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产品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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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的主要方式是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
检查主要有国家监督抽查和省监督抽查、统一监督检查以及以市、县标准计量局为主
实施的定期监督检查。为科学公正地判定产品质量状况,省、市、县标准计量(技术
监督)局陆续设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省技术监督局授权和认可一批省级质检站,
逐步形成覆盖全省主要工业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网络;全省建立和完善一系列质量监
督工作制度,贯彻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加强质量问题的整改后处理,在推动企
业提高产品质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991年,省标准计量局在国家技术监督局提出的质量监督四个方面重点的基础上,
确定全省产品质量监督五个重点:(一) 重要原材料,着重监督“两黑一白”(煤炭、
钢材、棉花);(二)关键设备、重大设备及其配套件、元器件;(三)耐用消费品;(四)
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产品;(五)农用生产资料。根据市场商品质量状况,针对涉及人
身财产安全和群众反映较强烈的问题,省技术监督局提出市场商品监督检查重点目录。
20世纪90年代后期,质量监督工作突出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根据经济发展
需要,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加大工作力度。全省结合“打假”、市场商品检查和解决社
会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从源头组织治理整顿。根据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省技术监督
局组织开展对小轧钢、小炼油、小水泥、小玻璃、小煤炭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五
小”企业的质量治理整顿;“打假”工作从查处假冒伪劣案件发展到综合性治理整顿,
逐步形成抓重点市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打假”及查处一批大案要案的“三重一
大”打假局面。1995年,省技术监督局被授予“全国质量监督先进单位”称号和全国
“打假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1997年,国务院提出从源头抓质量的要求,进一步重视质量市场准入机制建设。
2000年以后,食品质量安全成为质量监督管理的重点。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从
2002年开始,省质监局把组织实施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作为产品质量监督
管理的重中之重, 质量行政许可制度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愈益突显。从200
3年开始, 省质监局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模式,在全省推行区域监管制度,提高了质量
监督管理的实效性,得到国家质检总局的肯定。
2003年,根据国家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部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分工的意见,
全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不再对市场流通领域的商
品质量进行检查和处理。2004年,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
工作的通知》,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划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