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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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底,全省标准计量系统共有行政机构149个,其中,省级机构1个,市级机
构16个, 县级机构132个;有职工6404人。1999年底,全省技术监督系统共有行政机
构149个,其中,省级机构1个,市级机构17个,县级机构131个;有职工12832人。全
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前,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市、
县级局为同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其人、财、物由同级政府直接领导和管理,干部实行
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业务上接受上一级局的指导。县级机构多数列政府编制
序列,少数为事业编制。
2000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截至2005年底,全省质量
技术监督系统共有行政机构161个,其中,省级机构1个,市级机构17个,县级机构1
43个(省以下质监机构垂管后,除136个县级机构外,根据工作需要,增设青岛市4个
市辖区和保税区分局、日照市东港分局和岚山分局);行政执法机构160个,其中,省
质监局稽查局1个,市质监局稽查局17个,县级质监局稽查队(科)142个(青岛保税区
分局未设稽查机构);事业机构534个,其中,省质监局直属事业机构11个,市质监局
直属事业机构124个,县级质监局直属事业机构399个。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共有职
工135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