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节 企业分类管理

档案浏览器

1994年10月18日,青岛海关召开命名“信得过企业”大会,在青岛关区范围内评选出49家企业为海关“信得过企业”,享受海关制定的十项优惠措施。包括:享受现有通关最便捷的方式;具备条件的可采用定期集中纳税方式;对其进出口征税货物采取先放后征措施;对需担保的货物实行信任管理,可凭企业保函验放,免收保证金;在青岛海运出口的保税货物免填《登记手册》;优先培训报关员,并适当增加数额;进料加工企业进口的料件在其加工产品全部返销的前提下,可予办理全额保税;加工贸易企业可凭生产或出口计划,向海关申请办理集中备案手续;对其加工贸易货物实行信任核销;对有条件的企业给予海关计算机联网办理海关手续的便利。
1999年3月31日,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自1999年6月1日起实施。海关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报关情况、遵守海关法律法规情况等,设置A、B、C、D四个管理类别,对企业实施动态的分类管理。通过制定企业守法评估的规范和标准,对进出口企业和运输、存储、加工企业的守法状况进行科学评估,为海关通关、调查提供可靠依据。
7月,青岛海关成立企业分类管理委员会,职责是协调各部门做好企业分类工作,确定关区企业所适用的管理类别,处理企业分类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监督各隶属海关及业务现场对企业分类管理的执行情况。企业分类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定期召开会议,对青岛关区企业适应管理类别进行审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青岛关区评出首批A类企业357家。青岛海关对A类企业提供以下便利:在海关业务现场设专门窗口,优先办理货物申报、查验和放行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实行海关派员驻厂监管或计算机联网管理,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对符合担保条件的货物免收保证金,凭企业提交的保函验放;降低进出口货物的查验比例;优先提供EDI联网报关的便利。对适用B类管理的企业实行常规管理制度,除限制类商品外,加工贸易企业可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制度。对适用C类管理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包括按规定允许担保的货物必须提交保证金;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缴纳保证金;对其经营活动列入稽查重点;对其进出口货物实行重点查验;不得在异地自行开展报关业务,必须在备案委托专业报关企业或委托承运其货物的代理报关企业报关;适用C类管理的加工贸易企业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时,海关对其备案进口材料收取应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税款等值的保证金。对适用D类管理的企业,海关不予办理新的加工贸易合同备案;进出口货物逐票开箱查验;按有关规定暂停企业报关资格,或暂停企业载运海关监管货物业务资格,暂停企业保税存储业务的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取消企业报关资格,或取消企业载运海关监管货物的业务资格,取消企业保税存储的业务资格。12月,青岛海关在全关区施行《青岛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的操作规程》。
2000年,青岛海关先后5次调整青岛关区企业管理类别,企业分类管理工作逐步制度化、日常化。同年,青岛关区共有669家A类企业。
2001年,青岛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委员会针对山东省外贸出口形势严峻的实际情况,按照实事求是、适当放宽的原则,决定将A类企业评审标准中注册登记时间需2年以上放宽至1年零9个月以上,年进出口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放宽至90万美元以上,并对符合放宽标准的有关企业分类进行调整。年内关区新

图1-21 2001年8月,青岛海关关员在A类企业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增A类企业260家,关区A类企业总数787家,其中AA类企业215家。
7月,青岛海关制定《青岛海关关于大型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便捷通关措施的审批实施细则》。11月,经海关总署批准,青岛海关决定对青岛三美电机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实施便捷通关措施,企业可选择适用提前报关、加急通关、快速转关、担保验放4项便捷通关措施。
2002年,青岛海关修订《青岛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的操作规程》,对企业适用类别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配合山东省打私办和青岛市打私办制定《山东省规范企业进出口经营行为试点工作方案》和《青岛市规范企业进出口经营行为试点工作方案》,制定《青岛海关规范企业进出口经营行为标准》,按照企业的内部管理行为、报关行为、通关行为、后续行为等,分别制定企业内部管理行为标准、通关行为标准、加工贸易及后续行为标准、报关相关行为标准。印发《青岛海关规范企业进出口经营行为宣传材料》,内容包括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的意义、指导思想及原则、行为规范标准和海关业务指南等。
10月,青岛海关会同山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和各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对山东省内申请适用便捷通关措施有关企业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决定自2002年10月21日起对青岛澳柯玛集团等30家企业在青岛关区范围内适用提前报关、加急通关、快速转关、担保验放4项便捷通关措施。

