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宣传贯彻《质量振兴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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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初,省技术监督局部署宣传贯彻《质量振兴纲要》工作,组织编印《质量
振兴纲要》文件汇编,在全省全面开展《质量振兴纲要》宣传培训活动。全省各级技
术监督部门培训《质量振兴纲要》 宣传贯彻骨干3万余人,组织召开各地各部门和广
大企业参加的《质量振兴纲要》宣传贯彻会。交通、一轻、二轻、林业、铁路、出版、
建材、乡镇企业、旅游、冶金、电子、煤炭、农机、化肥、种子等行业省级主管部门
组织多次行业性《质量振兴纲要》宣传贯彻会议。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浪潮集团
有限公司、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等大中型企业与省技术监督局共同举办《质量振兴纲要》宣讲
活动。为贯彻落实《质量振兴纲要》,山东省建立质量奖制度,恢复开展质量月活动。
开展“齐鲁质量行”活动,突出宣传《质量振兴纲要》的主题,围绕“宣传纲要、打
假治劣、保护名优”目标开展宣传活动。

图3-1 1997年3月,全省技术监督系统《质量振兴纲要》宣传贯彻研讨会在济南召开。

1998年,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 〉的实
施意见》 ,提出“经过5到15年的努力,从根本上提高山东省主要产业的整体素质和
质量水平,使山东省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的奋斗
目标,并对各行各业的质量目标、质量措施提出要求,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质
量职责。省技术监督局编写出版《质量振兴纲要宣贯指南》,开展新一轮质量教育。
各市(地) 政府陆续出台《质量振兴纲要》实施意见,提出质量兴市、质量兴县(市、
区)的质量目标,在全省40多个县(市、区)推进质量兴市活动。
2000年,省质监局转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质量振兴纲要 (1996年-2
010年)〉阶段目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阶段目标
落实情况大检查活动。从检查结果看,全省一批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坚持走质量效益
型道路,整体素质均有提高;主要产品按照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的比例
为70%, 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为78%,出口产品合格率98%;1999年全省竣工
的建筑工程合格率为100%, 优良率29.5%;交通、商业、医疗卫生、铁路运输等重点
服务业实施了服务质量国家标准;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基本达到《质量振
兴纲要》提出的阶段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