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补政策
2004年,财政部印发《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范围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把通过流通环节的粮食间接补贴改为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建立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机制。3月,省政府下发《关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通知》,决定以小麦为补贴品种,以小麦种植面积为计算补贴资金的依据,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补贴所需资金,由各市从包干的粮食风险基金中优先安排,粮食风险基金不足的部分,原则上由各市自筹解决。无法足额补贴资金的市,可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市政府向省政府申请借款,省核定后统一争取中央财政借款支持。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及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后,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范围调整为: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地方储备粮油的利息费用补贴,对政策性挂账的补贴,按保护价收购的商品粮未销售之前的利息费用补贴,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分流人员的适当补贴,与直接补贴相关的工作经费等。
同年,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调整各市粮食风险基金规模。此次调整,共从青岛、烟台、威海、济宁、莱芜、滨州6个市中调减9175万元,增加到济南、枣庄、潍坊、泰安、临沂、聊城、菏泽7个市中,淄博、东营、日照、德州4个市没有变化。
2005年山东省各市粮食风险基金规模调增调减情况一览表
表5-2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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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调増调减情况 │调整后粮食风险基金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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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中央补助│地方自筹 │合计 │中央补助 │地方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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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 │250 │100 │150 │9414 │3766 │5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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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 │-3250 │-1300 │-1950 │13666 │5466 │8200 ┃
┠───────┼─────┼────┼─────┼─────┼─────┼─────┨
┃淄博 │0 │0 │0 │5584 │2234 │3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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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 │750 │300 │450 │6170 │2468 │3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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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 │0 │0 │0 │3488 │1395 │2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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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 │-2500 │-1000 │-1500 │10100 │4040 │6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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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 │1250 │500 │750 │12257 │4903 │7354 ┃
┠───────┼─────┼────┼─────┼─────┼─────┼─────┨
┃济宁 │-1800 │-720 │-1080 │12185 │4874 │7311 ┃
┠───────┼─────┼────┼─────┼─────┼─────┼─────┨
┃泰安 │500 │200 │300 │7036 │2814 │4222 ┃
┠───────┼─────┼────┼─────┼─────┼─────┼─────┨
┃威海 │-1000 │-400 │-600 │4520 │1808 │2712 ┃
┠───────┼─────┼────┼─────┼─────┼─────┼─────┨
┃日照 │0 │0 │0 │2906 │1162 │1744 ┃
┠───────┼─────┼────┼─────┼─────┼─────┼─────┨
┃莱芜 │-125 │-50 │-75 │1333 │533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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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 │3125 │1250 │1875 │9338 │3735 │5603 ┃
┠───────┼─────┼────┼─────┼─────┼─────┼─────┨
┃德州 │0 │0 │0 │11021 │4408 │6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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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 │2000 │800 │1200 │11760 │4704 │7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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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 │-500 │-200 │-300 │5459 │2184 │3275 ┃
┠───────┼─────┼────┼─────┼─────┼─────┼─────┨
┃菏泽 │1300 │520 │780 │16069 │6428 │9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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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表中负值为调减数额
二、直补情况
2004年为第一年实行直补政策,山东省对农民种植小麦的基准补贴标准为13元/亩,青岛、烟台、威海、东营、莱芜5市为14元/亩。3月开始对种植小麦面积进行测量核实。到5月底,全省直补农户1664.48万户,占应兑付户的99.92%;兑付资金73525.91万元,占应兑付款的99.93%。
2004—2006年山东省对农民种植小麦直补情况一览表
表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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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补贴面积(万亩) │补贴标准(元/亩)│资金(亿元) │较上年増长百分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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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5608 │1314 │7.36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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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6437 │1314 │8.74 │18.80 ┃
┠────┼────────┼────────┼──────┼───────────┨
┃2006 │6475 │1415 │9.41 │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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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政策后,山东粮食风险基金的实际到位情况远远高于规模金额。2005年,全省粮食风险基金实际到位21234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84946万元(包括规模内补助84046万元,中央补助直补工作经费900万元);地方自筹91061万元;地方自筹纳入专户管理的直补经费610万元;粮食直补资金缺口中央财政借款35000万元;利息收入727万元。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和用于直补工作的经费,成为粮食风险基金中的最大开支项目。2005年,全省粮食风险基金累计支出220322万元。其中,对农民的直接补贴用于直补工作的经费补贴共计87402万元,占粮食风险基金支出总额的39.67%;地方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73252万元,占33.25%;政策性挂账利息补贴2601万元,占1.18%;保护价粮食利息费用补贴3321万元,占1.51%;对国有粮食企业下岗分流人员适当补助28800万元,占13.07%;其他经费24946万元(主要是各市、县地方储备粮轮换费用支出和弥补往年合理周转库存费用贷款亏损),占11.32%。
种麦农民领到了补贴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