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定期监督检查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g0&A=5&rec=63&run=13

定期监督检查是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受检产品目录》编制《定期监督检查计
划》,对企业生产的产品定期进行的监督检查。全省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定期监督检
查工作,并逐步实施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定期监督检查工作主要由市、县两级标准
计量部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承担。1989年,省标准计量局提出180种重点产品目录,
指导市、县标准计量部门组织实施定期监督检查。
1990年, 省标准计量局公布285种产品的《受检产品目录》。全省定期监督检查
23983家企业的62068个产品,合格45637批,合格率为73.53%。在检查的60种(类) 产
品中,合格率达100%的有16种(类)产品,占26.67%;合格率在80%NFDA1100%的有
31种(类)产品,占51.67%;合格率低于60%的有3种(类)产品,占5%。电视接收机、盒
式磁带录音机、 自行车、保温瓶、手电钻5种产品合格率保持100%,电风扇、农药等
11种产品合格率比1989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味精、线材、单相电度表3种产品合格
率大幅度下降。淄博、威海、潍坊、东营、泰安、烟台、聊城、惠民、枣庄、日照和
菏泽等11个市(地)的合格率比1989年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济南、青岛、德州、临沂、
济宁等5个市(地)的合格率略有下降。
1991年,省标准计量局公布12类285种产品的《受检产品目录》。全省定期监督
检查31723家企业的83种(类)64634个产品,合格48635个,合格率为75.25%。查出产
品不合格企业9563家,占30.15%。合格率达100%的有12种(类)产品,占14.46%;合格
率在80%NFDA1100%的有47种(类)产品,占56.63%;合格率低于60%的有7种(类)产
品,占8.43%。冶金及金属产品质量稳定,合格率较高;加工食品和饮料类质量问题
较多,合格率较低;电冰箱问题突出,合格率只有33.33%。
1992年, 省标准计量局确定290种受检的重点产品,下发通知,对受检目录的制
定、计划实施、信息反馈等作出规定。全年定期监督检查15501家企业的70093个产品,
受检产品产值1200亿元。合格52041批,合格率74.25%。查出产品不合格企业3884家,
占25.06%。合格率达100%的有拖拉机、收录机、电热毯、电淋浴器、保温瓶、洗衣粉、
轴承、小型柴油机、钢板、铝型材等10种(类) 产品;合格率在80%NFDA11 00%的
有50种(类)产品;合格率低于60%的有糕点、汽水、冷冻饮品等8种(类)产品。照明灯
泡、普通小型交流电动机等6种产品合格率比1991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手动喷雾器、
电风扇等9种产品合格率大幅度下降。关系人体健康安全的食品类产品问题依然严重,
个别日用家电如电饭锅质量严重滑坡,合格率下降33.33%。
1993年, 全省定期监督检查15475家企业的69706个产品,合格53173批,合格率
76.28%。查出产品不合格企业3570家,占23.07%。合格率达100%的有拖拉机、种子等
15种(类) 产品;合格率在80%NFDA1100%的有48种(类)产品;合格率低于60%的有
汽水、冷冻饮品、固体饮料、眼镜(片、架)、化妆品、油毡等6种(类)产品。电视机、
电熨斗、 电冰箱、电饭锅、瓦楞纸箱、普通小型交流电动机、电线等7种产品合格率
比1992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电热毯、电冰箱保护器、玩具、铝制品、洗衣粉、化妆
品、 线材等7种产品质量大幅度下降,食品类产品质量问题依然严重。拖拉机、收录
机、电淋浴器、保温瓶、钢板、铝型材等产品质量稳定,连续三年产品合格率保持在
100%。
1994年, 全省定期监督检查13886家企业的60979个产品,合格46806批,合格率
76.76%。查出产品不合格企业3051家,占21.97%。合格率达100%的有拖拉机、手动喷
雾器、收录机等8种(类) 产品;合格率在80%NFDA1100%的有54种(类)产品;合格
率低于60%的有罐头、汽水、螺纹钢等7种(类)产品。纺织、鞋类产品、机械、电器类
产品质量稳定,合格率较高;加工食品和饮料类产品、家用电子和电器类产品质量问
题较多,合格率较低。
1995年,全省定期监督检查15773家企业的72785个产品,合格54839批,合格率
75.34%。查出产品不合格企业3658家,占23.19%。合格率达100%的有拖拉机、洗
