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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服务规约与考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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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先前方后后方、先军队后地方”原则
“先前方后后方、先军队后地方”是粮食部门军粮供应工作长期坚持的原则。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烟台、淄博、潍坊、莱阳等市粮食部门对军粮供应工作采取“三优先”的做法,即计划制订上优先安排,货源入库后优先通知,粮源紧缺时优先保障。全省各级粮食部门合理设置供应网点,方便部队就地办手续,就地购粮;延长营业时间,坚持全天营业,保证部队购粮随到随卖;在营业室里增设针线包、打气筒,配备洗脸水、开水等,让部队人员有宾至如归的感觉。此外还开展为烈军属、荣残军人送粮上门的服务活动。
1992年下半年到1993年上半年,全省各市(地)相继放开粮油购销价格,国有粮食企业加快转换机制、搞活经营的步伐。在此情况下,各级粮食部门仍坚持“先前方后后方、先军队后地方”的军粮供应原则。济南、青岛、莱阳、莱芜、临沂、莒南、牟平等地修订完善军粮供应办法。粮油价格放开后,部队粮油供应所需货源均来自市场议购。不仅粮食部门将议购、调入中质量较好的粮油优先供应部队,而且很多地方从原平价粮油库存中划出一部分用作军粮供应。1992年下半年,山东省大米、大豆货源紧缺、价格高,不少市(地)粮食部门在补贴资金不到位、银行贷款困难的情况下,不计经济损失,到省外筹措大批优质货源,保证对部队的按时供应。1993年上半年,全省承担军供花生仁、花生油外调任务的市(地),在补贴标准低、市场价格上涨的情况下,服从大局,很好地完成调拨任务。

淄博军供站将优质大米供给部队

1997年,军粮供应体制再次改革,全省各市(地)仍把部队粮油供应放在优先地位。1998年,威海市粮食局从定购粮油计划中优先安排军供面粉、花生油,由国有专业厂家定点生产加工;从信誉好的粮食部门采购,并对其质量管理工作分级、分环节落实到人。青岛市粮食部门严把军供大米质量关口,不合格的一律不接收、不销售,仅1998年5—9月,拒收不合格大米100余吨。1999年底,全省进行军粮供应工作大检查,各地军供粮源全都做到优先安排、优质加工,供应部队的米面普遍达到或是超出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
二、贯彻军粮供应服务规范和公约
1998年7月,全省军粮供应工作座谈会研究并通过《山东省军粮供应服务规范》。《规范》共分职业道德、服务设施、服务项目、仪表接待、信息交流五部分内容。
职业道德规范:(1)军粮供应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党和国家赋予粮食部门的光荣使命。军供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军粮供应工作的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部队服务。(2)军供部门要发扬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坚持“先前方后后方、先军队后地方”的供应原则,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的宗旨,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3)军供人员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工作效率,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服务设施规范:(1)军供站要做到门前清洁,门面美观,标题醒目,橱窗明亮,四壁洁净,陈列整齐,布置合理。(2)各种售粮器具齐全,计量器具应定期校验和清理,符合《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并设立公平秤。(3)储粮设施完善,符合卫生标准,达到“四无”要求。(4)设置军人休息场所,并配备接待和日常用品。(5)备有油桶、麻袋、面袋、口绳等包装器具和必要的装卸机具,供购粮部队使用。(6)设置样品陈列柜(台)和供应品种告示栏,市(地)军供管理机构统一制作并定期更换样品。
服务项目规范:(1)供应部队的粮油要及时、准确、品种齐全、保质保量。要简化购粮手续,原则上所有手续在站内一次完成。(2)满足部队调剂生活的需要,积极开展为部队代理品种串换和代储代购业务。(3)定期向部队传授科学保粮技术,指导部队安全储粮。(4)开展义务送粮活动,对驻地偏远、条件艰苦、购粮不便的部队坚持上门服务。(5)积极推行承诺制服务活动。
仪表接待规范:(1)军供人员要仪容整洁,朴实大方,统一着装,挂牌上岗。(2)接待中要精神饱满,精力集中,礼貌待客,态度和蔼,并做到热忱服务,坚守岗位。(3)有问必答,多问不烦;有关问题确无法解答时,及时请示领导并做好解释工作。(4)推行文明用语,用好“请、谢谢、您好、对不起、再见”十字文明礼貌用语。
信息交流规范:(1)建立定期走访、慰问部队制度,一个月到部队伙食单位、一个季度到团级后勤军需部门走访一次,征求意见,改进工作。(2)向部队公开服务热线电话,及时沟通情况,解决部队急难问题。(3)建立信息联络点和监督员,定期收集部队对军粮供应工作的意见、要求等情况。
2003年初,国家粮食局印发《军粮供应服务公约》。《公约》全文如下:
军粮工作,职责神圣,平战结合,保障供应;品种齐全,质量保证,操作规范,手续完整;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货真价实,量足秤平;环境整洁,设施实用,举止文明,服务热情;接受监督,加强沟通,军地同心,固我长城。
全省各级粮食部门积极开展各种活动,进行《规范》和《公约》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军粮供应人员的优质服务意识,推进军粮供应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各级军粮供应部门和军供人员发扬拥军爱民的光荣传统,认真执行《规范》要求,自觉践行《公约》精神,强化优质服务意识,全省军粮供应工作的规范化服务和制度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三、军粮供应优质服务月活动
