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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审批室办理事项运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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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登记。2.微机确认。3.申请人签收登记卡。4.告知申请人事项办理时限。5.审批事项呈送承办处室。6.督查承办处室事项办理情况。7.签收承办处室事项办结证件。8.通知申报单位事项办理结果和证件发放。行政审批室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法办事,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审核制度。当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资料齐全后,必须当日送交承办处室,并督促承办处室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应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