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1995年,在专业合作社发展初期,省供销社提出“先发展后规范,以发展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指导原则;在发展到一定数量之后,又适时提出“抓发展、促规范、强管理、讲效益”的原则,把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服务效果作为最终目的。全省供销社系统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组织形式和做法发展专业合作社:(1)依托原有的农产品加工、储藏企业为龙头,形成松散型或紧密型共同体。(2)发挥供销社资金、人才优势,与农民合作,带领农民共同致富。(3)以市场为导向,为农民顺利进入市场提供保障。(4)以科技为先导,建立科技服务龙头组织,带动当地主导产业发展。同时要求各地在发展专业合作社过程中,做到“一个联结”(与农民实行资产联结)、“两个依托”(依托供销社、依托优势产业或产品)、“三个结合”(与发展龙头企业相结合、与发展社员股金相结合、与增强供销社实力相结合),真正办成农民群众集体所有的独立核算、民主管理、自负盈亏的合作经济组织。由于认识统一,措施有力,专业合作社在较短时间内得到迅速发展。至1995年底,已建立比较规范的各类合作社701个。
1996年5月,全国供销总社批复同意确定山东省供销社为全国系统内唯一的综合改革试点省,省供销社为此印发《关于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指出要把全省各级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骨干力量,积极发展专业合作社,开展专业合作社试点;提出开展专业合作社试点总的原则是各地要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凡是当地农民有要求、供销社有能力组织、具有广阔市场前景、能够促进当地农村经济和供销社事业发展的,就要以基层供销社为依托,积极组建;强调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要坚持自愿互利、民主管理和农民结成经济共同体的具体原则。12月,省供销社召开全省供销社专业合作社电话会议,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依托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通知》,要求各级供销社提高对发展专业合作社重要意义的认识,正确处理好供销合作社与专业合作社的关系,处理好专业合作社社员与非社员的关系,处理好发展与规范的关系,处理好发展专业合作社与综合服务单位的关系,加强对发展专业合作社的领导。
1997年1月,省供销社宣传推广莘县燕店供销社棉厂蔬菜园艺场兴办的果蔬专业合作社,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视,并到现场考察指导,推动了全省供销社创办专业合作社工作迅速开展。3月,省供销社与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推荐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进一步促进全省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规范,要求各级供销社结合当地实际进行结构调整,发展更多专业合作社,真正成为农村的综合服务中心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骨干力量。7月,省供销社联合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公布平阴县东阿果业等50个专业合作社为省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决定》,并召开山东省农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新闻发布会,对评选出的平阴县东阿果业、桓台县特种动物养殖、金乡县肖云条柳编、蒙阴县旧寨养殖、莘县张鲁肉食加工、蓬莱市北沟葡萄等共50家省级示范农村专业合作社举行现场授牌仪式。之后全省供销社抓发展、促规范、强管理、讲效益、树立样板、赶超先进,进一步推进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
至1998年底,全省供销社系统共发展专业合作社1786个,入社农户60.7万户,吸收社员股金3.9亿元;专业合作社为农户增加收入4.9亿元,向社员二次返利780万元;专业合作社自身实现利润7138万元,被依托的基层供销社或龙头企业增利3460万元。但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1)发展不平衡。全省各市(地)至1997年底专业合作社发展数量最多的是烟台市,达到500多个(其中仅莱阳就有445个),其次是青岛市和潍坊市,分别为233个和123个;发展最少的是莱芜市和东营市,分别为4个和9个,即使发展较快的市(地),还有不少基层供销社是空白,甚至存在空白县。(2)多数专业合作社发展不规范。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够,许多重大决策还是供销社说了算;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原则在一些专业合作社体现还不充分;有的专业合作社未真正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998年下半年后,随着专营商品市场逐步放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取得很大进展,农民自发组织的各类专业合作社开始兴起,包括供销社在内的部门兴办、领办的专业合作社逐步失去吸引力。
1999—2005年,省供销社系统内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从注重规模、数量的粗放型发展向重效益、重质量的集约型发展转变。
2002年4月,省供销社印发《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宣传提纲》。《提纲》除对专业合作社的概念、性质、特点、作用、办社原则、内部管理等基础知识进行详细介绍外,还对供销社发展专业合作社的意义、优势等内容进行分析和阐述,特别指出供销社发展专业合作社的工作着力点和应处理好与系统内、外两类专业合作社的关系。《提纲》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其他有效宣传手段进行广泛宣传,为提高供销社干部职工的认识,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加入专业合作社,推动专业合作社发展起到积极作用。9月,省供销社联合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做好农村专业合作社工商登记工作的通知》,对专业合作社依法登记问题作出规定,并指出:专业合作社必须坚持自愿、民主、互利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金管理和财务核算暂参照基层供销社财务制度执行;专业合作社可以自主选择股份合作制、合伙制或其他企业类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对符合条件的要依法登记,核发营业执照,保护其合法经营权;专业合作社的企业名称中可以使用“合作社”字样。
