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2005年,省旅游投诉中心和各市旅游质监所坚持“热情服务、严格执法”的指导思想,着力做好投诉受理处理、行政执法等工作。
2001年,省旅游投诉中心共受理处理或指导受理处理投诉230余件,开展或指导开展旅游市场大检查6次,查处违法违规企业或个人200余家(次)。同年,全省质监所所长座谈会在烟台市召开,对进一步开展质监工作和加强质监队伍建设进行讨论和部署。指导各市质监所联合有关部门对非法经营旅游业务进行查处,当年全省共查处非法经营企业19家(次),罚款5万余元。其中,省旅游投诉中心和济南市质监所、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工商局等单位联合行动,一举取缔在济南市设立的非法旅行社9家,罚款3万余元,扣留物品一宗。会同山东卫视、齐鲁电视台、山东经济广播电台、齐鲁晚报、山东商报等新闻单位先后赴临沂、日照、威海、烟台市集中开展两次“旅游质量齐鲁行”检查活动,对旅游市场情况、从业人员服务质量状况、旅游外部环境状况等进行检查报道,累计检查旅行社、宾馆饭店、景区(点)、游乐设施等47家。
2002年,省旅游投诉中心共受理处理或指导受理处理投诉276件,其中集中查处超范围经营、非法设立办事处等违法违规行为13起;开展或指导开展大型市场检查活动30余次,查处违法违规企业或个人200余家(人)。4月初,为配合导游员计分制管理工作的开展,在济南举办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开展行政执法和相关法规的培训。经培训,全省共有300余名旅游执法人员取得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检查员证。
2003年,省旅游局制定印发《山东省旅游市场暗访检查制度》,把旅游市场暗访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省及市、县旅游质监部门广泛联合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开展联合大检查活动,共查处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的单位和个人2300起。仅泰安市就清理天外村非法车辆30辆,抓获非法倒客人员20余人,使泰山景区客运、票务管理秩序明显好转。查处日照市扰乱市场秩序人员10余人,行政拘留2人,罚款处罚9人,海滨旅游市场秩序得到极大改善。在开展联合大检查的同时,加大暗访频率和力度,前三个季度开展暗访检查活动12次,查处非法经营单位和个人70余起。规范旅行社经营,打击非法办事处、非法旅行社和旅行社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行为178件,发出整改通知书100余份,查处非法旅行社和非法办事处58家。当年,全省开始实行旅游投诉网上填报制度,全省受理旅游投诉的情况得到更加详尽客观的体现。2003年全省共受理旅游投诉971件,结案率达到99.48%。
图2-1 2004年7月,省级旅游质监工作协作体会议召开
2004年,全省共受理旅游投诉963件,结案率99.21%,理赔金额35.61万元;共查处旅行社违法违规案件30余件,查处非法旅行社60余家,罚没款20余万元。7月,北京、上海、黑龙江、海南、四川、云南、湖南、河南、内蒙古、浙江、江苏、天津、河北、山东14个省(区、市)成立省级旅游质监工作互动协作体,并发布《省级旅游质监所工作协作体公约》,对加强客源地和旅游目的地省(区、市)之间互动协作,处理重大投诉,调解跨省(区、市)纠纷,避免矛盾扩大,具有积极的意义。
2005年,全省共受理旅游投诉943件,结案率99.8%。其中,出境旅游投诉9件,国内旅游投诉934件;投诉旅行社的549件,投诉景区(点)的130件,投诉饭店的172件,投诉其他方面的92件。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23.3万元。黄金周期间,各级质监部门共处理旅游投诉356件,努力为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服务,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图2-2 2005年8月,山东省旅游部门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