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章 管理体制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煤炭工业志(1991—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4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4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46/article/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46/article/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在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煤炭工业由国家行政部门主管。省、市、县地方政府开办的煤矿,有地方国营(地方国有)和乡镇煤矿(集体所有)两种,由各级地方政府行政部门主管。这种管理体制一直延续到20世纪末。
    1991年后,山东省煤炭行业相继通过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股份制试点等途径,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企业改革进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新阶段。1998年7月,山东省内由中央主管的煤炭企事业单位全部下放给山东省人民政府管理。2000年,山东省由政府主管煤炭工业的管理体制开始从整体上进行改革,重新构建煤炭工业的行业管理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
    21世纪初,山东省国有重点煤炭企业中经济效益比较好的兖州矿务局率先由工厂制向公司制转化,带动煤炭生产企业管理制度全方位改革,煤炭企业生产力获得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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