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前,青岛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将查获的走私犯罪案件均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起刑点为税额5万元以上。1998年,国务院对缉私体制进行改革,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新体制,组建缉私警察队伍,海关成立走私犯罪侦查局(2003年更名为缉私局),对查获的走私案件由海关统一处理。1999年1月,青岛海关缉私警察队伍建立,青岛关区查获的走私犯罪案件统一由青岛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处理。
图3-7 1999年8月,青岛海关缉私警察侦办案件
1997年前,青岛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将查获的走私犯罪案件均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起刑点为税额5万元以上。1998年,国务院对缉私体制进行改革,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新体制,组建缉私警察队伍,海关成立走私犯罪侦查局(2003年更名为缉私局),对查获的走私案件由海关统一处理。1999年1月,青岛海关缉私警察队伍建立,青岛关区查获的走私犯罪案件统一由青岛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处理。
图3-7 1999年8月,青岛海关缉私警察侦办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