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购情况
1998年,全省夏粮因灾减产,但秋粮大丰收,粮食产量430亿公斤。粮食增多使不少地方产生了库容紧张、顺价销售困难的顾虑,在落实定购任务时出现了打折扣的问题。潍坊、济南两市对下分别少安排2370万公斤和1606万公斤;滕州、新泰两县级市对下分别少安排1200万公斤和1440万公斤。收购入库工作出现了不发动、不组织、放任自流的现象,整个工作进度缓慢。至12月20日,全省收购粮食47.35亿公斤,比上年同期减少19.4亿公斤。其中,定购任务完成23.4亿公斤,占全年粮食定购任务的93.6%;按保护价收购粮食24亿公斤,比上年同期减少15.3亿公斤。除滨州地区外,其他各地按保护价收购粮食数量均比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针对不少地方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认识不足,工作不够主动、扎实,贯彻落实政策的具体措施不够得力等问题,国务院于1998年11月印发了《当前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省政府根据国务院《意见》精神,将此前一直难以顺价销售的小麦品种及时调整为按1998年当年的定购价和保护价加权平均计算顺销价,粮食顺价销售全面启动。落实国务院《意见》精神和粮食销量的增加,又有力地促进了收购。至1999年1月底,全省25亿公斤的粮食定购任务超额完成;到2月底,按保护价收购粮食35.56亿公斤;1998粮食年度,全省定购粮和保护价粮共收购63.6亿公斤。
1999年,聊城农民交粮现场
1999年5月,根据全省小麦产量占粮食总产量一半左右,且大多数属普通小麦,存在总量过剩、销路不畅的实际情况,省里按照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会议精神,决定将定购价调低至保护价水平。粮价并轨后,定购任务负担不合理的问题基本解决,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收购信心增强。至8月5日,全省收购夏粮38.7亿公斤,比上年同期多8.49亿公斤。其中,国家定购完成22.97亿公斤,占夏粮收购计划的102.1%,17个市(地)全部完成或超额完成了任务。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补充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继续推进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的贯彻落实。1999粮食年度,全省收购粮食101.85亿公斤,同比多购38.2亿公斤。其中,保护价粮收购71.7亿公斤,同比增加38.15亿公斤。粮食收购总量占粮食总产量的24%,占商品粮的80%左右,创历史最高水平。
2000年,按照国务院加快农业和粮食生产结构调整,促进粮食供求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要求,省对市(地)的粮食定购任务不变,但各地可结合农业和粮食种植结构调整,适当调整大中城市郊区、定购任务畸重县(市、区)的粮食定购任务。对1996年、1998年省里两次调整定购任务悬在市(地)未向下落实的部分,也要借此机会重新调整并落到实处。同时放宽必须经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才能向农民收购粮食的口子,凡经省政府批准入市收购粮食的企业,可与农民签订自用粮包括优质粮产销合同,按合同收购粮食;所收粮食只限自用,不得倒卖。夏粮收购时,为防止毗邻地区价格水平差距过大,造成国有粮食购销(收储)企业不平等竞争,经北方九省市小麦价格协调会议衔接又调减了小麦保护价格。秋粮收购时,北方玉米因灾减产,根据国家统一安排,提高了玉米保护价格。至12月底,全省收购粮食100.9亿公斤。其中,定购粮24.75亿公斤;保护价粮76.15亿公斤,同比多购14.25亿公斤。
2001年,国务院决定加快推进粮食主销区的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对粮食主产区的粮食收购保护价范围作出适当调减。山东省从当年秋粮上市起,将玉米和稻谷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只保留小麦一个品种实行保护价收购。但鉴于这一政策出台较晚,全省还有2亿公斤玉米和0.5亿公斤稻谷的定购任务未完成,为使全年度粮食定购任务不落空,省分配到各市的定购任务不再作调整;能收购小麦完成任务的尽量多收一些小麦,小麦不足的可收玉米、稻谷或其他品种。玉米、稻谷的定购价格由省确定,其他品种的定购价格下放到各市政府确定。各地完成定购任务后,可按照“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自行安排玉米、稻谷等秋粮收购工作,价格由基层收购单位自定。2001粮食年度,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的粮食较上年度减少6.2亿公斤,但小麦增加0.8亿公斤。
