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是食盐产销大省,省委、省政府在食盐管理体制上实行产销分管,即全省食盐的生产、分配和调拨由省盐务局统一管理,省内食盐的市场调运和批发销售统一由省供销社归口管理;省盐务局负责碘盐加工生产,省供销社负责碘盐供应销售。全省17个市(地)中,济南、淄博、德州、聊城、济宁、枣庄、莱芜、菏泽、临沂9个市(地)为纯销区,其盐业经营和管理工作均由供销社负责;其余8个市(地)为产盐区,除少数近产放销(没有批发机构,由基层供销社直接从盐场进货供应给市场)的县(市、区)外,大部分县(市、区)的盐业经营和管理工作也由供销社负责。
1991—1995年,省供销社根据分工规定,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盐业市场管理,保障食盐特别是碘盐供应,建立健全经营管理机构,在全省产销区建立60多个批发企业,6万多个零售网点,从批发到零售一直到盐政管理,形成完整的经营管理网络。1995年,为配合全民加碘工作开展,盐业公司在全省产销区11个市(地)供销社安排专门的碘盐分装车间,年分装供应能力40多万吨,并制定碘盐集中分装管理办法,各级供销社采取各种措施确保碘盐分发到户。当年,安丘市委、市政府开始实行碘盐送销到户的办法,由市、乡、村层层签订责任书,有关部门负责到基层检查落实情况。送销具体工作由市盐业公司按计划到指定盐场进货并送销到乡供销社,乡供销社送到各村,村委会按各户人口数(人均3.5千克)发送到户,对居民家中现有的非碘盐免费调换,取得较好效果。同年9月,由卫生部牵头,15个部委在安丘市召开全国碘盐送销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安丘市供销社的先进经验。11月,中国盐业总公司和山东省果品盐业公司签订合同,规定自1996年1月1日起,35万吨碘盐分装的小包装加贴“碘盐”防伪标志。
1998年5月5日,全国开展第五届“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日”宣传活动。全省各级供销社围绕“健康的母亲不能缺碘,缺碘的家庭不会健康”这一主题,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滕州市供销社广泛散发宣传资料,组织专家讲解知识,受到群众称赞。淄博市临淄区盐业公司深入农村及居民生活区进行宣传,取得较好效果。
1999年6月,省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和完善盐业经营管理体制的通知》,明确规定省盐务局为全省盐业行政主管机构,统一负责全省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等行政管理工作,各级供销社不再参与盐业经营管理。省供销社盐业公司及其济南、济宁、德州、菏泽4个直属盐业站和市、县供销社盐业公司陆续整体移交省盐务局系统。从全省供销社系统食盐销售量看,1991—1999年变化不大,2000年与1999年相比下降近一半,2000—2005年,全省供销社系统食盐销量保持基本稳定,略有增减。
1991—2005年全省供销社系统食盐销量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