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88年抑制城镇居民供应波动
1988年,全省粮油生产较上年分别减少165万吨和44.3万吨,出现自1979年以来的第一次减产。同时居民定量供应人口在连年增加的基础上又较上年增加56.77万人(当时省内定量人口人均年消费粮食264公斤,食油4公斤),致使本已缓和的粮食供求关系再度趋紧。年内,社会上出现“粮油要涨价”“粮票和粮证存粮要作废”等传言,先后发生了三次居民抢购粮油的情况。粮油市场波动大且反复多、时间长,前所未有,给粮油加工、调运、供应造成了困难。不少城市成品粮油库存减少,有的出现脱销。
为保证城镇居民正常的粮油供应,确保社会安定,省政府下发《关于切实加强粮食管理稳定粮食市场的通知》,成立由省政府秘书长和省经委、省粮食局、济南铁路局、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粮油货源组织调运领导小组,以加强货源与运力的组织协调。省粮食局通过新闻广播、电视媒体向群众进行定量标准、口粮价格以及粮(油)票和粮证存粮不作废等方面的宣传,以稳定群众情绪。各地粮食加工企业积极解决动力能源不足的问题,用开满机干满点来提高成品粮油产量。
从10月开始,根据国务院“三个一点”(吃粗一点、品种多一点、节约一点)精神,全省适当压缩精粉加工,统一恢复了粮食按比例供应(粗粮30%、细粮70%)。同时,针对水稻减产和省外平价调拨大米困难、库存紧缺的情况,除济宁、临沂大米产区每月供应少量大米和军供必需用米外,其他市(地)不再安排平价大米供应。各地为了节约用粮和切实保证城镇居民供应,先后有14个市(地)(不含青岛)采取了居民凭证限购当月口粮的办法。
1988年城镇居民抢购粮油风波得到了抑制,全省年度非农业粮食供应共销售了294.97万吨,较上年度增加39.98万吨。
二、1993—1994年平抑市场粮油价格
1993年11月下旬开始,受南方粮食减产和预期粮食收购价格提升的影响,全省由东向西出现涨价争购现象。特一粉每0.5公斤由0.65元~0.68元涨到0.75元~0.8元,个别地方达到0.9元以上。花生油每0.5公斤由3.3元左右涨到了4.3元~4.5元,有的高达5元。日销量一般增加一倍多,部分粮店出现脱销。
1993年12月28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平抑粮油价格紧急会议。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姜春云,省长李春亭到省粮食局现场办公,研究部署平抑粮价工作。31日,全省国有粮店开始挂牌降价销售粮油,敞开供应。挂牌价格:每0.5公斤标准粉0.58元~0.6元(产区按下限,城市按上限,下同),特一粉0.75元~0.78元,特二粉0.71元~0.73元。豆油、花生油、棉籽油的零售价格,由各市(地)按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对军队粮油供应仍执行国家规定的统销价,对大中专院校按批发价供应。
为平抑粮价,保证供应,全省动用地方储备粮2亿多公斤,中央安排给山东省专储粮销售指标0.5亿公斤。各级粮食部门积极抓好粮油收购、调运和加工,千方百计保障军队、大中城市、工矿区和灾区的粮油供应,做到了不断档、不脱销。1994年初,全省平抑粮价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1994年3月,南方和山东个别城市出现粮价波动苗头,省里要求各地抓好4—6月关键时期的工作,严格按省政府规定挂牌销售。确有困难的,地方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各地尤其是大中城市,要对市场粮油需求量进行调查分析,库存薄弱的要及时组织收购、外采、调运、加工,尽快充实。另外,省里又进口了2000万公斤豆油来满足供应,中央还安排山东动用1500万公斤专储粮指标用于灾区救济。
受全国粮食市场形势的影响,1994年全省粮食价格一直居高不下。10月,全省粮油市场平均每公斤玉米达到0.94元,大米2.4元。市场粮价较大幅度的上升,又给粮食正常供应带来困难。但各地准备工作充分,及时采取动用地方储备粮、完善供应办法、加强出省粮油管理等措施,较快较好地稳定了粮价。青岛市接受上年粮价上涨的教训,不仅建立了地方粮食储备,而且在夏粮收购时就将全年市区需要的粮食一次购足,保持了市场平稳。
