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山东的粮食收购形式由统购改成了合同定购。1986—2005年间,山东粮食购销体制又几经变革,走上了购销市场化改革的道路。在此过程中,做好购销收支平衡仍是全省粮食工作的第一大事。
在实行粮食购销调拨包干期间(1986—1992粮食年度),起初两年中央核定山东省的定购任务连续减少,由37.5亿公斤降到28.1亿公斤;随后三年,全省粮食收支出现逆差。1991年,国务院将粮食合同定购改为国家定购并以此作为农民应尽的义务后,山东不再与农民签订粮食定购合同,改由当地政府向农户颁发定购任务通知单,必须保证完成。1992年,全省粮食价格改革的步伐较大,先实行购销同价,后又放开统销价格。
1993年,山东继续向粮食商品化、经营市场化的方向推进,粮食收购采取保留定购数量、价格随行就市的政策,粮食行政管理职能弱化。但1993年底、1994年初全国出现大范围的粮食价格上涨后,“掌握必要的粮源是稳定粮食市场、安定大局的重要物质基础”的论断又得到重新肯定。国务院要求国有粮食部门必须收购社会商品粮的70%~80%,确保普通粮食品种的供应和销售价格基本稳定。粮食定购价格收归中央制定,定购粮销售实行限价。1994年底,全省多数市(地)恢复了计划经济时期的粮食凭证(卡)限量供应。
1995年国务院决定粮食工作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体制后,一方面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另一方面国家不断提高粮食定购价格,出台按保护价敞开收购议购粮的政策,粮食收购任务年年超额完成,但粮食销售却由多到少、逐渐变得困难。
1998年,国务院决定按照“四分开一完善”的原则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山东省随将粮食定购任务由28.1亿公斤调整到25亿公斤,农村粮食收购工作也只允许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按照三项政策(按保护价敞开收购、顺价销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进行。
1999—2002年,山东省根据敞开收购的高价粮难以顺价销售的实际情况,采取了积极措施。在粮食收购上,先将小麦定购价调低到保护价水平,后又对保护价进行连续调减,并将除小麦之外的粮食品种全部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在促销压库上,调整顺价销售作价办法和超储补贴规定,实施新、陈粮食等量对冲策略等积极应对措施。
从2002年开始,山东省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步入实质性转变阶段。当年,青岛、烟台、威海3市率先实施改革试点工作,取消粮食定购,放开粮食收购、粮食市场和粮食价格。2004年6月1日,全省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粮食流通进入依法管理的新时期。
2004和2005粮食年度,尽管放开了粮食收购市场,取消了粮食定购任务,但省政府仍然根据粮食连续几年减产的实际和确保粮食供求基本平衡的需要,向各市提出建议收购数量。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多元经营主体参与竞争的情况下,依然发挥着粮食购销主渠道的作用。
第一篇 粮油购销
1985年,山东的粮食收购形式由统购改成了合同定购。1986—2005年间,山东粮食购销体制又几经变革,走上了购销市场化改革的道路。在此过程中,做好购销收支平衡仍是全省粮食工作的第一大事。
在实行粮食购销调拨包干期间(1986—1992粮食年度),起初两年中央核定山东省的定购任务连续减少,由37.5亿公斤降到28.1亿公斤;随后三年,全省粮食收支出现逆差。1991年,国务院将粮食合同定购改为国家定购并以此作为农民应尽的义务后,山东不再与农民签订粮食定购合同,改由当地政府向农户颁发定购任务通知单,必须保证完成。1992年,全省粮食价格改革的步伐较大,先实行购销同价,后又放开统销价格。
1993年,山东继续向粮食商品化、经营市场化的方向推进,粮食收购采取保留定购数量、价格随行就市的政策,粮食行政管理职能弱化。但1993年底、1994年初全国出现大范围的粮食价格上涨后,“掌握必要的粮源是稳定粮食市场、安定大局的重要物质基础”的论断又得到重新肯定。国务院要求国有粮食部门必须收购社会商品粮的70%~80%,确保普通粮食品种的供应和销售价格基本稳定。粮食定购价格收归中央制定,定购粮销售实行限价。1994年底,全省多数市(地)恢复了计划经济时期的粮食凭证(卡)限量供应。
1995年国务院决定粮食工作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体制后,一方面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另一方面国家不断提高粮食定购价格,出台按保护价敞开收购议购粮的政策,粮食收购任务年年超额完成,但粮食销售却由多到少、逐渐变得困难。
1998年,国务院决定按照“四分开一完善”的原则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山东省随将粮食定购任务由28.1亿公斤调整到25亿公斤,农村粮食收购工作也只允许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按照三项政策(按保护价敞开收购、顺价销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进行。
1999—2002年,山东省根据敞开收购的高价粮难以顺价销售的实际情况,采取了积极措施。在粮食收购上,先将小麦定购价调低到保护价水平,后又对保护价进行连续调减,并将除小麦之外的粮食品种全部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在促销压库上,调整顺价销售作价办法和超储补贴规定,实施新、陈粮食等量对冲策略等积极应对措施。
从2002年开始,山东省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步入实质性转变阶段。当年,青岛、烟台、威海3市率先实施改革试点工作,取消粮食定购,放开粮食收购、粮食市场和粮食价格。2004年6月1日,全省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粮食流通进入依法管理的新时期。
2004和2005粮食年度,尽管放开了粮食收购市场,取消了粮食定购任务,但省政府仍然根据粮食连续几年减产的实际和确保粮食供求基本平衡的需要,向各市提出建议收购数量。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多元经营主体参与竞争的情况下,依然发挥着粮食购销主渠道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