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后,山东省旅行社数量增加较快,结构趋向合理,但旅行社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企业经营规模小、经济实力弱、经营分散、后劲不足,难以适应当前旅游大发展的要求。其根本的、深层次的矛盾在于国有旅行社改革滞后、机制僵化、管理落后,发展乏力。因此需要加快国有旅行社机制转换,激发活力,尽快扭转旅行社行业“小、弱、散”的局面,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促进旅游业发展。
2002年7月23日,省旅游局、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全省国有旅行社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全省国有旅行社要以建设“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结合行业特点,推进旅行社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旅行社企业产权多元化,增强发展活力。主要采取以下形式:(1)股份制改造。企业通过向职工出售存量资产或吸收其他投资等方式,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2)股份合作制。小型国内旅行社可通过将企业净资产全部转让给职工或其他合适的方式,将国有旅行社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3)出售拍卖。以企业资产评估价为基价,可实行公开竞价或协议定价,综合考虑职工就业和新增投资等因素,向法人、自然人出售拍卖旅行社企业。(4)租赁承包经营。将企业全部或部分资产出租或承包给法人、自然人,按照协议将资产经营权赋予租赁、承包人。(5)引资嫁接,合资经营。鼓励旅行社企业广开渠道,引进资金和人才,进行多种形式的嫁接改造。嫁接方式可以是整体嫁接,也可以是部分嫁接,合资比例不限。在各类形式体制改革过程中,鼓励旅行社企业积极吸引大型企业参与改制,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壮大企业实力,提高企业素质。积极支持旅行社实行集团化、网络化经营,促进旅行社由小变大、由弱变强。
2003—2005年,省旅游局持续推进旅行社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未改制的国际旅行社进行座谈,督促企业尽快启动改制工作。对正在改制的企业,加强指导和帮助,确保改制取得实效。对已经完成改制的企业,积极推动企业机制创新,搞活经营,切实增强竞争力。截至2005年底,全省有1489家旅行社,国有旅行社有156家(国际旅行社11家,国内旅行社145家),占10.48%;集体旅行社40家,占2.69%;私营旅行社63家,占4.23%;有限责任公司1109家,占74.48%;股份有限公司42家,占2.82%;股份合作制25家,占1.68%;其他类旅行社54家,占3.62%。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联营等各类民营旅行社总数达1293家,占86.84%。国有旅行社改制工作基本完成。
第二节 国有旅行社改革
2000年后,山东省旅行社数量增加较快,结构趋向合理,但旅行社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企业经营规模小、经济实力弱、经营分散、后劲不足,难以适应当前旅游大发展的要求。其根本的、深层次的矛盾在于国有旅行社改革滞后、机制僵化、管理落后,发展乏力。因此需要加快国有旅行社机制转换,激发活力,尽快扭转旅行社行业“小、弱、散”的局面,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促进旅游业发展。
2002年7月23日,省旅游局、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全省国有旅行社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全省国有旅行社要以建设“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结合行业特点,推进旅行社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旅行社企业产权多元化,增强发展活力。主要采取以下形式:(1)股份制改造。企业通过向职工出售存量资产或吸收其他投资等方式,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2)股份合作制。小型国内旅行社可通过将企业净资产全部转让给职工或其他合适的方式,将国有旅行社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3)出售拍卖。以企业资产评估价为基价,可实行公开竞价或协议定价,综合考虑职工就业和新增投资等因素,向法人、自然人出售拍卖旅行社企业。(4)租赁承包经营。将企业全部或部分资产出租或承包给法人、自然人,按照协议将资产经营权赋予租赁、承包人。(5)引资嫁接,合资经营。鼓励旅行社企业广开渠道,引进资金和人才,进行多种形式的嫁接改造。嫁接方式可以是整体嫁接,也可以是部分嫁接,合资比例不限。在各类形式体制改革过程中,鼓励旅行社企业积极吸引大型企业参与改制,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壮大企业实力,提高企业素质。积极支持旅行社实行集团化、网络化经营,促进旅行社由小变大、由弱变强。
2003—2005年,省旅游局持续推进旅行社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未改制的国际旅行社进行座谈,督促企业尽快启动改制工作。对正在改制的企业,加强指导和帮助,确保改制取得实效。对已经完成改制的企业,积极推动企业机制创新,搞活经营,切实增强竞争力。截至2005年底,全省有1489家旅行社,国有旅行社有156家(国际旅行社11家,国内旅行社145家),占10.48%;集体旅行社40家,占2.69%;私营旅行社63家,占4.23%;有限责任公司1109家,占74.48%;股份有限公司42家,占2.82%;股份合作制25家,占1.68%;其他类旅行社54家,占3.62%。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联营等各类民营旅行社总数达1293家,占86.84%。国有旅行社改制工作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