第六节 平抑粮油市场波动
一、1988年抑制城镇居民供应波动
1988年,全省粮油生产较上年分别减少165万吨和44.3万吨,出现自1979年以来的第一次减产。同时居民定量供应人口在连年增加的基础上又较上年增加56.77万人(当时省内定量人口人均年消费粮食264公斤,食油4公斤),致使本已缓和的粮食供求关系再度趋紧。年内,社会上出现“粮油要涨价”“粮票和粮证存粮要作废”等传言,先后发生了三次居民抢购粮油的情况。粮油市场波动大且反复多、时间长,前所未有,给粮油加工、调运、供应造成了困难。不少城市成品粮油库存减少,有的出现脱销。
为保证城镇居民正常的粮油供应,确保社会安定,省政府下发《关于切实加强粮食管理稳定粮食市场的通知》,成立由省政府秘书长和省经委、省粮食局、济南铁路局、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粮油货源组织调运领导小组,以加强货源与运力的组织协调。省粮食局通过新闻广播、电视媒体向群众进行定量标准、口粮价格以及粮(油)票和粮证存粮不作废等方面的宣传,以稳定群众情绪。各地粮食加工企业积极解决动力能源不足的问题,用开满机干满点来提高成品粮油产量。
从10月开始,根据国务院“三个一点”(吃粗一点、品种多一点、节约一点)精神,全省适当压缩精粉加工,统一恢复了粮食按比例供应(粗粮30%、细粮70%)。同时,针对水稻减产和省外平价调拨大米困难、库存紧缺的情况,除济宁、临沂大米产区每月供应少量大米和军供必需用米外,其他市(地)不再安排平价大米供应。各地为了节约用粮和切实保证城镇居民供应,先后有14个市(地)(不含青岛)采取了居民凭证限购当月口粮的办法。
1988年城镇居民抢购粮油风波得到了抑制,全省年度非农业粮食供应共销售了294.97万吨,较上年度增加39.98万吨。
二、1993—1994年平抑市场粮油价格
1993年11月下旬开始,受南方粮食减产和预期粮食收购价格提升的影响,全省由东向西出现涨价争购现象。特一粉每0.5公斤由0.65元~0.68元涨到0.75元~0.8元,个别地方达到0.9元以上。花生油每0.5公斤由3.3元左右涨到了4.3元~4.5元,有的高达5元。日销量一般增加一倍多,部分粮店出现脱销。
1993年12月28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平抑粮油价格紧急会议。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姜春云,省长李春亭到省粮食局现场办公,研究部署平抑粮价工作。31日,全省国有粮店开始挂牌降价销售粮油,敞开供应。挂牌价格:每0.5公斤标准粉0.58元~0.6元(产区按下限,城市按上限,下同),特一粉0.75元~0.78元,特二粉0.71元~0.73元。豆油、花生油、棉籽油的零售价格,由各市(地)按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对军队粮油供应仍执行国家规定的统销价,对大中专院校按批发价供应。
为平抑粮价,保证供应,全省动用地方储备粮2亿多公斤,中央安排给山东省专储粮销售指标0.5亿公斤。各级粮食部门积极抓好粮油收购、调运和加工,千方百计保障军队、大中城市、工矿区和灾区的粮油供应,做到了不断档、不脱销。1994年初,全省平抑粮价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1994年3月,南方和山东个别城市出现粮价波动苗头,省里要求各地抓好4—6月关键时期的工作,严格按省政府规定挂牌销售。确有困难的,地方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各地尤其是大中城市,要对市场粮油需求量进行调查分析,库存薄弱的要及时组织收购、外采、调运、加工,尽快充实。另外,省里又进口了2000万公斤豆油来满足供应,中央还安排山东动用1500万公斤专储粮指标用于灾区救济。
受全国粮食市场形势的影响,1994年全省粮食价格一直居高不下。10月,全省粮油市场平均每公斤玉米达到0.94元,大米2.4元。市场粮价较大幅度的上升,又给粮食正常供应带来困难。但各地准备工作充分,及时采取动用地方储备粮、完善供应办法、加强出省粮油管理等措施,较快较好地稳定了粮价。青岛市接受上年粮价上涨的教训,不仅建立了地方粮食储备,而且在夏粮收购时就将全年市区需要的粮食一次购足,保持了市场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