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章 供应政策与规定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粮食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50/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50/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50/article/4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50/article/4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6—2005年,中央和山东省对有关军粮供应政策和规定进行补充修订。补充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军粮供应品质上,停止粗粮供应,质量供应标准分别提高到大米特等、小麦粉特制一等、食油一级和黄豆二等以上;在军粮供应价格上,由统销价格转变为全省统一、全国统一的军粮供应价格。在军用粮票的使用与管理上,1994年取消有价粮票,2001年将军用粮票使用周期由多年改为一年,收发、保管、销毁等程序不断完善。改进军粮供应程序和军粮供应差价补贴政策。调整对特殊情况和人员军粮供应办法的部分内容,改进大米统筹调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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