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拨
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前,供销社收购的棉花全部纳入国家计划,由国家统一分配,通常在年初由国家下达年度计划,每季度按合理流向安排调拨。由于棉花生产周期长,自然灾害多,产量不稳定,棉花调拨计划执行困难。
1991年,全国棉花丰收,产大于求。当年,山东省棉花总产量135万吨,收购125.41万吨,调出量不足50万吨,棉花存放时间长,造成了降级降价损失,导致银行利息和仓储费用多支付近亿元,给地方财政和当地供销社造成很大困难。
1992—1994年,全国棉花连续歉收,多数纺织企业“吃不饱”,开工不足。为缓解棉花市场供求矛盾,省政府组织人员深入棉区,发动农民交售爱国棉。在棉花调拨上,省政府提出,先省外后省内,确保国家棉花调拨计划的完成,全省各级供销社加快收购、加工、调拨速度,把棉花优先调到省外,并重点保证北京、上海、天津等重点纺织基地的需要。
二、储备
(一)国家储备
国家储备棉的存放地点、数量、质量、价格及出入库时间、数量由国家确定,委托省棉麻公司具体操作管理,所需资金由省棉麻公司在当地指定银行贷款,国家支付利息和保管费用。
1990年前,全省供销社系统在铁路沿线有12处大型棉花仓库,1991年后多次扩建。至1998年底,全省供销社系统有大型棉花仓库17处,库房面积22.16万平方米,露天货场面积106万平方米,14条铁路专用线直通仓库。1999年棉花收购体制改革前,省供销社系统棉花储备仓库是国家存放储备棉的首选,储备数量大,出入库频繁,未发生过霉烂变质、丢失短少等事故。
1998年全省供销社系统棉花储备库情况一览表
表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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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铁路专用线长度(米)│库房面积(平方米)│露天货场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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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棉麻公司直属库 │1450 │18000 │3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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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棉麻站 │ │2600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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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棉麻站 │ │24000 │6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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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棉麻站 │1640 │10000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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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棉麻站 │410 │5000 │2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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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棉麻站 │ │5000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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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棉麻站 │1543 │15000 │1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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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棉麻站 │725 │16300 │3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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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棉麻站 │346 │11000 │1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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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棉麻站 │1320 │21000 │2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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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棉麻站 │1803 │18000 │12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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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城棉麻站 │ │18000 │7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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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营棉麻站 │1500 │15700 │9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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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棉麻站 │1706 │10000 │3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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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棉花库 │1650 │10000 │3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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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野棉花库 │1820 │10000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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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棉花库 │1130 │12000 │7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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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7043 │221600 │106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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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济南、泰安、淄博、晏城棉麻站未设铁路专用线
(二)省级储备
1994年,为确保省内大中型骨干纺织企业用棉,省政府决定在确保完成国家调出任务的前提下,建立省级储备棉制度,市(地)政府根据财力,适当储备棉花,以丰补歉。储备数量由省、市(地)政府确定,具体操作与管理由省、市(地)棉麻公司负责。
1994—1995年,省政府共下达省级储备棉计划4万吨,实际入库39416.84吨。按照国务院规定,省级棉花储备所需资金由农业发展银行解决,保管费用和利息参照国家储备棉标准,由省财政垫付,出库时顺加到棉花价格中。由于种种原因,当年储备改革落实不到位,之后的省级棉花储备也未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