军粮供应优质服务月活动是山东省粮食部门开展的一项经常性活动。
1996年,省粮食局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军粮供应工作的指示精神,将每年7月定为军粮供应优质服务月,在全省粮食系统开展以搞好军粮供应为主题的优质服务活动,得到各市(地)积极响应。1998年优质服务月活动中,济南市粮食局邀请部队领导召开座谈会,公开六项服务驻军的承诺。青岛市粮食局组织职工开展“学先进我为部队多贡献、找差距我为部队多服务”的大讨论,提高职工服务意识。淄博市粮食局领导到周村、张店、淄川、博山区的军粮供应站进行现场办公。莱芜市军粮供应管理处围绕军粮供应工作建立《服务公约》《座谈走访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8项制度,规范干部职工的服务行为。临沂市粮食部门逐步将为部队义务送粮形成制度。日照市岚山军供站职工常年扛粮上山为雷达部队送粮,驻军多次写感谢信和赠送锦旗。莒县库山军供站针对部队驻地偏远、购买日用品不便的困难,送粮时一并将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送到战士手中,成为帮军人之所需的多功能服务站。菏泽地区粮食局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仅7月就为部队、军队干休所离退休老干部及烈军属义务送粮油、食品6.75万公斤。济宁市粮食局与当地驻军开展“我为部队搞服务、部队帮我搞经济”的共建活动,不仅扩展了服务内容,还在驻军院内开设便军服务部。德州市德城区和齐河、禹城县的军供站,加强自选商场建设,供部队自由选购的粮油品种增至几十个。优质服务月活动的开展,带动粮食部门为部队服务的领域更加宽泛,行动更加自觉。1998年1—7月,全省各级粮食部门共走访、慰问部队团以下单位1721个,召开座谈会510次,征求意见建议136条,义务为部队送粮油16335次963万公斤,义务装车3657车(次)。
山东省粮食部门开展军粮供应优质服务月活动的做法引起国家粮食储备局的重视。1998年1月,国家粮食储备局向全国粮食系统下发《关于转发〈山东省粮食局关于全省粮食部门开展军粮供应优质服务月活动情况的报告〉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学习借鉴山东做法,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搞好军粮供应工作。
四、开展军粮供应百分考核
1998年1月,为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和提高服务部队水平,全面做好军粮供应工作,泰安市军粮供应中心率先实行军粮供应百分考核办法。
2月,省军粮供应中心在全省推广该考核办法。
军粮供应百分考核的内容分组织领导、基础制度、粮油质量、服务措施、财务管理、业务管理6个大项35个小项。其中:组织领导分值10分,包括是否成立军粮供应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有无领导具体分管军供工作,有无专门机构或是专人负责军粮工作,是否经常研究检查军供工作,是否严格执行军粮价格等政策;基础制度分值10分,包括军供单位是否悬挂军粮供应标牌,是否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服务规范、军粮财务管理制度、军用粮票管理制度、军粮质量检查报告制度,店容店貌是否做到整齐、卫生;粮油质量分值25分,包括军粮筹措、调运、加工、保管、供应诸环节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等级标准,营业室是否陈列军粮实物标准样品和及时更换,门市供应和库存粮油是否一致和符合国家规定的等级,供应的粮油是否计量准确、足金足两,军供粮油是否包装完好和无破损撒漏,库存粮油是否有至少三个月的供应量;服务措施分值25分,包括军供人员是否穿着整齐、举止大方、精神面貌良好,服务时是否热情、周到,是否设立意见簿和做好意见反馈工作,是否建立走访、慰问制度并按时走访、慰问,是否设立热线电话并做好记录和跟踪服务,是否设立军人休息室并配备脸盆、毛巾、肥皂、开水、茶杯、茶叶、沙发、椅子等,能否做到义务装车、义务送粮,是否开展熟食代加工、节令食品供应、代购生活用品、为部队做好事等延伸服务;财务管理分值10分,包括是否在同级农业发展银行开设专户,是否做到谁管军粮供应就由谁来管军粮财务,是否做到不挤占、截留、挪用军粮资金;业务管理分值20分,包括销货联单、粮证、卡是否认真填写和保存完好,报表是否填写齐全、规范和上报及时,军粮票是否专人、专账、专柜管理和账、表、票相符,是否解缴及时且两人同行、专车护送,是否配备防盗设施且无粮票丢失事故发生,临时上报的材料是否认真准备和按时上报。
考核一年两次,达到95分以上者为优秀,85分以上者为合格,85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五、军粮供应“十佳”单位
1999—2005年,共开展三次全省军粮供应“十佳”单位评选活动,20个军粮供应单位先后获得这一称号。济南市军粮供应中心连续三次获得全省军粮供应“十佳”单位称号,2005年被国家粮食局、财政部、总后勤部评为“十佳”军供站。
1999年全省军粮供应“十佳”单位:济南市军粮供应中心、青岛市军粮供应站、烟台市军粮供应站、诸城市军粮供应中心、曲阜市粮油军供中心、泰安市粮库军供站、威海市军粮供应站、德州市铁西军粮供应站、临沂市兰山军供公司、菏泽市粮食局直属军粮供应站。
2001年全省军粮供应“十佳”单位:济南市军粮供应中心、青岛市军粮供应站、莱阳市军粮供应服务中心、潍坊市军粮供应站、嘉祥县军粮供应站、威海市军粮供应管理中心、日照市军粮供应站、德州市铁西军粮供应站、滨州市滨城军粮供应站、菏泽市粮食局直属军粮供应站。
2004年全省军粮供应“十佳”单位:山东省军粮储备库、济南市军粮供应中心、青岛市军粮供应站、即墨市军粮供应站、淄博市军粮供应站、长岛县军粮供应管理局、威海市军粮供应站、潍坊市军粮供应站、日照市军粮供应站、菏泽市粮食局直属军粮供应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