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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基层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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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供销社是供销社系统的基层独立经营单位,是县(市、区)供销社的社员社,接受当地政府和上级社的领导。
一、建制
1990年底,全省有基层供销社2061个,经营网点35663个,其中代购代销店24793个。
199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通知》对基层供销社的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基层供销社要办成综合服务组织,要按照有利于开展为农服务和按照经济区域设社的原则,积极稳妥地调整基层供销社布局。适当调整基层供销社建社规模,提高规模经营效益。在有条件的地方,要以大集镇为中心建社,实行并社留店,适当扩大经营规模。要整顿强化基层供销社领导班子,注意吸收农民社员中的优秀分子参加管理,各级供销社要大力扶持基层供销社,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综合措施,扶持基层供销社发展。
1995—1996年,全省各地基层供销社配合乡镇机构调整,坚持“以大集镇为中心,按经济区域建社”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进行建制调整,通过强强联合、强弱合作、优势单位托管、撤社留店等办法,组建中心社。基本做法是:对社区范围规模过小,服务人口较少,不能形成商流中心,经营日益萎缩的基层供销社,采取先向较大集镇、实力较强的基层供销社挂靠,再逐步进行合并、兼并、撤社留店;对地处较大集镇,但经济实力较弱,经济包袱较重,发展后劲不足的基层供销社,采取由经济实力较强的县公司、厂或基层供销社搞联合经营、重点帮扶,从政策、资金、利益分配上予以倾斜;对真正扭亏无望,严重资不抵债的基层供销社实行依法破产;对社区范围较小、基层供销社实力较弱的县,探索一县一社的路子,实行全县统一核算,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负盈亏。
至1995年底,全省共有259个基层供销社下放到乡镇管理。在调整基层供销社建制的同时,各地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要求,逐步理顺基层供销社管理体制,至2005年底收回182个,仍有77个基层供销社由乡镇管理。
1996年,聊城市供销社将140个基层供销社调整合并为80个;威海市供销社将40个基层供销社撤并为20个中心社;昌邑县供销社将21个基层供销社和5处棉厂合并为10个中心社;利津县供销社将16个基层供销社重组为8个中心社;沾化县供销社将13个基层供销社调整为4个中心社。至1996年底,全省共有基层供销社1947个。全省供销社中心社的组建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并产生较好效果:(1)解决了规模效益问题。组建中心社后,经营规模、经营范围扩大,可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面向市场,开拓业务,以较强实力参与竞争。(2)解决了机构重叠、管理人员过多、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问题。(3)解决了行政管理费用开支过多等问题,实现节约增效。(4)管理力度加大,为农服务功能增强,实现全系统人、财、物合理配置和优化重组。
2000—2005年,基层供销社改革进入关键时期,全省从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入手,对基层供销社人、财、物进行改革。人员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以资抵债处理基层供销社大部分债务,分流人员。至2002年底,全省基层供销社共有1700个,其中,中心社339个,服务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基层供销社682个,仍有397个基层供销社的服务人口在2万人以下,基层供销社建制调整并未完全到位。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基层供销社1692个,其中盈利额50万元以上的97个,占6%;空壳社196个,占12%;其他82%的基层供销社能够维持运转。全省基层供销社总资产82亿元,所有者权益16亿元。
二、职能
基层供销社处在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第一线,是整个供销社的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为社员生产、生活服务。其主要任务是向农民供应农业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及其他用品;负责向农民开展技术服务和指导,帮助解决农民生产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区域内市场开拓、网点建设以及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等。
进入21世纪,省供销社提出建设“一个网络,两个平台”工作任务后,基层供销社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构筑农村新型流通服务网络、创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促进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体制创新
1984年起,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基层供销社体制改革全面展开,清股扩股,按《基层供销合作社章程》规定进行股金分红,重新选举社员代表,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全省共有11947名农民社员被选入县级供销社和基层供销社的理事会、监事会或社务委员会,其中1133人担任基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在基层供销社内部,普遍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离职审计制,按民办方向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增添经营活力。 至1990年底,全省共有基层供销社2061个,入股社员占全省农户的90%以上,股金增至3.14亿元,为改革前的9倍,社员股金在自有资金中的比重由改革前的2.4%提高至22.9%。