衣机、柴油机等8种(类)产品;合格率在80%NFDA1100%的有44种(类)产品;
合格率低于60%的有罐头、糕点等5种(类)产品。纺织、鞋类产品、机电产品质量
稳定,合格率较高;加工食品和饮料类产品质量问题较多,合格率较低。
1996年,为发挥定期监督检查的质量把关作用,省技术监督局对定期监督检查工
作进行整顿。要求市、县技术监督局扩大监督检查覆盖面,对市、县质检所没有能力
检验的产品送省质检所(站)检验,省质检所(站)开始承担部分定期监督检验任务。全
省对22174家企业的79240个产品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合格61514批,合格率为77.63%。
查出产品不合格企业5043家,占22.74%。合格率达100%的有拖拉机、种子、洗衣机等
18种(类)产品;合格率在80%NFDA1100%的有68种(类)产品;合格率低于60%的有4
种(类)产品。纺织、鞋类产品、机电产品、冶金产品、金属制品质量稳定,合格率较
高;加工食品和饮料类产品质量问题较多,合格率较低。
1997年5月,省技术监督局下发《关于加强燃气灶具等五种产品定期监督检查工作
的通知》,加强对燃气灶等质量问题严重产品的定期监督检查,并强化后处理措施。
全年对16614家企业的76078个产品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合格59776批,合格率为78.5
7%。查出产品不合格企业3504家,占21.09%。合格率达100%的有拖拉机、种子、啤酒
等18种(类)产品;合格率在80%NFDA1100%的有64种(类)产品;合格率低于60%的
有罐头、冷冻饮料、厨房电热器具等6种(类)产品。纺织、鞋类产品、化工产品、建
材产品、机电产品、医疗器械质量稳定,合格率较高;加工食品和饮料类产品、家用
电器类产品质量问题较多,合格率较低。

图4-2 质监检验人员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

1998年,全省定期监督检查18720家企业的86618个产品,合格68546批,合格率
为79.14%。查出产品不合格企业3922家,占20.95%。合格率达100%的有保健食品、抽
油烟机、空调器等23种(类)产品;合格率低于60%的有饲料、罐头、冷冻饮品、收录
机、音响设备、电风扇、油毡、油纸等8种(类)产品。纺织、鞋类产品、化工产品、
建材产品、机电产品、冶金产品、金属制品、医疗器械质量稳定,合格率较高;农用
产品、加工食品和饮料类产品、家用电器类产品质量问题较多,合格率较低。
1999年,为杜绝和减少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现象,省技术监督局制定《产品质量
定期监督检查工作的若干规定》,对定期监督检查工作的原则、计划制定与实施、后
处理、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组织开发“定期监督检查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软件,
对定检工作实行全过程计算机管理。 6月,省技术监督局下发《关于做好1999年
下半年省局直接监督管理企业定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提出省技术监督局直接管
理企业的名单,对这些企业的定期检验工作作出规定;继续加强省技术监督局重点控
制的燃气灶具等5种产品的定期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全省定期监督检查16033家企业
的71355个产品, 合格54107批, 合格率为75.83%。查出产品不合格企业3616家,占
22.55%。合格率达100%的有农用运输车、收录机、音响制品等23种(类)产品;合格率
低于60%的有小麦粉、大米、调味品、罐头、非酒精液体饮料、冷冻饮品、日用五金、
油毡、油纸、水暖管件零件、线材等11种(类)产品。纺织、鞋类产品、化工产品、机
电产品质量稳定,合格率较高;加工食品和饮料类产品、冶金产品、金属制品质量问
题较多, 合格率较低。7月,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10部门发文,要求质量技术监督
机关对同一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除质量抽查不合格的外,每年不得超过两
次。省技术监督局加强定期监督检查计划管理,对同一企业定期监督检查每年不超过
两次。
2000年,全省各级质监部门进一步落实《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工作的若干规定》。
省质监局严格审批各市提出的定期监督检查计划,并修订定期监督检查管理软件,提
高统计工作效率。 全省定期监督检查15630家企业的70058个产品,合格53126批,合
格率为75.83%。查出产品不合格企业3564家,占22.80%。合格率达100%的有农用运输
车、电风扇、空调器等23种(类) 产品;合格率低于60%的有小麦粉、大米、调味品、
罐头、非酒精液体饮料、冷冻饮品、油毡、油纸、水暖管件零件、通用设备、线材等