至2005年底,全省供销系统共有专业合作社1202个,入社农户51万户。其间,省供销社发展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做法得到全国供销总社的充分肯定,总社理事会主任陈俊生、副主任顾二熊、王如珍都来山东进行考察并参加有关会议。泰安、聊城的专业合作社还经全国供销总社推荐与加拿大合作社组织进行扶持项目洽谈,并参加在北京举办的中加合作社研讨会。
一、政策、资金支持
199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印发后,山东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制定财政、金融、税收、科技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供销社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省财政厅通过贷款、拨付等方式对专业合作社发展给予资金扶持。
1996年8月,省政府下发《关于依托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通知》,指出山东省被列为全国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试点内容之一就是依托供销社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专业合作社要以供销社作为重要依托,各级供销社要有使命感、责任感,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发挥优势,通过大力兴办专业合作社,真正和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真正成为农村的综合服务中心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骨干力量,当好农业产业化的龙头和主要载体。对农村中涉农部门和农民自发组织的专业合作社,供销社要通过优质服务,良好信誉和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因势利导将其吸纳为成员社,使供销社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通知》中,省政府在财政、金融、税收、科技等方面制定9条扶持政策,支持全省各级供销社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1)省财政当年(1996年)安排1500万元周转金,用于支持供销社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2)各级供销社企业和各类专业合作社按照相关规定提取的合作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要有相当比例用于支持基层供销社和龙头企业发展专业合作社。(3)省农业银行每年安排5000万元贷款,由省供销社会同农业银行按项目管理,统一使用,支持基层供销社用于专业合作社发展。其他农村金融组织也要给予大力支持。(4)专业合作社组织社员在黄淮海农业开发区内实施农业开发项目,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并享受黄淮海农业开发的各项政策。(5)作为农业生产者的专业合作社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自产自销的农业产品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十六条规定,免征增值税。(6)农村专业合作社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技术或劳务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7)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的身份股分得的红利的个人所得税比照基层供销社社员股金保息分红的规定执行。(8)专业合作社为建立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兴办的冷库、冷风库等仓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实行零税率照顾。(9)对专业合作社开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农业税、农林特产税免征1~3年。《通知》还强调,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专业合作社乱摊派、乱集资,有关部门在收取各种税费时要给予照顾。省政府文件下发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相继制定本地的政策措施,要求当地依托供销社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
1997年,为扶持典型单位,省财政厅与省供销社联合下发《关于对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给予资金扶持的通知》,对示范专业合作社给予低息借款扶持。借款程序是:省财政厅将资金一次拨付给省供销社,由各专业合作社向省供销社提出借款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办理不超过6个月、金额在20万元以内的承兑汇票,借款月息6‰,资金分配情况由省供销社报省财政厅备案。省供销社还与省财政厅配合,每年争取不少于10个县级供销社发展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列为财政扶持试点单位,给予重点扶持。
2002—2005年,全省供销社系统在与农民联合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的同时,积极宣传供销社在创办专业合作社方面的优势和典型经验,并向财政部门争取资金支持,指导服务专业合作社发展。
2003年底,供销社领办的沂源县石桥农副产品合作社、滕州市姜屯马铃薯合作社、蓬莱市北沟镇葡萄专业合作社、宁阳县葛石大枣专业合作社、齐河县供销社养猪专业合作社、平邑县金银花合作社、蒙阴县绿色果品合作社、莘县东兴食用菌合作社8家专业合作社得到中央和山东省财政资金支持,每家合作社分别获得15万元~20万元。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培训和信息服务,组织标准化生产,农产品粗加工、整理、储存和保鲜,农产品品牌培育和营销服务,聘请专家、技术人员提供管理技术服务,引进新品种和推广新技术。
2004年10月,全省供销社系统有9个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被省财政厅列为2004年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扶持对象,共获得财政专项资金145万元。
