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章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供销合作社志(1991—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4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4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49/article/9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49/article/9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2005年,省供销社在现代网络建设比较成熟的市、县开始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是设在辐射功能较强的较大村庄内,以现代经营服务手段为基础,由多种经营服务项目组成,为农民提供商品、技术、信息、中介、科教等服务,是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在农村的拓展和延伸。社区服务中心设置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经营性、公益性和中介性三大类。其中,经营性项目以生产生活资料超市为主,根据农民实际需要和自身条件增添洗浴、餐饮、维修等,并积极开展农产品收购业务;公益性项目,除体育器材、健身场地外,还设有供老年人休闲娱乐、年轻人读书学习的活动室,部分社区服务中心将卫生室、科普长廊、调解室等村级公共服务项目搬进中心,有条件的还开办了村级幼儿园和敬老院;中介性项目,主要是联合邮政、电信、旅游、劳动、司法等部门和单位开展中介代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