2002年,尽管全省粮食生产出现了夏减、秋减,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却迈出了重要一步。青岛、烟台、威海3市放开收购、放开市场、放开价格,率先进行了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试点。粮食主产区则继续实行定购制度,定购数量维持上年度水平不变。各市在确保粮食定购任务不减少的前提下,可根据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粮食生产丰歉情况,对县(市、区)甚至乡镇、农户之间的定购任务进行适当调整。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结合农村费税改革,积极实行农业税征实,促进定购任务完成。同时,仍然强调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由于玉米等秋粮已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省里不再对秋粮定购价格进行统一安排,但仍提出指导价,实际价格由各市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当年,粮食市场收购主体继续扩大,个体工商户经所在地县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查认定粮食收购资格后,可从事有关粮食品种的收购业务(继续实行保护价收购政策地区的个体工商户只能申请玉米、稻谷的收购资格)。2002粮食年度,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的玉米数量减少,小麦继续增加。
2003年,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范围不断扩大,粮食市场多元化主体逐步形成,竞争日益激烈。在这种形势下,山东省曾确定进一步放开济南、淄博、东营、日照、莱芜、潍坊六市的粮食市场,但夏粮继续减产,且又遇上了防治非典的特殊时期,省政府暂缓了实施。2003年全省夏粮收购除青岛、烟台、威海三市外,其他市均作为产区继续执行国家定购和保护价收购制度,定购数量和保护价范围不变。到秋粮收购时,全省尚有5.5亿公斤粮食定购任务未完成,省政府决定继续对产区的玉米、稻谷实行定购制度。2003粮食年度,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的粮食较上年度减少了22.5亿公斤,其中小麦减少18.5亿公斤。
二、销售情况
1998年,全省粮食市场粮价回升缓慢、牌市差价较大,粮食(特别是小麦)顺价销售一度十分困难,致使粮食产区库存压力变大,财政负担加重。11月,省政府按照国务院《当前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及时调整顺价销售政策,小麦开始按当年的定购价和保护价加权平均计算顺销价格,使粮食顺价销售工作有了起色。1998年12月至1999年2月,全省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共销售粮食12.12亿公斤,同比增加59.4%。
1999年,是加大顺价销售工作力度、不断出台促销压库政策措施的重要一年。2月底,全省商品粮库存81.4亿公斤。对此,3月召开的全省粮食工作会议指出,当前粮食工作的突出问题是粮食购大于销,库存不断增加。要把粮食顺价销售作为全局性的政治问题对待,切实做好粮食销售工作,化解收储矛盾,减轻财政负担。为改变粮食购销企业销售不积极、坐拿超储补贴的状况,5月召开的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调整了超储补贴办法。超储补贴由每公斤0.06元全部补到储存环节,改为每公斤补0.04元,销售后再补0.03元。夏收时,全省将粮食定购价格调低到保护价水平,还对市(地)实行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实行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后,各市(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在保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补贴标准整体水平不变的前提下,制定鼓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措施,以促进顺价销售。但是,随着夏粮收购入库的进行,全省商品粮库存仍呈上升之势(7月底达到97.54亿公斤,比上年同期增加14.08亿公斤)。面对仓容日益紧张、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受影响的形势,省里又出台促进顺价销售的措施:向各市(地)下达了55亿公斤的年度粮食销售建议计划,确定小麦销售可以按当年购进的价格计算顺销价格;各地在销售中可采取先出老库存,后出新库存的办法,以防粮食陈化,减少损失。一系列促销压库措施,有力地推动了粮食顺价销售。10月底,全省粮食销售37.2亿公斤,占年度建议计划的67.7%;至12月底,销售已达65.85亿公斤,同比增加31.35亿公斤,超额完成建议计划的19.7%,占全国销售总量的9.1%。全省有8个市(地)提前完成了年度销售建议计划。
