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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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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1月,全省供销社系统开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1990年底,全省各级供销社及其所属企业已成立676个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达1788人。
1991年以前,省供销社系统内部审计的基本职能主要是监督,监督的同时提供服务和评价。内部审计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审计,通过查询凭证、账簿、报表,对企业的成本核算、费用分摊列支、基金提取、盈亏真实性、税利缴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0世纪90年代初,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省供销社系统企业由于不适应市场竞争,效益下滑、亏损加重的企业不断增多,经济效益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逐步成为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任务。在实际工作中,经济效益审计大多数情况下不单独作为一个题目进行,而是更多地被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资产负债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基建预决算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和管理审计中。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根据全省供销社实际,各地供销社相继开展对社员股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门审计。1998年后,全省各级供销社进行改革改制,以建立新的社企关系。为配合改革改制进行,1998—2005年,各级审计部门都直接或间接参与了对改制企业的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查及资产评估的监督服务工作。随着供销社分支机构增多,经营规模、范围不断扩大,“先审计,后承包”“先审计,后兑现”“先审计,后离任”的“三先三后”原则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
1991—2005年,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全省供销社系统重视审计工作,充实审计人员,完善审计制度,省供销社设审计处,市、县级供销社设审计科,审计工作的重点由财务收支审计转移到经济责任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上,通过审计监督促进社有企业增收节支、扭亏增盈和内控制度建设,为系统发展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