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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出境游市场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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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出国旅游开始走向成熟发展阶段,中国出境旅游业务全面展开。该办法确定国家关于出国旅游的发展原则:有组织、有计划、有控制。有组织是指中国公民自费出国须以团队形式进行,不办理散客出国旅游业务,要求整团出入国境;有计划是指国家根据入境旅游的人数和创汇额,考虑国内市场的需求,确定每年出国旅游的规模,以保证旅游业外汇收入的增长大于支出;有控制是指对出境旅游实行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并对特许经营出国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进行审批和数量控制。该办法出台后,出国旅游发展迅猛,国家不断批准开放出国旅游目的地国家。
截至2005年底,和中国签订中国公民自费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地位协议(即ADS协议)的国家和地区有108个,正式开展组团业务的国家和地区有76个。除一些中东和西亚国家之外,几乎包括亚洲、大洋洲和欧洲的所有主权国家和地区。在远距离市场上也有很大突破,非洲和南美洲主要旅游目的地国家均包括在ADS协议国家之内,只有北美洲的美国和加拿大尚未包括进去。一些目的地国家过去对中国公民居住地的限制也已经完全放开,目的地国家原有的一些区域限制也取消。
截至2005年底,山东游客出境旅游的目的地主要有韩国、泰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澳大利亚等国家和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全省共有32家国际旅行社具有组织出境旅游的资格。2005年,全省旅行社共组织出境旅游9.6万余人次,其中组织出国旅游48809人次、318367人(天);港澳游48011人次、189592人(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