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按照山东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建立由省国防科工办对全省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实行统一行政管理的新体制,逐步消除行业多头管理和产销脱节带来的弊端和矛盾,理顺供需渠道,为行业协调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管理体制改革
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民爆器材的生产、销售、储运、使用和安全监管是由国家多个行政部门分头管理。1984年1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确定全国民爆器材生产行政主管部门是兵器工业部,流通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物资局,安全监督部门是公安部。山东省依照国家的管理体制,实行由省国防科工办、省物资局和省公安厅三个部门共管的体制。1988年5月,山东省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省国防科工办调整内部机构的批复》,在省国防科工办设立民用爆破器材工业管理处,负责全省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在这种体制下,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机构改革后职能的转变,民爆器材行业管理中存在的多头管理、政企不分和产销脱节等问题日渐突出。1989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属于中央部门和国家计划单列的大型公司直属、直供的民爆器材生产计划,由中央部门和大型公司汇总上报。省国防科工办对淄博矿务局、新汶矿务局、枣庄矿务局、山东铝厂、山东机器厂以及青岛市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生产计划不再归口管理,全省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布点和生产能力调整、产量及销售市场出现一定程度的失控。1990年之前,全省26个民爆企业分属多个厅局管理,出现政出多门、重复施政等现象,给民爆器材生产企业造成负担。
1998年7月,国务院确定“将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民用爆破器材局、原国内贸易部民用爆破器材流通管理办公室的职能移交新组建的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代表国家行使民爆器材行业管理职能。至此,除公安部负责社会安全外,其他部门不再承担民爆器材的管理职能,解决了多年来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存在的职能交叉、政企不分、产销脱节、多头管理等问题。同年9月,国家国防科工委组织召开全国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生产管理座谈会,提出建立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两级民爆器材行业行政管理体系,民爆器材行业行政管理职能由政府部门承担,做到生产管理、流通管理合一。根据国家的有关要求,2000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山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确定由省国防科工办负责全省民爆行业生产和流通的行政管理工作。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高效统一、运转协调的民爆器材行业管理新体制和运行新机制建立起来,全省民爆器材行业走上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
2004年,国务院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家国防科工委据此印发《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对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同年8月,根据行业的统一部署,山东省组织召开民爆器材安全生产许可证准备工作会议,组织全省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认真学习《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和《安全性评价导则》,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考核等工作进行部署。全省(不含青岛)26家民爆器材生产企业,按照要求,对照标准,建立健全安全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修订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安全评价。根据企业申请,省国防科工办进行认真的审查和考核,对查出的问题分别作出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的处理。经考核,全省除1家企业因外部安全距离不达标、无法通过安全评价外,其余25家企业全部通过安全评价和考核,2005年3月获得国家国防科工委颁发的《民爆器材安全生产许可证》。
2005年山东省(不含青岛)获得民爆器材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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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 │序号│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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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山东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14 │山东银光枣庄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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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山东银光科技有限公司 │15 │莱州金利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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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威海武岭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16 │济南四五六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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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临沂古城有限责任公司 │17 │泰安银光新华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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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枣庄矿务局八二四厂 │18 │招远七六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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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9 │潍坊龙海民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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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威海七八一工厂 │20 │山东省邹平八四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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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山东北方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21 │曲阜市前锋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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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淄博泰基化工有限公司 │22 │乳山市八四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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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平邑天宝化工有限公司 │23 │山东新益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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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新泰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4 │新疆燎原机器厂泰安射孔弹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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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莒南县岭泉炸药厂 │25 │澳瑞凯(威海)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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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安丘炸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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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企业清理整治
2001—2004年,根据国家国防科工委的部署,山东省开展民爆器材经营企业清理整顿和经营企业凭照考核发放工作。省国防科工办组织全省民爆器材经营企业认真学习《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管理暂行规定》《民用爆破器材经营企业凭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对照《民用爆破企业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98)》《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标准(GB15745-95)》等行业标准,梳理查摆存在的各类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2001年3月至2002年5月,省国防科工办聘请有关专家分赴全省14个市70余家民爆器材经营企业,对企业库房等进行现场检查并提供技术咨询,出具了《危险品总库区咨询意见书》,指导36家新建、重建库房的企业完成库房设计工作。根据专家的技术咨询意见,2002—2005年,全省32个企业原有的危险品总库区由于外部安全距离被破坏等各种原因实施异地搬迁重建;4个企业的仓库因建筑结构、内部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在原址推倒重建;29个企业仓库进行局部改造。全省共新建民爆器材专用库房88座、建筑面积12488平方米,改造库房62座,共投入资金4833万元。
企业整改结束后,根据企业的申请,省国防科工办按照国家国防科工委《民爆经营企业凭照考核办法》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考核。截至2005年底,共对65家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分三批颁发《民用爆破器材经营企业凭照(临时)》。3家企业因不达标暂停经营,6家企业因安全等问题被吊销民爆器材经营资格。
四、拟定行业发展规划
2002年,省国防科工办印发《山东省贯彻〈全国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实施意见》,对“十五”期间全省民爆行业改革发展作出部署。“十五”期间,山东民爆行业重点扶持骨干企业发展壮大;进一步加强产品结构调整,彻底淘汰铵磺炸药,铵梯炸药生产比例降至20%以内;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大力推广连续化、自动化乳化炸药生产技术和连续化膨化炸药生产技术;加快民爆产品流通体制改革,营造公平、有序、灵活的民爆市场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省所有生产线和仓库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评价安全级标准。
五、推进产品结构调整
“十五”期间,山东省根据国家的部署要求,通过加强生产工艺改进和技术改造,进一步加大民爆器材产品结构的调整力度。工业炸药及其产品向多品种、系列化、低成本、低污染、性能优良、安全可靠的方向发展,全省铵梯炸药产量占全省工业炸药产量的比重由2000年的39%下降到2005年的11.3%,低于全国25个百分点;乳化炸药、膨化炸药、铵油炸药等高性能、高安全等级无梯炸药的产量占全省工业炸药产量的比重由2000年的59%上升到2005年的88.6%,高出全国25个百分点;彻底淘汰黏性粒状铵梯炸药,并于2002年停止铵磺炸药的生产使用,2003年停止1号、2号粉状铵油炸药生产使用。工业雷管向高精度、高可靠性、高安全性、环保型方向发展,发展以导爆管雷管、电子雷管为代表的新型高技术产品,全省火雷管产量占全省工业雷管产量的比重由2000年的45%下降到2005年的33.5%,导爆管雷管的产量占全省工业雷管产量的比重由2000年的2%上升到13.5%,电雷管的产量占全省工业雷管产量的比重“十五”期间一直维持在53%左右。
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1983—2005年,省国防科工办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定和决策部署,防范重大事故、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使全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1988年,省国防科工办成立行业安全协作互查小组,制定互查方法和要求。
1991年,省国防科工办制定《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安全监察员制度》《山东省民用爆破器材工厂安全文明生产规程制度编制要点》。指导企业编制《安全工作管理标准和安全工作责任制标准汇编》。
2001—2004年,省国防科工办在全行业广泛开展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顿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多次举办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民爆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部取得任职资格。指导全省民爆生产企业编制《民爆生产危险源管理规程》,针对不同的危险源制定了相应的措施,为加强工艺、设备及危险场所管理提供了基础和标准。加强民爆生产设备管理,各民爆生产企业对使用10年以上的危险品专用生产设备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完好,防止设备带病运转。
2005年5月4日21时10分许,山东泰山民爆有限公司雷管生产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重伤3人。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操作工违反操作规程,未及时清理浮药,浮药受到摩擦、撞击引起爆炸。同时,其在工作台超量放置雷管,在爆炸后引起殉爆,导致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省国防科工办迅速行动,组织召开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安排部署安全大检查工作。5月16日至6月3日,省国防科工办共组织4个安全检查组对全省94个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全方位、拉网式安全大检查,查出各类安全问题637条,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6月20日,省国防科工办分别在费县、滕州市组织召开民爆生产、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经验交流会议,围绕加大安全投入、改进落后工艺,提高本质安全水平进行交流。9月,在蓬莱组织省内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负责人参加的《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培训班。11月,组织省内民爆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枣庄矿业集团学习观摩其现场安全管理,推广学习成功经验,促进了行业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