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一节 不同时期的挂账

档案浏览器

一、老粮食财务挂账
老粮食财务挂账是指1992年3月31日以前发生的、经中央清理认定,尚未消化的粮食财务挂账。
20世纪80年代前,国有粮食企业的政策性亏损一般由国家财政给予拨补。1980—1982年因省里实行政策性亏损定额补贴和定额包干补贴,亏损补贴挂账问题逐步凸显出来。1985年实行粮食财务分级管理后,国家通过数次提高粮油收购价格和银行贷款利率,改变“议转平”粮食收购办法等,使地方财政负担的粮食亏损和价格补贴越来越多。1990年6月底,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挂账资金突破11亿元,超过全省粮食系统自有资金1倍多。12月底,全省挂账额达到15.40亿元(省财政厅统计13亿元)。
1991年2月,全省市(地)粮食局长会议召开,省政府领导强调粮食财务挂账问题“非下决心解决不可”;会议提出当年不再增加新的挂账,努力减少历年挂账的要求。各市(地)认真落实省政府要求,年内有7个市(地)和51个县(市、区)做到当年不挂账或少挂账,有的还解决了部分历年挂账。至1991年底,全省粮食补贴挂账累计上升到18亿元(省财政厅统计16亿元),比上年增加3亿元。
1995年,经财政部、审计署、国内贸易部、国家粮食储备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审核,全省老粮食财务挂账确定为24.23亿元。其中,政策性财务挂账21.98亿元,企业自补挂账2.25亿元。
二、新增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粮油收购贷款
新增财务挂账,是指1992年4月1日至1998年5月31日期间内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无法弥补的没有形成资产的各项开支所占用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是指上述期间内国有粮食企业附营业务、生产性固定资产、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挤占挪用占用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
1992年国家实行粮食购销同价和放开销价后,粮食、财政部门密切配合,一度出现财政补贴减少、平价亏损降低的局面。全省在财政补贴比上年减少6.4亿元的情况下,不仅实现当年度不增加新挂账,还消化历史挂账0.6亿元。1993年粮食收购工作实行“保量放价”后,财政对国有粮食企业的购销亏损补贴随之取消。1993年底、1994年初,全国性粮食价格上扬,国家恢复定购粮的统一定价,国有粮食企业又出现政策性亏损,而且随着定购粮收购连年超额完成任务和销售的逐年困难变得越发严重。1997年国家要求粮食部门按规定的定购价收购定购粮,按保护价敞开收购议价粮,按定购价顺加费用等作价的原则制定销售价格供应城镇居民的口粮,议价粮与定购粮执行统一的销售价格不得降价销售,造成牌市价格严重倒挂,粮食调不动、销不出,压库现象严重,费用开支增加。1997年1—10月,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政策性亏损达到8.94亿元。
1999年,经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审核,全省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确定为101.39亿元。

1999年山东省各市(地)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情况统计表
表5-4 单位:亿元
┏━━━━━━┯━━━━━━━━━━┯━━━━━━━━━━━━━┯━━━━━━━━━━━┓
┃项目 │新増粮食财务挂账和其│纳入中央和地方财政贴息范围│中央财政部与贴息的新増┃
┃市(地) │他不合理占用贷款 │的新増粮食财务挂账和其他不│粮食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
┃ │ │合理占用贷款 │理占用贷款 ┃
┠──────┼──────────┼─────────────┼───────────┨
┃合计 │101.39 │63.87 │37.89 ┃
┠──────┼──────────┼─────────────┼───────────┨
┃济南 │5.78 │3.18 │2.62 ┃
┠──────┼──────────┼─────────────┼───────────┨
┃青岛 │5.44 │3.74 │1.71 ┃
┠──────┼──────────┼─────────────┼───────────┨
┃淄博 │5.57 │2.73 │2.86 ┃
┠──────┼──────────┼─────────────┼───────────┨
┃枣庄 │3.69 │3.10 │0.62 ┃
┠──────┼──────────┼─────────────┼───────────┨
┃东营 │2.49 │1.38 │1.11 ┃
┠──────┼──────────┼─────────────┼───────────┨
┃烟台 │11.00 │3.86 │7.16 ┃
┠──────┼──────────┼─────────────┼───────────┨
┃潍坊 │5.57 │3.55 │2.04 ┃
┠──────┼──────────┼─────────────┼───────────┨
┃济宁 │8.05 │4.93 │3.15 ┃
┠──────┼──────────┼─────────────┼───────────┨
┃泰安 │4.40 │3.55 │0.87 ┃
┠──────┼──────────┼─────────────┼───────────┨
┃威海 │1.82 │1.33 │0.50 ┃
┠──────┼──────────┼─────────────┼───────────┨
┃日照 │4.62 │1.30 │3.32 ┃
┠──────┼──────────┼─────────────┼───────────┨
┃莱芜 │0.97 │0.77 │0.20 ┃
┠──────┼──────────┼─────────────┼───────────┨
┃德州 │9.65 │7.92 │1.78 ┃
┠──────┼──────────┼─────────────┼───────────┨
┃滨州 │5.11 │2.46 │2.67 ┃
┠──────┼──────────┼─────────────┼───────────┨
┃聊城 │4.73 │3.26 │1.49 ┃
┠──────┼──────────┼─────────────┼───────────┨
┃临沂 │6.64 │4.97 │1.69 ┃
┠──────┼──────────┼─────────────┼───────────┨
┃菏泽 │15.38 │11.41 │4.04 ┃
┠──────┼──────────┼─────────────┼───────────┨
┃省直 │0.48 │0.43 │0.06 ┃
┗━━━━━━┷━━━━━━━━━━┷━━━━━━━━━━━━━┷━━━━━━━━━━━┛

三、1998年6月1日以后形成的粮食财务挂账
1998年6月1日以后形成的粮食财务挂账主要由陈化粮价差亏损挂账、销售保护价粮食价差亏损挂账和其他亏损挂账三部分组成。
1998年11月至2000年8月,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销售的商品周转库存陈化粮发生的价差亏损,2000年8月以后按中央批准计划销售商品周转库存陈化粮发生的价差亏损,原则上由粮食风险基金弥补;实现的价差收入缴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用于补充粮食风险基金。对确因陈化粮较多,价差亏损难以由粮食风险基金弥补的,由省级财政部门等进行审核、确认后,实行挂账。
粮食购销执行“三项政策”之后,促销压库成为全省粮食部门的重点工作。政府对促销压库的政策措施进行了不断调整,国有粮食企业积极进行保护价粮的销售工作。但由于顺价销售的困难,销售出去的粮食有很大一部分出现价差亏损,形成了销售保护价粮食价差亏损挂账。此部分亏损挂账,包括企业按省政府有关部门下达计划销售而发生的价差亏损挂账和企业自行销售但价差亏损由省政府清理认定的挂账。
除上述挂账之外,1998年6月1日至2004年5月31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因政策性补贴被欠拨、抽回,补贴标准降低、范围改变以及无法归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垫付的收购费用贷款、简易建仓贷款等原因,增加费用支出,造成政策性亏损挂账;因经营非保护价粮食出现购销倒挂、经营不善出现财产损失等原因,形成经营性财务挂账。这两部分挂账,统称为其他亏损挂账。
2004年下半年起,省政府责成审计部门牵头,对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1998年6月1日至2004年5月31日期间的财务挂账进行清理审计。认定挂账总额为48.6亿元,其中,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35.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