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认证从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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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从业机构包括认证机构、认证咨询机构和认证培训机构。20世纪90年代初期,
山东省认证机构、认证咨询机构和认证培训机构陆续建立,主要接受其主管部门的监
督管理。1995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印发《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认可管理办法》,明确认
证机构的认可制度和认可体系。办法规定,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认证机构认可的
管理,国家认可委员会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授权,负责对认证机构认可工作的具体实施
和日常监督管理。国家技术监督局根据国家认可委员会监督检查情况,对认证机构的
认可资格进行管理。
2001年8月,国家认监委成立,负责统一管理全国认证认可工作,开始建立认证
从业机构认可制度,对认证从业机构实施管理。认证从业机构必须按国家规定程序经
认可后才能从事有关工作。认证从业机构按照国家制定的从业条件,向国家认监委提
出从业申请,经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后,方可在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范围内
从事认证活动。全省各认证从业机构均接受国家认监委管理。
2002年4月,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印发《关于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
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认证工作分工的意见》,规定了两个系统在认证工作中的分工。
省质监局和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转发该文件,明确:省质监部门除负责质量技术
监督系统的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的管理外,还负责对省内其他认
证机构及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的监督;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出入境检验
检疫系统和商检系统的认证机构及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的监督,负责对外资
认证从业机构的监督。

一、认证机构
根据国家认监委的规定,认证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是: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
施;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管理制度;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有10名以
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
1992年,中国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成立,在全国各大区设立工作站,作为中国方
圆标志认证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开展认证工作。5月,华东认证工作站在南京成立,
下设华东认证工作站山东联络站,负责山东省内认证的组织推广工作。
1995年1月, 省编委办公室批准成立山东质量认证中心,为省技术监督局所属事
业单位,承担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并接受其他认证机构委托,承担质
量体系检查、 评审和代理认证业务等。8月,中国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批准成立中国
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济南认证工作站,作为中国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实
行中国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的站长负责制,工作站设在山东质量认证中心。
1996年12月,中国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批准在山东质量认证中心设立中国方圆标志认
证委员会山东审核中心,行政关系隶属省技术监督局,业务上接受中国方圆标志认证
委员会的直接管理,主要从事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图5-1 1995年10月,中国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济南认证工作站和山东质量认证中心成立大会暨质量认证新闻发布会在济南召开。

2002年12月,国家认监委批准在山东质量认证中心设立方圆标志认证中心山东分
中心,山东分中心在方圆标志认证中心业务范围内从事认证活动,撤销中国方圆标志
认证委员会山东审核中心和济南认证工作站。同月,国家认监委批准成立山东科苑环
境体系认证中心,隶属于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003年11月,国家认监委批准成立山东世通质量认证有限公司,总部设在青岛,
开展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此外,还有省外的认证机构在山东省
境内建立分支机构,开展认证工作。
2004年,方圆标志认证中心山东分中心承接认证机构顾客满意度测量课题,采用
CCSI顾客满意度测评结构模型,在行业内率先测量方圆山东认证客户满意度,满意度
为88%。

