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篇 旅游服务与监管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旅游志(1994—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47/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47/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47/article/17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47/article/17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旅游服务包括旅游从业人员通过各种设施、设备、方法、手段、途径以及各种表现形式,为旅游者提供游览、出行、住宿、购物等各项服务。1994—2005年,山东省旅游服务功能不断拓展,设施设备逐步健全,服务方式更加多样,为外出旅游者提供了更多选择。 随着山东省社会经济文化的迅速发展和对外交往的不断扩大,旅游业成为全省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在这种形势下,各类旅游服务单位需要实行有效管理。1994—2005年,山东省旅游管理职能不断拓展,管理方式逐步完善,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等旅游业态管理得到有效加强。全省旅游管理逐步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保障和促进了全省旅游业的有序发展。 随着山东省旅游业的发展壮大,旅游市场的监管日趋重要。1994—2005年,全省旅游部门转变观念,创新手段,坚持市场开发与市场监管并重,建立健全监管指标体系和监管长效机制,通过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等监管手段,规范市场行为,完善监管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质量和水平,促进了山东省旅游市场的有序竞争和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