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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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法》颁布后,计量工作走上法制化管理轨道。山东省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
主要职责是:统一管理全省计量工作,制定全省计量工作规划、计划和计量技术规范、
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省级社会计量标准和
全省计量测试网络,组织管理省内量值传递及强制检定工作;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的生
产、使用和销售,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监督管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社会
公正计量服务机构;对全省企业计量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省标准计量局负责全省计量
监督管理工作,各市(地)、县(市、区)标准计量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监督管
理工作。
为建立全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保证计量制度的统一和全省量值准确一致,省、
市、县各级标准计量部门依法设立一批计量检定技术机构,开展量值传递,执行强制
检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起草技术规范,为实施计量监督管理提供
技术保证。1990年以后,全省继续加强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建设。2000年,全省质量技
术监督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省质监局对全省计量检定机构的建设进行规划,加大
投入,计量技术保证能力明显提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业企业计量管理有新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开展了企
业计量定级升级活动。1992年这项活动停止后,全省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继续以帮助企
业建立计量管理体系和计量检定系统、提高计量管理能力为目标,为企业计量工作提
供服务。2000年以后,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部署,省质监局继续组织推动和指导企业完
善计量检测体系,开展中小型企业计量保证与计量合格确认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计量
器具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
全省质监部门不断强化市场商品量的计量监督,坚持开展对定量包装商品、汽车
燃油等商品量的监督检查, 严肃查处计量违法行为。2004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
《山东省计量条例》,对市场交易中的商品量计量监督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加强了市
场商品量计量监督力度。
计量单位制的统一是计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
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和省政府《批转省标准计量局〈关于我省推行国家法定计量
单位实施意见〉的通知》,全省积极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截至1990年,顺利完成
由非法定计量单位向法定计量单位的过渡。1990年以后,开展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改
革,在龙口市、肥城县先行试点后,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