2000年,省里将年度粮食销售建议计划调整到80亿公斤,继续将促销压库作为工作重点。各级粮食部门进一步落实促进粮食顺价销售的政策措施,完善对粮食购销企业的超储费用补贴办法,建立销售激励机制,用足用好新陈粮食等量对冲政策(老库存粮食按新购进粮食的成本顺价销售,新购进粮食等量对冲入库),使促销压库工作不断取得好效果。4—6月,全省共销售粮食31.17亿公斤,同比增加16.05亿公斤,完成年度销售建议计划的39%。其中,菏泽市销售6.39亿公斤,占年度建议计划的85.2%。至12月底,全省顺价销售103.35亿公斤,同比多销37.5亿公斤,不仅提前超额完成了建议计划,还实现了粮食销售大于收购的重要转变。
2001年,省里针对商品粮库存依然较大(2000年12月底98.6亿公斤)、高价位粮依然较多的情况,强调要抓住粮食减产、暂停销售陈化粮的有利时机,加大力度,采取“以低带高、以新代陈”的办法,争取多销售一些特别是高价位的粮食,减轻库存压力和财政负担。同时,将年度销售建议计划调高到85亿公斤。各地按照建议计划,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并实行严格的奖惩责任制,有力地促进了粮食顺价销售工作。1—6月,全省销售粮食50亿公斤,同比增加5亿公斤。至12月底,销售数量达到110.9亿公斤,商品粮库存比上年同期减少3.5亿公斤左右。
2002年,全省粮食销售工作在实行目标责任制和奖励机制的同时,更加灵活和形式多样。在销售策略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既可分购分销,也可分购联销,还可统分交叉进行。在扩大市场上,既重视省内市场,又重视省外东北、西北和南方市场的巩固和开发。在保值增值上,既坚持顺价销售原粮,又积极开展委托加工升值业务,与加工企业联手促销。在把握机遇上,积极抢占主销区在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后腾出的空间,通过洽谈会、展销会等与销区建立长期稳定的销售关系。1—6月,全省共销售粮食50.42亿公斤,较上年同比增加0.42亿公斤,销大于购15.25亿公斤。商品粮食库存降到76.7亿公斤,基本保持在合理水平。2002粮食年度全省销售数量继续保持在100亿公斤以上,超销售建议计划(80亿公斤)30%左右。
2003年,在全省粮食产量持续减少、供需缺口不断拉大的情况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销售数量又有新的突破。年度销售粮食116.95亿公斤,完成85亿公斤销售建议计划的137.6%,出现了35.55亿公斤历史上少有的收支逆差。
2004年3月底,在粮食销售大幅增加、库存迅速下降的形势下,为保护粮源,保证全省的粮食安全,省政府决定停止执行粮食促销压库政策。各市根据市场需求和库存情况,改为均衡销售。
1998—2003年度山东省粮食购销数量统计表
表1-17 单位:亿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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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收购 │销售 │购销差额 ┃
┃ ├───┬───┬────┼───┬───┬───┼───┬───┬───┨
┃ │总量 │小麦 │玉米 │总量 │小麦 │玉米 │总量 │小麦 │玉米 ┃
┠───┼───┼───┼────┼───┼───┼───┼───┼───┼───┨
┃1998 │63.6 │42.1 │13.1 │53.2 │37.6 │11.0 │10.4 │4.5 │2.1 ┃
┠───┼───┼───┼────┼───┼───┼───┼───┼───┼───┨
┃1999 │101.8 │70.7 │28.4 │79.6 │62.5 │29.0 │22.2 │8.2 │-0.6 ┃
┠───┼───┼───┼────┼───┼───┼───┼───┼───┼───┨
┃2000 │116.1 │77.8 │33.6 │138.4 │100.0 │35.7 │-22.3 │-22.2 │-2.1 ┃
┠───┼───┼───┼────┼───┼───┼───┼───┼───┼───┨
┃2001 │109.9 │78.6 │26.3 │103.5 │76.4 │23.4 │6.4 │2.2 │2.9 ┃
┠───┼───┼───┼────┼───┼───┼───┼───┼───┼───┨
┃2002 │103.9 │80.1 │21.8 │103.4 │77.5 │23.2 │0.5 │2.6 │-1.4 ┃
┠───┼───┼───┼────┼───┼───┼───┼───┼───┼───┨
┃2003 │81.4 │61.5 │17.9 │116.9 │96.1 │18.0 │-35.5 │-34.6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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