2005年,省财政厅将滕州市作为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改革试点,对供销社发起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信用贷款担保公司给予100万元扶持,并决定逐年扩大扶持面。
二、专业合作社(示范)标准与章程
199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印发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恢复成立,各地供销社改革迅速展开,合作经济组织在广大农村迅速发展,专业合作社发展尤为迅速。农村新成立的专业合作社千差万别,形式和内容都不统一,一度困扰着广大农民,极不利于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一)专业合作社(示范)标准
山东省供销社由于较早退出政府序列,恢复合作经济组织性质,专业合作社发展较早,不规范问题出现也较早。1996年9月,省供销社和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和验收标准,对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形式、组建条件、管理体制、运作程序、申报、登记和验收程序,以及专业合作社与供销合作社的关系作了明确规定,全面规范全省专业合作社发展。
2000年10月,全国供销总社印发示范专业合作社标准,共包含4个方面内容:(1)农民入社方面,入社农民在100人(户)以上;农民社员股金占专业社全部股本60%以上;遵守章程,并按社章规范运行。(2)民主管理方面,农民社员在领导班子中占60%以上;农民社员当选为专业社主任;每年能够按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推行社务公开。(3)运营方面,产权清晰,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产品具有一定科技含量;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接,具有较稳定的市场销售渠道;产品实行代理制销售,社员和专业社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年终对社员实行按交易额和利用率返利。(4)效益方面,固定资产总值在100万元以上;年均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年均盈余在10万元以上;为农民年人(户)均增收600元以上;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并得到当地政府和农民一致好评。
2001年6月,全国供销总社按照上述标准,评选出首批100家示范专业合作社,省供销社系统的宁阳县葛石大枣专业合作社、阳谷县阿城农资专业合作社、蓬莱市北沟镇葡萄专业合作社、平度市古岘供销社平东蔬菜专业合作社、荣成市副食品公司花生专业合作社、惠民县清河镇蔬菜专业合作社、惠民县第三油棉厂棉花专业合作社、高青县棉花专业合作社8家专业合作社入选。
2003年9月,随着全国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全国供销总社对2000年的示范专业合作社标准进行修订,制定新标准,省供销社系统遵照执行。新标准如下:(1)组织机构方面,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只设立社务管理委员会的,设独立监事;有经过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专业合作社章程》;在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并带有“××专业合作社”或“××合作社”的字样;入社农民在200户以上;产权清晰,农民社员股金不得低于专业社全部股本的30%;社员和专业合作社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建立发展基金(或风险基金)制度。(2)民主管理方面,民主选举理事会、监事会主任、副主任;实行社务公开、民主管理;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参股的龙头企业、涉农组织或其他人员,但农民社员不得少于1/3;每年能够定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对专业社的经营方向、财务、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民主讨论决定。(3)经济运营方面,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为社员优惠或优先供应物资、提供产品销售和市场信息服务,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定期组织技术辅导和培训;实行品牌经营和标准化生产,产品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具有较稳定的市场销售渠道;年终对社员实行按交易量(额)返利。(4)规模和效益方面,固定资产总值在50万元(西部地区在30万元)以上;年均销售额在500万元(西部地区在300万元)以上;年均盈余在15万元(西部地区在5万元)以上;为每户农民社员年均实现收入1000元以上;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并得到当地政府和农民一致好评。
同时,全国供销总社加强对被命名为“示范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制定“动态管理,跟踪检查,及时调整”的管理原则,每两年按程序复核,重新认定命名,对不符合标准的示范专业合作社,及时收回匾牌和证书。
2004年2月,经过复核、调整和抽查、筛选,全国供销总社命名170家专业合作社为示范专业合作社,全省供销社系统有9家专业合作社入选。其中,宁阳县葛石大枣专业合作社、蓬莱市北沟镇葡萄专业合作社、荣成市副食品公司花生专业合作社、高青县棉花专业合作社经过严格复核,继续被确认为示范专业合作社;招远市宋家果业合作社、沂源唐山花椒合作社、诸城市大有花生合作社、莒南县坊前花生米加工合作社、平邑县金银花合作社经过各地推荐上报、全国供销总社筛选,新认定为示范合作社。8月,新华社内参刊发《山东省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受农民欢迎》,介绍莒南县、平邑县、滕州市供销社创办专业合作社情况,充分肯定供销社在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方面取得的成绩,推动全省各地创办专业合作社工作迅速发展。
(二)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
合作社章程是合作社的根本大法,是合作社规范运行的基本原则和保障。全国供销总社和山东省供销社非常重视《合作社章程》的规范工作,先后制定颁发示范文本,要求各级供销社参照执行。
1996年9月,省供销社与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规范全省供销社系统专业合作社发展。