图1-22 2002年10月,青岛海关与适用便捷通关措施企业签字仪式在青岛市举行

2003年,青岛海关落实便捷通关优惠措施,对大型守法企业通关提速,促进重点、骨干企业对地方经济的带动作用。符合相应的标准可向海关申请成为国内或山东省范围内的便捷通关企业,可以分别享受提前报关、联网报关、加急通关、快速转关、上门验放和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等便利优惠措施。授予飞马通讯(青岛)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青岛关区便捷通关企业”称号,在青岛关区范围内适用提前报关、加急通关、快速转关、担保验放4项便捷通关措施。同年,青岛海关组织诚信守法企业的推荐工作,通过对关区内企业进行自下而上的审核、筛选,经研究决定推荐大宇重工业烟台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为诚信守法企业,14家企业均为AA类生产型进出口企业。
2005年10月,青岛海关制定《青岛海关对拟授予诚信企业实施稽查评估暂行办法》。10月10日,海尔集团、海信集团等24家生产型进出口企业通过海关的守法验证和风险评估,与青岛海关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与海关诚信企业共同推进贸易守法管理合作备忘录》,获“海关诚信企业”称号,并启动贸易守法管理新模式。同月,为创新海关与企业间合作关系,实现以“客户导向”为基础的海关科学管理,青岛海关根据海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青岛海关客户联络员管理办法》,自2005年10月18日起施行。《办法》明确青岛海关客户联络员是由青岛海关派遣,为海关诚信企业提供政策指引和业务协调等专门服务的海关关员,并规定客户联络员的管理和职责、协调联系机制和监督管理办法。
12月2日,青岛海关将青岛朗讯科技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纳入贸易守法管理体系。
青岛海关对诚信企业实施贸易守法管理,改变海关对企业进出口货物逐单审核、逐票验放的作业模式,依据企业的信誉程度,借助企业的自主管理机制来实现海关的监管目的和要求,实现海关由管货物、管单证向管企业、管机制的转变。通过对诚信企业全面实行信用通关,即报即放、事后纳税,持续不断地改进企业守法机制,引导和促进进出口企业以守法为本、诚信为金,以自身优质的诚实守信和守法自律赢得通关过程中的最大便利。青岛海关认真履行承诺,落实各项便捷优惠措施,对诚信企业实行“即报即放、先放后税”的简易通关模式,申报后直接接受其归类、价格,不予查验径予放行,事后15天内自行交纳税费;简化企业加工贸易备案、深加工结转审批及核销手续,实行经办审批制;对在青岛辖区内的深加工结转业务,不需提交手册、结转合同和外汇核销单,凭《深加工结转申请表》和《实际结转情况登记表》直接办理结转手续;对到期手册实行单证核销,不再进行下厂核销等等。24家诚信企业的报关单申报质量普遍提高,删改、退单率下降,通关速度明显加快,虽然实行先放后税,但税收入库及时率为100%,风险测量正常率为94%,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凸显。诚信企业进出口通关平均用时5.7小时,比平均通关时间缩短3小时。其中,进口采用担保验放方式的平均通关时间为4.8小时,比进口通关平均时间缩短12小时以上;出口采用无纸通关方式的平均通关时间仅为0.7小时,比出口通关平均时间缩短约4个小时。诚信企业成为青岛关区通关速度最快、手续最便捷、通关成本最低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