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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产品质量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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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的规定,产品质量认证包括产品
合格认证和产品安全认证。产品合格认证是企业或组织自愿申请开展的认证活动,主
要针对非安全性产品。产品安全认证是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执行的认证活动,主
要针对安全性的产品,如电器、玩具、建筑材料、压力容器等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
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保和公共安全的产品。企业产品必须取得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并在出厂合格的产品上加施指定的认证标志,否则不准生产、销售和出口。
1993年,山东轮胎厂、威海金猴集团公司向中国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华东工作站
申请产品认证,同年通过审查,“三角”牌轮胎、“金猴”牌皮鞋分别获得产品认证
证书,成为全省首批获得产品认证企业。1995年,山东琥珀啤酒厂、济南啤酒厂、济
南白马山啤酒厂、山东蒙阴金麦啤酒有限公司和淄博增塑剂厂、山东鑫塑集团公司等
企业产品通过产品认证。截至2005年底,全省企业共获得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651张。
1993年2月, 省机械工业厅、省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联合转发机械工业部、国家技
术监督局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对实施安全认证的电工产品进行强制性监督管理的通知》
及第一批实施安全认证强制性监督管理的电工产品目录 (包括电动工具、电冰箱等13
种产品) ,组织全省企业开展电工产品安全认证,实施电工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作。
省质检所、青岛市质检所、省机床及通用机械质量监督检验站、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
所等质检机构陆续被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批准为强制性监督管理电工产品检验机
构。
1995年5月,为加强电工产品安全认证的统一管理,省技术监督局下发《关于对
实施安全认证的电工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市(地)对实施安全认证的电
工产品加强强制性监督管理,督促生产企业尽快取得安全认证资格;未经安全认证的
电工产品,由市(地)技术监督部门抽样送省技术监督局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
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到省技术监督局办理安全认证临时证明,允许在半年内边生产、边
取证,在有效期内暂不列为未认证产品查处。
1997年11月,省技术监督局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安全认证临时证明的发放工作,
发证工作由省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各市(地)技术监督部门及有关检验机构配合。各
地按要求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实行强制管理的安全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监督
的重点为市场销售的未经国家安全认证或未取得省级技术监督部门安全认证临时证明
的产品。
1999年5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第二批实施安全认证强制性监督管理的电
工产品目录。2000年3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企业生产的列入目录的电工产品
必须获得安全认证,相应产品和包装上应当使用长城标志。5月,省质监局转发该目
录,组织全省质监部门帮助和指导企业申请相关电工产品安全认证,对列入安全认证
产品目录的产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图5-2 2002年,山东省强制性认证产品申证企业培训班在济南举办。

2002年5月,国家质检总局印发《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开始实施强制性
产品认证制度,同时,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公布《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的产品目录》,包括19类132种产品,规定从当年5月1日起受理申请,过渡期为1年;
自2003年5月1日开始,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认证标志CCC(简
称3C标志)的目录范围内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和出口。
2003年3月, 省质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有关工
作的通知》 ,向全省300多家企业宣传3C认证工作有关政策、规则和认证工作程序。
各级质监部门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举办各种形式的说明会、座谈
会, 积极作好服务,指导企业申请认证。8月,各级质监部门出动执法人员5000多人
次,对2500多家生产、经销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台式电脑、插头插座、电线电
缆6种产品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其中,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三类产品认证情况
较好,绝大部分企业取得指定机构的认证证书,并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台式电脑的
组装兼容机和插头插座、电线电缆问题较多,仍有相当一部分小型生产企业尚未认证。
经销电线电缆、插头插座产品的小商店问题较多。监督检查发现,一些企业对3C认证
的认识有待提高;3C标志使用、管理问题突出;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信息渠道不畅通。
根据发现的问题,省质监局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3C认证认知程度,同时加
强对《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规定的其他产品开展以督促办证为目
的的监督检查。截至9月,全省生产强制性认证产品的企业有近900家通过3C认证,获
得认证证书7336张。
2004年2月,省质监局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对装饰装修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相关工作的通知》,部署对瓷质砖、溶剂性木器涂料和混凝土防冻剂等3种产品进行
企业调查,做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准备工作。
2004年4月,省质监局下发《关于推动我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要求全省做好3C认证生产企业的调查和建档工作。经调查,省内列入3C认证目录范围
的生产企业共1977家。 省质监局组织建立全省3C认证产品生产企业档案,开展3 C认
证产品生产企业的基础数据动态管理,督促有关企业申请3C认证。
截至2005年底,山东省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9037张,其中方圆标志认证中心
山东分中心对瓷质砖和溶剂性木器涂料2种产品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157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