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重要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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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发展的需要,各级质监部门组织开展很多有较大社会影响
的质量宣传活动。省质监局每年组织全省开展“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等活
动; 参与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特别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展的
“中国质量万里行齐鲁质量行”活动,产生很大社会影响,对推动全社会提高质量意
识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齐鲁质量行”活动
1992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和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合举办“中国质量万里行”
活动, 引起巨大的社会反响。当年2月,“中国质量万里行”采访团来到济南,省长
赵志浩接受了采访团的采访。 在“中国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影响下,1993年6月,山
东省决定成立“齐鲁质量行” 组委会, 开展“齐鲁质量行”大规模质量宣传活动。
“齐鲁质量行”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技术监督局,组委会成员单位有省委宣传部、省
经委、省技术监督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广播电视厅、省财
政厅、省工商局、省质量管理协会、省消费者协会、大众日报、山东人民广播电台、
山东电视台、齐鲁电视台、齐鲁晚报、山东经济报、山东工人报、山东商报、山东法
制报、山东科技报、人民权利报、联合报、农村大众报、济南日报、济南人民广播电
台、济南电视台等。
“齐鲁质量行”活动坚持“打假扶优”的方针,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
行政监督相结合的优势,与“中国质量万里行”活动上下呼应。自1993年开始至199
9年结束,历时7年,每年组织一系列质量法制宣传活动,揭露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
违法行为,宣传报道质量效益型典型企业,为提高全省质量意识和产品质量整体水平
作出了积极贡献。
“齐鲁质量行” 活动每年组织齐鲁质量行采访团集中进行采访活动,7年间行程
13000余公里,足迹遍布全省17个市(地),宣传报道质量效益型企业120余家,曝光制
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80余起,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有关“齐鲁质量行”的稿
件500余篇次。 1993-1998年,每年举办“齐鲁质量行好新闻”评选,共有126篇作品
入围,其中,一等奖18篇,二等奖30篇,三等奖78篇。评选活动对扩大“齐鲁质量行”
的社会影响,提高“齐鲁质量行”活动的水平起到了促进作用。
1995年9月, 作为“齐鲁质量行”的重要活动之一,省技术监督局在济南人民商
场广场举办山东省技术监督系统“打假”展览,展览现场设立投诉台、咨询台、真假
商品对比展示、免费检测服务等,受到群众的欢迎。展览在泰安、菏泽、淄博、青岛
等市巡回展出,十几万群众观看,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图7-9 1995年9月,省技术监督局在济南人民商场广场举办’95齐鲁质量行山东省技术监督系统“打假”展览。

1996年7月,省技术监督局与省机械厅联合组织“96齐鲁质量机械行”活动,记
者采访团重点采访报道全省机械行业的质量振兴活动,扶优治劣,取得良好的社会效
益。8月,组织“齐鲁质量外地行”活动,山东新闻媒体的记者和名优企业的代表组
成“齐鲁质量行”访问团,赴河南郑州进行采访和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推荐
山东名优企业和名优产品,并在郑州进行山东产品市场占有率调查,受到社会和企业
的欢迎。10月,组织山东24家名优企业参加“中国质量万里行五年回顾展”。山东
馆设计精致,成功展示了山东名优企业的质量成就,获得展览组委会颁发的“最佳设
计奖”和“优秀组织奖”。

图7-10 1996年10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局长李传卿参观“中国质量万里行五年回顾展”山东馆。

1997年11月,组织开展以质量振兴与经济强省建设为主题的“97齐鲁质量论坛”
活动。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择优刊登48篇论文,对山东省质量振兴与经济强省建设
问题进行了有益探讨。
在“齐鲁质量行”活动的影响下,全省各地积极开展与“齐鲁质量行”上下呼应
的活动,如青岛市的“质量大家行”、济宁市的“孔孟之乡质量行”等活动,取得了
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开展学习林学敏先进事迹活动
2005年,省质监局组织全省质监系统开展学习林学敏先进事迹活动。林学敏曾先
后担任栖霞县副县长、栖霞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1997年底调任烟台市技术监督局
局长、党组书记,先后获烟台市先进工作者、山东省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荣立二
等功3次,三等功3次。2004年8月因病去世,年仅53岁。

图7-11 2004年3月,烟台市技术监督局局长林学敏指导工作人员建立企业质量电子档案。

林学敏任职期间,在招商引资、原产地域保护、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等工作中做
出了积极贡献。积极配合建设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和打造烟台食品名城,组建了省级
机动车配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立了两个省级食品通用实验室。烟台市质监局许多
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连续4年被评为市级“文明机关”,连续3年被评为“纠
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先进集体”,连续4年在全省质监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名列第
一,连续2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被省纠风办推荐为“全省行风廉政建设示范
窗口”。
林学敏患病期间,凭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顽强的毅力坚守工作岗位,呕
心沥血,忘我工作,全身心投入到质量技术监督事业上,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林学
敏病逝后,省质监局党组和烟台市委分别作出在全省质监系统和全市开展向林学敏学
习活动的决定,分别在济南和烟台市召开林学敏先进事迹报告会。烟台市委追授林学
敏“烟台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中国质量报》头版头条刊发长篇通讯《质检
忠魂》,并配发评论员文章,在全国质检系统引起强烈反响。省质监局组织林学敏先
进事迹巡回报告团,历时17天,作报告16场,行程4000余公里,足迹遍布全省17个市,
6000余人聆听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