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后,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长期实行“中央—省”两级管理体制。随着形势任务的变化和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山东省国防科技工业的管理机构和管理职能不断进行调整、改革,以适应行政管理的需要。
1983年7月,山东省军事工业局改称山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简称省国防科工办),同时将原设在山东省经委的山东省国防工业办公室并入。1984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山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方案》,明确省国防科工办是省政府主管全省国防科技、国防工业的职能部门,正厅级建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民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方针政策,结合山东省的实际情况,拟定地方军工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发展计划等措施,搞好军民结合,为部队、民兵提供现代化武器装备,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机关内设秘书处、直属政工处、劳动人事处、生产计划处、财务处、保卫处。机关行政编制55名。
1984年7月至1987年2月,山东省“小三线”地方军工企事业单位先后下放济南市、泰安市和临沂地区管理,逐步转为民品生产,“小三线”地方军工的管理体系结束。省国防科工办的职责和管理职能相应调整,从以直接管理地方军工企业事业单位为主转向行业管理为主,从以行政手段管理转向以方针、政策、规划、协调、监督服务等。1988年5月,省编委批准省国防科工办撤销生产计划处、基建财务处,设立计划财务处、民用爆炸器材工业管理处,分别管理军工和民爆器材两个行业。
1996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山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方案》,明确省国防科工办为省政府主管全省国防科技工业的办事机构,副厅级建制。主要职责是: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国防现代化的要求,认真贯彻“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的方针,加强对全省国防科技工业的行业管理,搞好综合平衡,加强对军品、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的集中统一管理,搞好军品、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科研的规划、协调、监督、服务工作,加强军转民工作,大力发展民品,推进军民结合,增强平战转换能力。同时,明确了10条具体职责。机关内设秘书处、生产计划处、财务基建处、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处、人事劳动教育处、政治工作处(挂保卫处牌子)。机关行政编制39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
2000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在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设立省国防科工办,负责全省国防科技工业的管理工作,副厅级建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省发展国防科技工业的配套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根据国家制定的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推动全省国防科技工业结构、布局、能力调整和战略重组;研究和组织实施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推进军民结合,增强平战转换能力;研究拟定全省国防科技工业和军转民发展规划,做好国防科研、生产、建设的统筹和衔接;负责军品科研生产资格的审查;监督、检查国家下达的军品指令性计划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保证军品科研、生产、军贸协作配套等各项规划、计划的完成;负责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工作,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统计、科技情报以及国防科研经费的申报工作;负责军工动员和民用单位承担的军品科研生产管理工作;负责船舶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民爆行业生产和流通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军工企业、事业单位改革;组织实施机关人员分流工作;承办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机关内设综合处(挂人事处牌子)、军工管理处(挂船舶工业管理处牌子)、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处和机关党委,机关编制28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6名。
该次调整同时明确:省军品配套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能由省经贸委负责,具体工作由省国防科工办承担;省机械工业办公室参与协调机械军工产品的研制;军工电子行业的管理工作由省信息产业厅负责,省国防科工办参与协调军工电子科研生产任务的落实。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省国防科工办要逐步解除与直属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积极稳妥地推进直属事业单位的改革。经驻鲁中央军工集团企业主管部门与山东省委组织部协商,济南、淄博、泰安、潍坊等市中央军工驻鲁企事业单位党的关系,仍由省国防科工办直接管理。
2004年3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保留省国防科工办,仍为省经贸委的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没有变动。
2005年,省编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由省国防科工办负责”。同年,省编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省公安厅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环节的储存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移交给省国防科工办承担;省质监局民用爆破器材产品质量监督职能,移交给省国防科工办承担。省国防科工办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包括:许可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企业新建、改扩建;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进出口及相应储存;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产品质量;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单位,组织销毁处置生产、销售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
省国防科工办在认真履行省委、省政府赋予的职能外,还承担国防科工委赋予的有关职能。
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管理国防科研生产及国防科技工业的职责作出原则规定,明确国家国防科工委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办之间是业务指导关系,国家国防科工委与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机构形成新的管理体系框架。1998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组建新的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国防科工委),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新成立的国防科工委对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机构作出明确定位:各地国防科工委(办)是国防科技工业两级政府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完成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任务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000年,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机构改革完成。2001年5月,国家国防科工委印发《国防科工委关于进一步发挥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职能作用的意见》,提出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机构作为国防科技工业两级政府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统筹规划本地区军工经济的发展,做好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服务和条件保障工作,推进寓军于民新体制的建设以及竞争、评价、监督、激励四个新机制的建立,维护国防科技工业的稳定大局等方面的责任。同时,明确委托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机构负责所在地方企事业单位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初审等15项工作职能。
2004年10月,国家国防科工委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发挥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机构职能作用若干意见的函》,进一步指出:地方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局)作为地方政府主管国防科技工业的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政府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国防科工委实施宏观管理的重要依托力量,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同时接受国家国防科工委的指导和委托,承担一些具体管理事务。明确要求,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军工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协助履行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和军工特殊产品市场准入职能;协助履行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和军工特殊产品市场监管职能;协助做好军工固定资产投资和科研项目管理;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促进军工与地方经济融合发展等30项工作职能。
根据国家国防科工委的委托授权,省国防科工办认真行使行政审批、质量监管和安全保密等方面的行政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在组织构建武器装备研制“绿色通道”、能力调整、企业改革脱困和解决干部职工民生问题等方面发挥作用,特别是在积极推动各大军工集团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促进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的融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形成了政府、集团、企业、科研院所和社会各界共建国防科技工业的新局面。
1983—2005年山东省国防科技工业管理机构历任负责人一览表
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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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姓名 │职务 │任职时间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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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防科学技术│李本均 │主任 │1983.071988.02 │党委书记 ┃
┃工业办公室(正厅级├─────┼───────┼─────────┼──────┨
┃) │唐寿康 │主任 │1991.061996.06 │党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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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女之 │副主任 │1988.021991.06 │主持工作 ┃
┃ │ ├───────┼─────────┼──────┨
┃ │ │副主任 │1983.071988.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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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风勤 │党委副书记 │1983.071994.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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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文升 │副主任 │1989.011996.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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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玉湘 │副主任 │1990.011996.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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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亦霖 │副主任 │1993.021996.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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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刘玉湘 │主任 │1996.062000.09 │党组书记 ┃
┃工业办公室(副厅级├─────┼───────┼─────────┼──────┨
┃) │狄保惠 │副主任 │1996.062000.09 │副厅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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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 华 │副主任 │1996.082000.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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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其刚 │党组副书记 │1996.082000.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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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文升 │巡视员 │1996.061997.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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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刘玉湘 │主任 │2000.092005.03 │党组书记 ┃
┃工业办公室(省经贸│ ├───────┼─────────┼──────┨
┃委内设副厅级单位)│ │巡视员 │2005.032005.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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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超英 │主任 │2005.03 │分党组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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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狄宝惠 │副主任 │2000.092004.03 │副厅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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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 华 │副主任 │2000.092001.04 │党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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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其刚 │副主任 │2000.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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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 波 │副主任 │2005.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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