算机;在软件方面,提前对SAS统计分析系统进行学习,基本实现熟练运用;配备具有较好数学和英语能力的专职执法评估人员2名;同时准备1998年、1999年和2000年的可靠数据。年内,编发统计监督信息253篇,涉及货值1.19亿元,实施处罚144起,罚款16.8万元。
2002年5月,海关总署下发《关于加强海关统计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青岛海关全面树立统计服务和统计监督意识,严格数据质量管理,密切跟踪加入WTO后的进出口动态,紧紧围绕税收征管这一轴心工作以及山东省外贸走势等重点热点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海关统计的辅助决策、监督预警作用进一步发挥。同年,青岛海关顺利安装运行直属海关执法评估系统,对2000年后的统计数据进行重新审核,对2000年1—4月数据中存在的结关日期不符问题及时更正处理;对每月的口岸反馈等基础数据,进行二次审核无误后,由专人对执法评估系统进行数据转换和加载等维护工作。全年撰写综合评估报告1篇,专题评估报告4篇,两次完成海关总署的核查工作。并按照海关总署的要求,对业务职能部门和有需求的隶属海关开放执法评估数据库。
2003年,青岛海关对关区2002年和2003年上半年的各项业务工作进行2次综合评估、11次专题评估,共完成《2002年青岛海关执法评估情况》等综合和专题评估13篇。针对执法评估结果在关区范围内进行2次核查,直接追补税款及罚没金额超过300万元,两次的核查命中率分别为20.3%和17.4%。在关区全面推广执法评估系统,对加工贸易监管处、关税处、调查局等业务职能部门开放执法评估数据库,积极参与海关总署执法评估系统(二期)的设计开发,进一步提升青岛海关执法评估工作的层次和在全国海关执法评估工作的地位。紧密围绕以税收为轴心的海关工作,抓住热点敏感问题,开展对关区毛净重对比异常商品的监控分析、对加工贸易内销料件价格的评估、对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净重比不平衡问题的评估等专题评估。
2004年,青岛海关组织撰写综合评估报告2篇,专题评估12篇,被《海关统计工作与研究》采用4篇。在执法评估核查中,统计部门与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共发现异常手册130本,涉及金额1.6亿美元,补税入库金额8935万元;涉案手册3本,涉案金额492万美元,罚没入库1397万元;对进口低价信息核查后,补税124万元,罚没入库2万元。青岛海关执法评估核查工作受到海关总署通报表扬。
2005年9月1日,青岛海关按照海关总署要求,率先成功试运行统计预警监测系统,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发挥海关执法评估作用,撰写《2004年青岛海关执法评估报告》和《2005年上半年青岛海关执法评估报告》,借助风险管理平台数据源,挖掘并分析统计数据,发现风险点并撰写深层次的统计监督信息,上报统计监督信息27篇,被海关总署刊物采用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