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章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质量技术监督志(1990-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5/article/7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5/article/7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4年4月,国务院颁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开始实施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制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由国家技术监督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发 证,地方各级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管理。1998年开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管 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2002年,国家质检总局印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办法》,将部分生产许可证管理职能授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执行。2005年,国务院颁 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地方质监部门生产许可证管理 职能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