二、认证咨询机构
1992年7月,经省编委批准,山东省产品质量认证咨询服务中心成立,为全省工
商企业申请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提供咨询服务。中心挂靠省质检所,受省标
准计量局领导。
1994年,经省编委批准,省产品质量认证咨询服务中心更名为省认证咨询中心,
同时在全省各市(地)设立工作站。7月,经各市(地)技术监督局和省级质检机构推荐,
省技术监督局确认符合条件的46人为全省第一批质量认证咨询师。 9月,省技术监督
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质量认证咨询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技术监督系统 (包括
省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检验机构) 有能力开展认证咨询工作的单位,均应在省认证咨询
中心组织协调下,按照统一的制度要求和工作程序开展认证咨询服务。
1995年11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印发《质量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
对认证咨询机构实行备案管理。省技术监督局转发该办法,要求全省质量认证咨询机
构按照办法规定,向省技术监督局或国家技术监督局备案。1996年4月,国家技术监
督局印发《质量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998年重新修订。省技术监督局
组织贯彻该实施细则,对批准备案的认证咨询机构颁发全国统一的备案资格证书。
1998年10月,省技术监督局下发通知,对技术监督系统质量认证咨询机构的管理
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本系统内各认证咨询机构要在1999年3月底前按照国家《质量认
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和《质量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申请备案,
取得合法地位,凡不具备条件,未经备案的认证咨询机构一律不得开展认证咨询工作;
二是没有设立认证咨询机构的地区可建立挂靠于已备案认证咨询机构的组织开展工作。
根据认证咨询工作需要和国家技术监督局有关规定,省技术监督局开始组建认证咨询
工作队伍。
2000年11月,省质监局印发《山东省质量认证咨询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2
002年2月,省质监局印发《〈山东省质量认证咨询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对注册咨询师应具备的条件、注册程序、注册咨询师的管理等作出规定。
2002年4月, 国家认监委等四部委印发《认证机构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构审批登
记与监督管理办法》,对认证咨询机构的管理作出调整,要求依法设立的认证机构及
认证培训、 咨询机构于2002年7月31日之前按照该办法的规定重新登记,逾期未办理
的, 不得继续开展相关经营活动。5月,省质监局召开全省质监系统认证咨询机构工
作会议,对各认证咨询机构提出工作要求。12月,省质监局按照国家认监委《关于对
认证违法违规机构进行清查的通知》要求,对省内从事认证、认证咨询的机构进行集
中清查。清查重点是未提出申请或未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目前仍从事认证活动的机构,
全省共查出24家,责令其停止非法咨询活动。至年底,山东省认证咨询中心等14家认
证咨询机构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2003年初,国家认监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工作的通知》,
要求对证书有效期截至2003年4月30日的认证咨询机构进行审批再确认,对有效期为
4年的认证咨询机构进行资格核实。省质监局审查全省50余家认证咨询机构的再确认
材料和新设立咨询机构的初审材料,将符合要求的39家咨询机构上报国家认监委,有
37家咨询机构获国家认监委批准。按照国家认监委下发的《关于对未申请重新确认和
不符合要求的认证咨询机构进行处理的通知》,对未通过国家认监委重新确认的8家
认证咨询机构收回批准书,并函告其所在地工商行政部门。
2004年5月,国家认监委下发《关于对认证咨询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省
质监局组织对10家获得批准的认证咨询机构进行监督抽查,验证已获批准的认证咨询
机构是否持续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检查认证咨询机构的工作质量以及从事认证
咨询及相关活动的公正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检查结果表明,经国家认监委重新确认
后的咨询机构在人员条件、体系及程序性文件、咨询工作公正性、有效性等方面都比
较规范,部分咨询机构存在内部管理不完善等问题。8月,国家认监委下发《关于对
未经批准认证咨询机构、认证机构及其人员进行集中清理的通知》,省质监局按照要
求,组织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认证咨询业务的机构进行集中清理。
2005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印发《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省级质量技术
监督部门以国家认监委的名义在委托权限内实施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工作。截至年底,
全省有26家认证咨询机构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具备从事认证咨询活动的资格。

三、认证培训机构
开展认证工作初期,全省没有独立的认证培训机构,由山东省认证咨询中心开展
对企业内部审核员(以下简称内审员)的培训。1994年11月,经省技术监督局考核,公
布第一批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20个企业的57人获得质量体系内审员培训合格证书。
截至1997年底,共举办内审员培训班24期,840人考核合格,获得证书。
1997年5月,省技术监督局印发《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对
省内企业的内审员实施注册管理。9月,省技术监督局同意山东质量认证中心承担全
省质量体系内审员培训任务。
1998年2月, 省编办批复同意在山东质量认证中心增挂山东质量认证培训中心牌
子,主要承担全省质量认证审核员、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的培训工作。根据省技术监
督局推荐,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评审组对山东质量认证培训中心进行审查。3月,
省技术监督局内审员注册资格评定委员会成立。 1999年4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
准山东质量认证培训中心开展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培训的资格。2000年,举办内审员
培训班94期,完成内审员培训1400多人。2003年以后,山东质量认证培训中心组织的
内审员培训每年在2000人以上。
2000年,结合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转换的需要,山东质量认证培训中心组织
编写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知识和审核知识培训教案和学员手册,培训质量管理体
系内审员2200余人,环境管理体系内审员140余人,并组织开展质量、环境一体化管
理体系内审员培训。在总结一体化管理体系培训的基础上,2002年,组织编写质量管
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一体化内审员培训教案、环境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教案、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教案及考核试题,并进行有关课程设计,保证培训业务
正常开展。全年举办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内审员培训班100余期,培训内审员
2200余人。
2002年12月,国家认监委批准设立山东华鲁认证培训中心,挂靠山东质量认证中
心。2004年9月,山东华鲁认证培训中心通过中国认证人员与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
会的认可。
2005年11月,国家认监委印发《认证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规定认证机构、认证
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可以从事其批准范围的内审员培训活动。省质监局根据该办
法规定,依法对认证培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