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针对相当一部分群众甚至一些企事业单位干部对走私概念模糊、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青岛海关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的同时,还在沿海走私的重点地区,通过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组织人员深入企业与乡村,以渔民为重点,送法上门,大张旗鼓地宣传有关海关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检举或协助查获违反海关法案件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威慑走私犯罪分子。
1996—1997年,青岛海关在打击“三假”走私工作中,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选择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三假”走私的危害性,形成“三假”走私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1996年底,青岛海关查发天津任氏兄弟为首的造假走私团伙利用假印章大肆进行走私活动一案,鉴于此案性质特别恶劣,属典型的团伙“三假”走私案件,通过有关电台、电视台、权威报刊对此案进行公开曝光,产生较大社会反响。
1998年,青岛海关有重点地选择典型走私案例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扩大海关打私工作影响。7月,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召开后,青岛海关的宣传工作紧密配合打私这一中心工作全面展开,在国内有影响的新闻媒体上刊播打私宣传稿件37篇,其中在中央电视台播发6条,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发稿4条,《人民日报》刊登9篇。新华社山东分社、新华社内参、法制日报社等媒体记者到海关采访,发表大量反映海关打私的文章。在围绕重点案例展开宣传的同时,青岛海关还有计划地在新闻媒体上宣传海关对打击走私的立场、措施以及有关识别“三假”走私等知识性文章,配合打私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青岛海关加大反走私举报的宣传力度,定做印有“打击走私、利国利民”字样和海关反走私举报电话的签字笔,放在海关报关大厅、码头、箱站、车队等相关单位,增强全民反走私举报意识。
2001年10月23日,青岛海关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走私犯罪侦查机构的设立情况,分析山东境内走私案件的特点,并公布免费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办法,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打私工作,中央及山东省、青岛市30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2004年,青岛海关在不断加大打私力度的同时,狠抓新闻宣传工作,确保及时、全面、准确、深入反映打私工作成果,促进社会了解配合海关打私工作,扩大战果,震慑走私分子。上半年,青岛海关连续查发走私洋垃圾、走私濒危动物两起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重特大走私案件。案件查发后,中央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及地方有关媒体、网站均对两起重大走私案件进行详细深入的报道。4月4日,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新闻联播》栏目播出“青岛海关查获近年来最大一宗洋垃圾走私入境案”新闻,引起强烈社会反响。4月23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出“工业园还是垃圾园”的专题报道,涉及临沂地区洋垃圾处理污染环境问题,并对青岛海关在该地区查扣废物工作进行正面报道。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该节目简介上作重要批示。7月5日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播出“青岛海关查获巨蜥、穿山甲走私案”新闻,随后中央和地方10多家媒体和众多网站对该案进行集中报道,7月9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就青岛海关查获走私进口巨蜥、穿山甲案进行深入剖析,《经济日报》《法制日报》《科技日报》《北京青年报》予以详细报道。无论从查获走私案件的集中宣传力度、案件对社会影响的深入分析程度,还是集中宣传报道所产生的轰动效应,青岛海关均实现在打私新闻宣传方面的重大突破。
第三节 反走私宣传
1993年,针对相当一部分群众甚至一些企事业单位干部对走私概念模糊、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青岛海关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的同时,还在沿海走私的重点地区,通过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组织人员深入企业与乡村,以渔民为重点,送法上门,大张旗鼓地宣传有关海关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检举或协助查获违反海关法案件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威慑走私犯罪分子。
1996—1997年,青岛海关在打击“三假”走私工作中,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选择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三假”走私的危害性,形成“三假”走私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1996年底,青岛海关查发天津任氏兄弟为首的造假走私团伙利用假印章大肆进行走私活动一案,鉴于此案性质特别恶劣,属典型的团伙“三假”走私案件,通过有关电台、电视台、权威报刊对此案进行公开曝光,产生较大社会反响。
1998年,青岛海关有重点地选择典型走私案例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扩大海关打私工作影响。7月,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召开后,青岛海关的宣传工作紧密配合打私这一中心工作全面展开,在国内有影响的新闻媒体上刊播打私宣传稿件37篇,其中在中央电视台播发6条,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发稿4条,《人民日报》刊登9篇。新华社山东分社、新华社内参、法制日报社等媒体记者到海关采访,发表大量反映海关打私的文章。在围绕重点案例展开宣传的同时,青岛海关还有计划地在新闻媒体上宣传海关对打击走私的立场、措施以及有关识别“三假”走私等知识性文章,配合打私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青岛海关加大反走私举报的宣传力度,定做印有“打击走私、利国利民”字样和海关反走私举报电话的签字笔,放在海关报关大厅、码头、箱站、车队等相关单位,增强全民反走私举报意识。
2001年10月23日,青岛海关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走私犯罪侦查机构的设立情况,分析山东境内走私案件的特点,并公布免费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办法,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打私工作,中央及山东省、青岛市30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2004年,青岛海关在不断加大打私力度的同时,狠抓新闻宣传工作,确保及时、全面、准确、深入反映打私工作成果,促进社会了解配合海关打私工作,扩大战果,震慑走私分子。上半年,青岛海关连续查发走私洋垃圾、走私濒危动物两起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重特大走私案件。案件查发后,中央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及地方有关媒体、网站均对两起重大走私案件进行详细深入的报道。4月4日,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新闻联播》栏目播出“青岛海关查获近年来最大一宗洋垃圾走私入境案”新闻,引起强烈社会反响。4月23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出“工业园还是垃圾园”的专题报道,涉及临沂地区洋垃圾处理污染环境问题,并对青岛海关在该地区查扣废物工作进行正面报道。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该节目简介上作重要批示。7月5日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播出“青岛海关查获巨蜥、穿山甲走私案”新闻,随后中央和地方10多家媒体和众多网站对该案进行集中报道,7月9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就青岛海关查获走私进口巨蜥、穿山甲案进行深入剖析,《经济日报》《法制日报》《科技日报》《北京青年报》予以详细报道。无论从查获走私案件的集中宣传力度、案件对社会影响的深入分析程度,还是集中宣传报道所产生的轰动效应,青岛海关均实现在打私新闻宣传方面的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