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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资源勘探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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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8月,省政府与国家经贸委、国家煤炭工业局关于山东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商谈决定:原煤炭部直属和直接管理的国有重点煤矿,以及原随煤矿一起上收为煤矿服务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一并下放省级管理,下放到山东省的煤炭企事业单位共21户,山东煤田地质局为其中1户。事业经费基数划转,根据财政部下达的1997年基数,划转事业单位经费3679万元(均为地质事业费)。统贷借款划转中,山东煤田地质局使用中国煤田地质总局从开发银行统贷借款3646万元(含肥城矿务局梁宝寺项目费用1798万元),随企业下放一并划转。
2003年4月,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确认省煤炭工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确认山东省煤田地质局为省煤炭工业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厅级,并逐步实行企业化经营。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和省关于煤田地质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主管部门编制并组织实施全省煤田勘查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煤田地质勘查技术开发推广和应用;管理和使用国拨地质勘查经费;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实施全局深化改革,调整产业和队伍结构,发展多种经营,再就业工程规划和计划;逐步把煤田地质勘查单位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实体。省煤田地质局事业编制75名,配备局长1名、党委书记1名、副局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25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建立和完善,煤田地质勘探项目除少数基础地质工作仍按上级计划执行以外,绝大多数项目通过市场竞争以招投标方式确定,同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地域、行业等界线也被打破。山东省煤田地勘队伍除在省内施工外,也可以到省外甚至国外施工,除了进行煤炭地质勘探,也逐步开展金属、建材等非煤矿产勘查。外省煤田地勘队伍也可以在山东省承接煤田勘探项目。地矿、冶金、化工等行业地勘队伍也纷纷参与煤田勘探。
2000年后,山东煤炭地质勘探全面走向市场,矿业权实行市场化运作,加之新疆、贵州、内蒙古等外省(区)煤田勘探项目大量涌现,煤炭地质勘探队伍不断发展扩张。原来一个勘探队一般有6~7台钻机,最多时发展到有钻机30~40台,最多时整个煤田地质局钻机达到120~130台。山东物探测量队原来最多时有4个地震分队。至2005年,最多时达到12个地震分队同时施工。此外,其他行业勘探队伍也纷纷打入煤田地质勘探市场,加之施工技术、效率迅速提高,煤田勘探步伐加快,每年完成的勘探项目、勘探工程量、提交的地质报告都呈现几倍甚至几十倍增长,地质成果丰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