2003年7月,为加强对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指导,促进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在各地实践基础上,全国供销总社发布《农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要求各地参照执行。同月,省供销社转发全国供销总社《农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和《农村专业合作社指导办法(试行)》,要求各地供销社参照执行,促进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
(三)示范社
1997年3月,省供销社与省体改委联合下发通知,组织各市(地)供销社、体改委按照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和验收标准要求,对专业合作社进行全面检查验收,7月,省供销社与省体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公布平阴县东阿果业等50个专业合作社为省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决定》,并举办山东省农村专业合作社新闻发布会,对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发展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1997年全省供销社系统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一览表
表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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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 │专业合作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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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 │平阴县东阿果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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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河县杨庄铺良种繁育专业合作社 ┃
┃ ├───────────────────────────────────┨
┃ │济阳县新市蔬菜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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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 │平度市古岘供销社平东蔬菜专业合作社 ┃
┃ ├───────────────────────────────────┨
┃ │平度市旧店果品专业合作社 ┃
┃ ├───────────────────────────────────┨
┃ │胶州市前店口马铃薯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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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 │桓台县特种动物养殖专业合作社 ┃
┃ ├───────────────────────────────────┨
┃ │高青县棉花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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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 │滕州市万发养殖专业合作社 ┃
┃ ├───────────────────────────────────┨
┃ │滕州市望庄花生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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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 │广饶县西营蔬菜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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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 │蓬莱市北沟镇葡萄专业合作社 ┃
┃ ├───────────────────────────────────┨
┃ │莱阳市沐浴店生资专业合作社 ┃
┃ ├───────────────────────────────────┨
┃ │莱山区解家庄果业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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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 │诸城市郝戈庄石材开发专业合作社 ┃
┃ ├───────────────────────────────────┨
┃ │临朐县辛寨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
┃ ├───────────────────────────────────┨
┃ │安丘市果品蔬菜专业合作社 ┃
┃ ├───────────────────────────────────┨
┃ │高密市蔬菜专业合作社 ┃
┃ ├───────────────────────────────────┨
┃ │临朐县嵩山佛手瓜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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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 │曲阜市尼山渔业专业合作社 ┃
┃ ├───────────────────────────────────┨
┃ │嘉祥县果菜专业合作社 ┃
┃ ├───────────────────────────────────┨
┃ │邹城市棉麻养鸡专业合作社 ┃
┃ ├───────────────────────────────────┨
┃ │金乡县肖云条编专业合作社 ┃
