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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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全省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部署,针对从疫区国家进
口肉制品、“朔州假酒”、“有毒大米”等问题,及时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工
作。2000年以后,一些食品质量安全事故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如2003年底发生的“阜
阳奶粉”事件、2005年2月曝光的“苏丹红”事件等均在国内外产生影响。省质监局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不断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的建设。
2004年1月,省质监局下发《关于查清来自高致病禽流感疫区禽类产品的紧急通
知》。各市质监局紧急动员,按照区域监管责任制的分工开展清查工作。全省出动执
法人员1877人次,对456家集贸市场、543家冷库、622家禽产品加工点及223家禽产品
加工厂进行清查,未发现来自疫区的产品流入山东境内。
2005年2月,国家质检总局下发查禁苏丹红的紧急通知,2月25日,省质监局下发
《关于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苏丹红一号情况监管的紧急通知》,安排省产品
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和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分别于3月和4月在全省范围内对可
能含有苏丹红的辣椒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两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完成对苏丹红染
料生产企业的排查;组织对滕州龙河调味食品厂、滕州劲松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市河
东区郑旺镇金玺酱园、章丘澳利辣味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涉嫌含有苏丹红产品行
为的查处;对青岛赛特香料有限公司、成武县七彩色素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含有苏
丹红食品添加剂的情况进行调查;对涉案产品进行追缴,并部署对全省辣椒制品的全
面清查。4月,省质监局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省工商局联合召开全
省含苏丹红(一号)食品查处情况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全省对含苏丹
红(一号)食品的查处情况。6月,省质监局编写完成《苏丹红事件纪实》一书,详细
记录“苏丹红”事件的处置过程,为全省应急事件的处置提供范例。8月,省质监局
借鉴处置“苏丹红”事件的经验,组织猪肉熟制品中致病菌专项国家监督抽查,开展
对猪链球菌病疫情的有效防控工作。
当年,省质监局总结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经验,制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预案明确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分析预警及事件的应急响应,进一步规范全省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加强食品
安全应急处置有关装备建设,购置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车和多功能执法专用车,随车配
备农药残毒速测仪、二氧化硫速测仪、甲醛速测仪等检测仪器和供配电系统、摄像系
统、强光照明系统、数据处理系统、集中控制系统等设备,可在案发现场进行快速检
验,及时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依据,提高了快速反应、强力控制和迅速处置突发事件
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