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煤矿科学技术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从1977年10月首次召开至2000年共召开12次,表彰科技成果900余项。
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所属企事业单位每年统一编制科学技术发展计划,所有项目严格执行批准的项目计划任务书,按规定内容、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计划不得随意变动,确需调整的须按管理程序申报并经审批。煤炭部确定的一般科研项目由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管理,负责监督、检查任务书中的科研内容、目标、进度及技术方案等的实施、验收和鉴定。煤炭部确定的重点科研项目,每季度末报课题进展情况和下季度工作安排,年底前按合同写出本年度进度、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经费使用情况和下年度主要研究内容报告,报煤炭部科教司(项目完成后报项目完成情况)。省经委批准的项目,每季末将项目进展情况上报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科技处,汇总后统一报省经委,项目完成并通过鉴定后3个月之内持鉴定证书和“山东省新产品新技术成果登记卡”到省经委科技处办理登记。煤炭部一般科研项目和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批准项目,每年6月底和年底将项目进度情况报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科技处,统一汇总后报煤炭部科教司备案。
1998—2005年,全省各煤炭集团公司陆续制定的主要管理办法有:《科技管理办法》《合理化建议与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办法》《技术创新考核办法》《科技成果后评价办法》《专利工作管理办法》《计量管理办法》《博士后研究工作考核办法》《按科技成果转化率提取报酬的暂行规定》《关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奖励规定》《科技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优秀成果表彰奖励办法》《关于促进成果转化的暂行管理办法》《科技贡献奖励暂行办法》《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首席技师选拔管理暂行办法》《鼓励职工岗位成才管理办法》《科技论文管理办法》《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与管理暂行办法》等。
2005年9月,兖矿集团建立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制度并制定《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管理试行办法》,每两年评选一次,由职工根据条件报名参加评选,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和考评,分别评选出“技术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技术人才”和“优秀技能人才”。获得以上称号的优秀人才在两年聘用期内,每月分别享受3000元、1500元、600元和500元特殊津贴。
一、主要管理制度
全省煤矿科学技术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从1977年10月首次召开至2000年共召开12次,表彰科技成果900余项。
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所属企事业单位每年统一编制科学技术发展计划,所有项目严格执行批准的项目计划任务书,按规定内容、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计划不得随意变动,确需调整的须按管理程序申报并经审批。煤炭部确定的一般科研项目由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管理,负责监督、检查任务书中的科研内容、目标、进度及技术方案等的实施、验收和鉴定。煤炭部确定的重点科研项目,每季度末报课题进展情况和下季度工作安排,年底前按合同写出本年度进度、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经费使用情况和下年度主要研究内容报告,报煤炭部科教司(项目完成后报项目完成情况)。省经委批准的项目,每季末将项目进展情况上报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科技处,汇总后统一报省经委,项目完成并通过鉴定后3个月之内持鉴定证书和“山东省新产品新技术成果登记卡”到省经委科技处办理登记。煤炭部一般科研项目和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批准项目,每年6月底和年底将项目进度情况报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科技处,统一汇总后报煤炭部科教司备案。
1998—2005年,全省各煤炭集团公司陆续制定的主要管理办法有:《科技管理办法》《合理化建议与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办法》《技术创新考核办法》《科技成果后评价办法》《专利工作管理办法》《计量管理办法》《博士后研究工作考核办法》《按科技成果转化率提取报酬的暂行规定》《关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奖励规定》《科技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优秀成果表彰奖励办法》《关于促进成果转化的暂行管理办法》《科技贡献奖励暂行办法》《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首席技师选拔管理暂行办法》《鼓励职工岗位成才管理办法》《科技论文管理办法》《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与管理暂行办法》等。
2005年9月,兖矿集团建立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制度并制定《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管理试行办法》,每两年评选一次,由职工根据条件报名参加评选,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和考评,分别评选出“技术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技术人才”和“优秀技能人才”。获得以上称号的优秀人才在两年聘用期内,每月分别享受3000元、1500元、600元和500元特殊津贴。