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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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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工业随着胜利油田的开发而兴起。至1988年底,全省共建成炼油生产厂点13处,省内产业布局基本完成。之后,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对石化产品需求旺盛,中央炼油化工企业纷纷扩大生产规模,以齐鲁30万吨乙烯工程为代表的一批建设项目相继建成投产;地方炼油化工企业则不断提高生产工艺水平,加快布局建设新的生产装置,企业数量明显增长,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但小炼油厂的快速发展,加剧了炼油工业生产能力过剩和布局不合理的矛盾。1999年,国家开始对年加工能力100万吨以下的小炼油厂进行清理整顿,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经过清理整顿,山东省有2l家地方炼化企业得以保留,行业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规范。山东地方炼油化工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快科技进步,调整产品结构,扩大生产规模,迎来了重要发展机遇期。
至2002年底,山东省共有原油加工企业26家,原油加工能力3000万吨,当年原油加工量2100万吨,能力和产量分别占全国的11%和9.9%,产量居全国第二位。三大类油品产量达到950万吨。主要石油化工产品中,乙烯产量52万吨,占全国9.6%;三大合成材料137.5万吨,占全国7.5%,其中合成树脂108万吨,合成橡胶17万吨,合成纤维12.5万吨。2002年,全省炼化行业实现工业增加值130亿元、销售收入495亿元、利税40.9亿元、利润7亿元,工业增加值和销售收入分别占全省工业总量的3.7%和4.5%。除5家中央直属企业外,21家地方炼化企业原油加工能力达1588万吨,2002年原油加工量850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86亿元、利税15.5亿元、利润3.6亿元。山东省地方炼化企业的各项经济指标占全行业总量的一半左右,初步形成了中央企业、地方石化两分天下的产业格局,在全国同行业中形成独特的发展模式。
此后,山东省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工业坚持“技术进步、科学布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加快体制改革、企业管理、科技攻关步伐,整体实力进一步提升。至2005年底,全省25家石油炼化企业原油一次加工能力6500万吨,原油加工能力和加工量都居全国同行业首位,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