11种(类)产品。总体看,纺织、鞋类产品、化工产品、机电产品、医疗器械质量稳定,
合格率较高;加工食品和饮料类产品、冶金产品、金属制品质量问题较多,合格率较
低。
2001年, 全省定期监督检查39615家企业的48370个产品,合格36705批,合格率
为75.88%。查出产品不合格企业9800家,占24.74%。合格率达100%的有56种(类)产品;
合格率低于60%的有小麦粉、 大米、罐头、非酒精液体饮料、冷冻饮品、固体饮料、
日用五金、饲料添加剂、玻璃纤维及其制品、油毡、油纸、通用设备、蓄电池、铸造
生铁、煤制品等15种(类)产品。同年10月,省质监局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02年定期
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质监局将列入2002年山东省定
期监督检查统计产品目录中的94种省重点产品纳入2002年定期监督检查计划;各市质
监局要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对市地支柱产业重点产品进行补充完善的通知》的要求,
将支柱产业的重点产品全部纳入定期监督检查计划,严格实施监督;对未纳入计划的
生产企业,如果发现其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当地有关部门应依据省政府《关于实行质
量工作和打假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的通知》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各级质量技术
监督部门打假工作责任制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当年,为提高定期监督检查工作质
量,省质监局组织各市对全省定期监督检查工作质量进行互查,并将互查情况通报有
关市质监局。
2002年3月, 为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公正性、有效性,省质监局下发《关于在20
02年全省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定期监督检查工作中试行抽检分离的通知》,在复混肥
料(复合肥料) 定期监督检查工作中试行检查抽样和产品检验由两支队伍分别进行(即
抽检分离) 的检查形式。对质检机构擅自抽样或不配合检查抽样工作的、执法机构拒
绝执行检查抽样任务的、因工作质量造成一定影响的问题,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调
整定期监督检查任务、取消监督检验资格、年度考核降级等处分。全省各地通过探索,
逐步形成抽检完全分离和质检机构内部抽检分离两种模式,增强了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的公正性。
为掌握定期监督检查质量状况,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打破多年来由市、县质检机构
按行政区域开展定期监督检查工作的模式,试行部分定期监督检查计划在全省质检机
构内“招标” 的制度,在定期监督检查工作中引入竞争制约机制。2004年3月,省质
监局制定 《2004年全省产品质量统一定期监督检查技术牵头单位招标评标办法》 和
《2004年全省产品质量统一定期监督检查技术牵头单位招标评标规则》,选择涉及人
身安全健康的15种产品进行招标。 全省39家质检机构的148份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经
评审,11家质检机构的17种产品检验能力中标。省质监局委托省标准化研究院重新编
制定期监督检查管理软件。新版软件充分考虑与“金质工程”、“企业质量档案”以
及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业务系统的接口和数据共享、数据移植等方面的需要,减少基层
单位的重复劳动,提高了统计效果。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的有效性,省质监局组织编
制产品质量检验重点项目表,要求质检机构检验能力要完全覆盖产品重点检验项目,
凡不能覆盖重点检验项目的,不得再承担行政机关委托的相应监督检验任务。
2005年,省质监局组织省级质检机构对各市质监局制定的定期监督检查计划进行
抽查,督促各市补充计划。各地没有检验能力或没有列入定期监督检查计划的产品,
由省级质检机构提出补充定期监督检查计划,集中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省质监局组织
制定2005年统一定期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并公布人造板、复混肥料、电线电缆、皱纹
卫生纸、装饰用油漆涂料、汽车零配件、烟花爆竹等7种产品的统一定期监督检查结
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