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0月1日起执行的《青岛海关稽查工作规范》规定,青岛海关常规稽查按事先通知的期限,对企业所有进出口活动及有关账册进行一般性稽核。目的是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遵守海关法规情况,为科学确定企业分类等级和海关监控要求提供依据。同年,青岛海关开始选择部分企业作为稽查重点,积累经验,为实施常规稽查奠定基础。
图1-23 1995年7月,全国海关稽查工作会议在青岛市召开
1996年,青岛海关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海关常规稽查,常规稽查的主要范围为:长期大量保税进口国家限制的敏感性商品、内销有厚利可图的企业;执行加工贸易合同内销比例高,核销比例低或逾期不核销的企业;无故不参加青岛海关年审的企业;有走私违规前科的企业;被举报涉嫌有走私或违规行为的企业;其他应进行常规稽查的企业。青岛海关结合企业的年审情况和财务报表情况,严格按《青岛海关稽查工作规范》进行常规稽查,稽查前下达稽查通知书,稽查结束后下达稽查结论。
1997年,青岛海关根据海关总署《稽查部门查获违规案件处理规程》,结合青岛关区稽查工作实际,制定《青岛海关稽查部门案件处理内部操作规程(试行)》,自7月1日实施。
1998年,青岛海关对海关总署指定的17家企业及保税仓库开展稽查,并对关区加工贸易倒挂企业进行全面稽查。被稽查企业及保税仓库补税5547万元;部分应证商品因无法补证补税,征收保证金2428万元。
1999年,青岛海关对青岛口岸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棉花202478吨进行稽查,追补税款1265.41万元,征收保证金166万元,查发涉嫌走私案件2起,案值2159.99万元。
2000年,青岛海关组织开展多次常规稽查,加强加工贸易中期核查。通过稽查发现青岛某塑料有限公司加工贸易项下加工成品染色塑料36吨违规转让,罚款10万元。在日照市对山东临沂某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进口18台小松PC120-5Z挖掘机散件进行稽查时,查发该公司对外支付货款5805万日元(人民币485万余元)未向海关申报,追缴关税122万元。
同年,青岛海关对山东省某远洋渔业公司、山东省某远洋渔业开发公司、烟台某远洋渔业公司、青岛市某远洋捕捞公司、烟台市某远洋渔业开发公司、荣成市某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6家企业远洋渔业进口自捕水产品进行稽查,查发其中4家企业以自捕免税指标付汇进口水产品4.96万吨,串换进口0.38万吨,有偿转让免税指标0.93万吨,转让免税指标非法所得65万元。应补税额21900万元,罚款约2200万元,合计24109.5万元,其中山东省某远洋渔业公司约10847.9万元、山东省某远洋渔业开发公司约12320万元、荣成市某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约887.5万元、烟台市某远洋渔业开发公司约54.1万元。
2001年,青岛海关将归类审价知识融入稽查工作。在对青岛某通讯有限公司进行稽查时,发现其在青岛口岸和上海口岸进口相同货品时税号申报不一致,补征税款240万余元。查发青岛某实业公司进口乐器低报价格案、中国科学器材进出口青岛某公司走私保险柜案、滕州某干杂海货有限公司进口海藻低报价格案、青岛某世贸中心低报价格案、山东省某物产进出口公司低报价格案等。青岛海关将稽查工作着眼点放在一般贸易价格稽查上,逐步总结价格稽查经验,探索建立有效的反价格瞒骗机制。通过价格稽查,查发青岛某集团有限公司低报价格走私进口防油纸、聚偏二氯乙烯等商品,案值2200万元。对青岛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进口簇绒布、山东某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进口木薯干补征税款50余万元。查发青岛某电脑有限公司采取“洗单”手法伪报价格走私进口打印机案、青岛某木工机械公司低瞒报价格走私进口木工机械案等一批案值大、涉税高、影响广的价格瞒骗案件。同年,青岛海关查发青岛某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一般贸易进口大麦的过程中,漏报保险费120万余元,共计追补税款20万元,这是青岛关区首次发现漏报保险费情况。
2002年,青岛海关常规稽查收效明显。1.以防范为主、从源头抓起,重点对辖区新注册的企业进行常规稽查。2.探索建立有效的价格稽查机制,查发青岛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涉嫌低报价格进口簇绒布等价格瞒骗案件。3.对企业进出口活动进行动态和静态风险分析,确定稽查方向,提出稽查名单,对关区范围内84家企业实施常规稽查。青岛海关通过常规稽查,查发青岛某毛皮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存在进口保税料件短少不能提供正当理由或存在下脚料内销的情况,共补税入库935.7万元。青岛海关对关区内5家进口棉花的重点企业加工贸易项下51600吨棉花进行稽查,对加工剩余未出口成品折原料补税74.4万元。对青岛某集装箱有限公司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板、冷冻机、异氰酸酯等进行稽查,查发该公司使用部分保税料件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作为售后服务提供给客户的备用件的违规情况。查明青岛某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某旅游有限公司等将特定减免税设备移作他用情况,涉及应补税款834万元。
2003年,青岛海关细化量化稽查业务指标、严格绩效评估机制,促进关区稽查工作均衡发展。蓬莱、泰安、淄博、龙口、日照等隶属海关稽查补税额均有大幅增长,部分历年补税为零的海关也均有所突破。充分发挥稽查工作深入企业的优势,从加强后续监管的角度及时发现、堵塞海关监管漏洞,稽查补税连续6年过亿元。
2004年,青岛海关稽查工作实现三个转变,保障和支撑作用日益显现。一是目的转变,由查问题向守法验证转变,对海尔集团、海信集团、双星集团等开展全面稽查和守法状况评估工作;二是工作方式转变,通过风险分析决定稽查对象、内容和方式;三是拓展稽查新领域,将特许权使用费稽查作为价格稽查的重点。年内,青岛海关依托风险分析,稽查企业836家,查发并移送案件92起,案值8931万元。
图1-24 2004年3月,青岛海关关员在双星集团开展稽查工作
2005年,青岛海关对青岛某罐头食品厂有限公司加工保税银鳕鱼进行稽查,查发违规经营银鳕鱼6037.836吨,涉案货物价值3.98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