1993年,全省供销社系统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按照“精简、统一、高效”原则,从建立职责明确、运转协调、灵活高效的内部运行机制入手,对基层供销社门店进行相应改革。1994年,随着个体商户不断增加,基层门店在经营上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70%的门店实行租壳卖瓤抽本经营,地处偏远、长期亏损的门店进行公开拍卖。
1995年,全省供销社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通知》为指针,加快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对基层供销社的经营管理,解决以包代管、以租代管等粗放经营问题。发展社员入股,特别是农民社员入股。全系统大力推行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机构能设能撤的“四能机制”,改革分配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落实文件精神,省供销社在全系统开展“管理效益年”和“兴农杯”服务竞赛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寿光市城关供销社、安丘市景芝供销社、临沂市兰山区大岭供销社、泰安市郊区汶口供销社、莱州市朱桥供销社、栖霞市桃村供销社、冠县城关供销社、高密市姜庄供销社、曹县庄寨供销社、商河县杨庄铺供销社被评为1995年度全省供销社系统“十强基层社”。
1996年3月,全国供销总社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的意见》,并将1996年定为“基层供销社建设年”。当年,全省供销社第三次代表大会在济南召开,省供销社主任李戈在工作报告中强调要突出基层供销社建设。会后,全省基层供销社改革、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和村级综合服务站、基层供销社主任培训等工作全面铺开。6月,全省基层供销社建设工作会议在潍坊市召开,国务委员、全国供销总社主任陈俊生,山东省省长李春亭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会后省供销社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的意见》。同月,省供销社印发《关于帮扶困难基层供销合作社解困的实施意见》,并率先组织“十强基层社”和省供销社农资、棉麻等7个公司与17个困难基层供销社结成帮扶对子,开展帮扶活动。随后,各市(地)、县(市、区)供销社参照省供销社的做法,广结对子,将“基层供销社建设年”活动引向深入,并取得明显成效。在各级供销社共同努力下,1996年全省基层供销社销售增长10%,亏损基层供销社减少55个,建设农业专业合作社、涉农协会、庄稼医院、村级综合服务站等各类为农服务组织17081个。
1997年3月,全国供销总社下发《关于1997年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意见的通知》,提出基层供销社重点办好6件事:以股金为纽带,加强与农民的联系,推动基层供销社民主管理;以专业合作社为突破口,加快与农民社员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的步伐;以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为方向,积极开拓农村市场;从发展大院经济入手,改变基层供销社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和社容社貌,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加强内部管理;积极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省供销社转发文件并提出补充意见。6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制止和解决供销社设施被无偿拆迁占用问题的通知》,规定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平调、无偿占有和侵犯供销社财产,基层供销社财产一定程度上得以保护。12月上旬,全省基层供销社改革工作会议在莘县召开,全国供销总社副主任王汝珍、副省长王玉玺到会并讲话。
1999年,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供销社《关于依托供销社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站大力开拓农村市场的报告》,对依托供销社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站提出明确要求,全省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站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基层供销社发展势头好转。至1999年底,全省基层供销社共计1827个,同比减少53个。其中,盈利的822个,同比增加117个;亏损的776个,同比减少107个。在822个盈利基层供销社中,实现当年扭亏为盈的117个,“三不欠”(不欠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和两部分人员的医疗费)的486个。全省基层供销社共有职工167941人,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78524人,农民合同工33800人,离退休职工55617人。
2000年3月,全国供销总社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意见》,提出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基层供销社分类改革,使基层供销社真正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2001年6月,全省有7个基层供销社被全国供销总社评为“全国供销社系统百家示范基层社”。
2004年7月,省供销社印发《关于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发展的目标和任务。省供销社主任白志刚在全省供销社工作会议上要求,应将基层供销社建设作为突出任务,继续向前推进,基层供销社建设必须首先着眼于发展,筹划和实施基层供销社建设的各项任务。
2005年,省供销社提出以全面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为工作重点,采取资源整合、改造、提升和优化的办法,加速向乡镇和村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构建起省、市、县、乡、村一体的为农服务新体系的目标任务。各地基层供销社积极开展设施改造、资产开发,建设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增强能力、提升形象,基层供销社改革发展迈出新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