┃ ├───────────────────────────────────┨
┃ │汶上县汶苍蔬菜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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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 │泰安郊区祝阳姜蒜专业合作社 ┃
┃ ├───────────────────────────────────┨
┃ │泰安郊区良庄蔬菜专业合作社 ┃
┃ ├───────────────────────────────────┨
┃ │新泰市光明养殖专业合作社 ┃
┃ ├───────────────────────────────────┨
┃ │宁阳县葛石大枣专业合作社 ┃
┃ ├───────────────────────────────────┨
┃ │肥城市汶阳蔬菜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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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 │日照市东港区河山果业专业合作社 ┃
┃ ├───────────────────────────────────┨
┃ │莒县陵阳蔬菜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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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 │莱城区张家洼银杏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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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 │武城县养殖专业合作社 ┃
┃ ├───────────────────────────────────┨
┃ │陵县糜镇畜产品专业合作社 ┃
┃ ├───────────────────────────────────┨
┃ │德城区赵宅果业合作社 ┃
┃ ├───────────────────────────────────┨
┃ │禹城市安仁蔬菜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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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 │莒南县壮岗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
┃ ├───────────────────────────────────┨
┃ │郯城县沙敦柳编制品专业合作社 ┃
┃ ├───────────────────────────────────┨
┃ │平邑县流峪金银花专业合作社 ┃
┃ ├───────────────────────────────────┨
┃ │蒙阴县旧寨养殖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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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 │惠民县清河镇蔬菜专业合作社 ┃
┃ ├───────────────────────────────────┨
┃ │沾化县李家棉花专业合作社 ┃
┃ ├───────────────────────────────────┨
┃ │滨州市宝利养猪专业合作社 ┃
┃ ├───────────────────────────────────┨
┃ │沾化县下洼养殖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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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 │莘县王铺蔬菜专业合作社 ┃
┃ ├───────────────────────────────────┨
┃ │茌平县王老瓜菜专业合作社 ┃
┃ ├───────────────────────────────────┨
┃ │莘县张鲁肉食加工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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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 │定陶县田集银雪食品专业合作社 ┃
┃ ├───────────────────────────────────┨
┃ │成武县孙苗蔬菜专业合作社 ┃
┃ ├───────────────────────────────────┨
┃ │曹县邵庄黄河故道开发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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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威海市供销社未有专业合作社入选示范社
三、联办专业合作社
自1998年下半年起,随着农资、棉花等专营制度结束,供销社创办的专业合作社逐渐失去吸引力,至2001年底,全省供销社系统共有专业合作社811个,数量明显减少。
2002年后,各级供销社的工作重点由领办专业合作社转向通过股份制与合作制相结合的方式与农民联合创办专业合作社。供销社以农民最需要和产业化最薄弱的环节,特别是市场需要的优质产品的研发、繁育,优质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的建立作为创办专业合作社切入点,组建的合作社起初一般由供销社及部分种养大户组成,其优良品种、实用技术和市场价值对农民很具吸引力,合作社经营规模和组织规模迅速膨胀。2002年,平邑县供销社利用金银花、黄梨、生猪、日本甜柿等几个产品开发所取得的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激发农民入社积极性。至2002年底,加入这几个专业合作社的社员达上万户。2002—2005年,各级供销社与农民共同创办1100多个专业合作社。此外,全省各地供销社都在探索农产品进入市场的新渠道,以此带动专业合作社发展。莒南县基层供销社以其设在农村的超市为依托,将农民生产的近40万千克鲜桃以可观价格销售到南京、上海的大型零售集团的配送中心,使果业合作社社员由几十户迅速扩大到600多户。农村商品网络延伸到村级,就成了综合服务合作社,以新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很多中心村年经营服务额超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